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开始做《大犬座》的读书笔记,我就晓得,我又迎来了自身状态的一个临界点。
不是坏事,螺旋形上升了一圈。
……心里突然一阵悸动。那感觉就像我的心脏马上要爆炸了。和碎裂不一样。就好像我的心脏再也没办法盛下那么多美好。这么说也不太准确,不仅仅是美好。某种让我感到无比契合的东西。光滑石子表面的微小弧度,倾斜的峭壁。云杉的气味。小割喉鳟蹲在一池幽深的水中静静地绕着圈。甚至无需感恩。只须存在。只是钓鱼。只是沿着溪流往上游走,天色越来越晚,空气越来越凉,它们构成了一个整体。以某种方式成了我的一部分。
我推开电脑走到厨房的窗户前,看着被云裹挟着的太阳逐渐下落,下落中又为所有的云镀上色彩。
小区外面的城中村里人声鼎沸,人间的生活气象,是某种蒸汽腾腾的东西,让人沉湎。
《大犬座》是彼得·赫勒的末日类型小说,描述了被变种流感侵袭后的人类世界里,心存善意、敏感善良的希格认识的所有人都死了,他和他的狗贾思珀孤独地居住在一座废弃的飞机场的机棚中,他们唯一个邻居是果断嗜杀的本格力。后来,贾斯珀死了,希格决定根据三年前自己飞行巡逻时听到的信息去寻找别的幸存人类。在飞往目的地的过程中,他遇到了一对父女,并对姑娘产生了爱意。结局是HAPPY ENDING。
故事里并没有《行尸走肉》里面那种怪物,但剩余的人类会为了资源互相残杀。
希格每天做的事情是开着飞机巡逻,种菜,做饭,打猎……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偶尔遇到来抢地盘的人,就由本格力射杀掉,然后希格要负责将死人……处理成肉干给贾斯珀。
同时,希格一直尽自己最大的可能,帮助着住在附近的染了病的“门诺派”教徒一大家子。(注:门诺派是基督教的一个派别,其具有突出的和平主义特征,反对任何暴力行为。)
《大犬座》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甚至称不上诱人,但彼得·赫勒的文字,触动人心。
他用大段大段的文字描写每一个日常行为和景色:做饭、除草、钓鱼、沐浴,树林、天空、城市、动物……在末日背景下,每一次描述都像是一种禅意的释放。
当希格钓鱼时——
所有这一切,手的动作、安装的顺序、周遭的寂静、汨汨流动的小溪、水流卷起的涟漪,风在高大云杉的针叶间飒飒而鸣。这便是我装鱼竿时感受到的一切。我熟悉这一切,我已经感受过上百次,现在算来也许已经上千次了。它是一个不需要思考的仪式。就像穿袜子。只是相比穿袜子,它能让我觉得触碰到了某种非常纯净的东西。认真地说,我这一生中,钓鱼总是能带出我最好的那一面。我的专注与细心,我乐于冒险的意愿,我的热情。耐心。不管周遭的一切如何继续。
当希格带着贾斯珀一起远游时——
我们走着。还有半个小时我们便能走到山脚第一处斜坡、第一片树林。夜没有重量:黑暗的实质正在渐渐淡去,就像一头正要拔腿逃走的惊鹿。晨光像一道思绪,凭空而来。寂静,高高的星空,没有风。
当贾斯珀在某个夜里去世后——
我什么也没做。一整天里什么也没做。没有生火。没有煎鱼。昨天我把那根穿鱼的棍子挂在一根大树枝上。现在我任它挂在那里,吸引野熊和美洲狮。我不在乎。我起来撒了泡尿,从经过一个寒冷的夜晚后变得愈发冰凉的小溪里喝了点水。水位有些下降,倒进溪里的树干卡在上游突出水面的岩石间。那又如何。我转身离开河岸。心像溪流那样缩成一线。
当希格以为自己要死了时——
没有什么可失去的感觉是那么空虚,那么轻,就像你紧紧攥住一把沙子,只为了最后有一阵狂风袭来将它全部吹走,它仿佛无形无质,会一直乘着风向上飘去,飘到天空之上,在群星间汇成一股沙尘暴。那就是我们都要去的地方。剩下的事情不过是渐渐化成尘土,等待最后那阵风的到来。
……
回看书时,我感受到作者是在用诗的语言和情绪来写小说,或者说至少他试图用这种方法。所以,这本小说更像是散文,用诗的语言描述世间美好之物的散文。
而这本书传递的情绪或者说价值观方面,故事的主线和故事的语言,都指向两个词:希望与爱。
想象一下,你失去了所有的亲人朋友,几年后你唯一的宠物也离你而去,这个世界剩下的只有荒凉和无尽的绝望。你可以活着,但是不管你活多久你可能都是独自一人。这时候的世界已经成为《三体》中描述的“黑暗丛林”,所有别人都可能是来杀你的,你要抵御,还要生存。
你伸向别人的橄榄枝有可能加速自己的死亡。但凡有一点点善心善意,都需要长久的时间才能和对方建立互相信任的关系。
选择在这个时候成了最大的难题。是继续活着还是去死?是抱着一丝丝希望去寻找希望还是保持现状?
在没有面临这样的困境之前,我永远不能确定自己会怎么选择。
《大犬座》的转折点是贾斯珀的去世和回程中希格遭受的伏击。贾斯珀的去世让希格生了厌世之心,但遭遇伏击又让他意识到自己根本不想死,对生的渴求激起了他寻求希望以及冒险的心,而这次选择,让他重新找到了爱。
冷硬,读来令人痛苦又鼓舞心灵。赫勒有一种惊人的能力,让你放肆大笑,让你畏缩,让你感觉无比脆弱,某些段落会吸引你一遍遍重读,给你一种如鲠在喉的感觉。这是近年来最有力量的阅读之一。——《花花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