秋末冬初的黄昏,天苍苍染了些黑,像墨洒在清水里,旁逸斜出一段古意的凄清。
灶火房里,一家人热热闹闹挤挤挨挨地吃饭。油亮漆黑的大锅盛了颜色熟透的萝卜白菜,白沉沉的豆腐皮泛起一层油黄,像亚洲人的皮肤。顺顺筷子,几个自家炸的焦色丸子就溜进嘴巴。香香软软,心满意足。老式搪瓷碗里满满当当的玉米糁儿,放了甜糯的白薯,我随便喝两口敷衍了事,放下碗推门去院子里玩。走出去,外头凉飕飕的,门上端的厚玻璃窗里两方暖而模糊的黄色灯光,落在水泥地上。
妹妹还在吃饭,过一会儿才出来陪我玩。我呆站在堂屋前的台阶上向里面望,黑寂寂的,透过一点败落的天光,依稀看得见书桌后缠着藤条的木椅。经年累月,人坐的印子磨出淡淡玉色。扶手处的藤条断了几根,散开来,仍强硬地弯出圈圈环绕的形状。屋的正中间是粉白的长方形大理石几,两侧歪歪斜斜散了几把杏黄漆小木椅,上面满是斑斑驳驳的指甲状细凹痕。再往里,光伸不进去了,过渡成暗影重重。
闭上眼能看得见呆站着的小丫头。刘海细密地压着额头,脑后扎一束鸦羽似的低马尾,凌乱散在肩上。斯斯文文的金属框眼镜,脸庞与眼神都是纯净的。但她一向避免被人深深看住,怕人知道她的自卑情结。走起路来死盯地面,单臂怯生生挽了书包,好像双肩背书包都是种放肆的罪孽。总是苦恼一个人走会显得不合群,可是又找不来同伴。心里琢磨着他是否放学,怎么还遇不到?眼看着到了路口,一转身,正瞧见他和一帮男生说说笑笑掠过去,赶紧把那一眼那一面刻在心里,欢喜得了不得,回家又是好一篇日记。痴望着他的背影,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拿小王子来比刚刚好。
我总以为这样的日子永远过不完。这样的男孩永远遇得见。可是三五年就这样过去了。像一场电影看完出来,满街的大太阳,忽忽若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