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穿了厚厚的毛衣,然而,天暖暖的。我把毛衣袖子撸到臂弯深处,露出来光秃秃的半个手臂。看上去怪兮兮的,可我喜欢这样。
长安城里的秋天,连风都是安静的。这种时候很适宜读诗。那种清透又掺杂一丝萧瑟的词句,就跟眼下这个季节一样,让人无端涌起万千情绪,最终却只能欲说还休。
李易安有一首不甚出名的小令,高中时候第一次读到便很倾心,只觉得有股难言的好:“天上星河转,人间帘幕垂。凉生枕簟泪痕滋。起解罗衣聊问、夜何其。翠贴莲蓬小,金销藕叶稀。旧时天气旧时衣,只有情怀不似旧家时。”这其实并不是秋天的词,可我偏爱于把它放置于这个季节。
夏天太过火热,一切都要酣畅淋漓才好,余味总是不够。而灼人的暑气,蒸干了人的耐性和柔情,只剩下肆意的笑和痛快的哭。所以,我一向觉得,如果情侣要分手,最好选择夏天,一场让整座城市跌倒的大雨便轻易盖过了眼角的泪。雨过天晴,提起裙子,又是顾盼生姿的小妖精,咫尺之内便是芳草。
但是秋天就不一样了。微凉的天气让人筋骨舒展放松,一个顶天立地的哈欠,或者路边不小心坠落肩头的一片叶子,都能让人念起旧情。那种蓦然生起的情愫,只能由自己一个人担着,并不需要跟谁倾吐出来,倒有一种“谁此刻孤独,就永远孤独”的遗世独立的决绝。
树还是树,你还是你,可立在树下的你,却已没了昔时的情怀。
中唐以后的诗,褪去了盛世的繁华,随口拈来便是秋天的况味。窃以为,风神最佳者,要论韦应物。“今朝郡斋冷,忽念山中客。涧底束荆薪,归来煮白石。欲持一瓢酒,远慰风雨夕。落叶满空山,何处寻行迹。”这首诗当然比不过《滁州西涧》的声名远播,但我并不喜欢那种隐藏了全部情感的孤傲与萧索。
天忽然凉下来的某天,念起山中的友人,他清寒的生活让我无限怜惜,遂临时起意要找他饮上一瓢(爱煞这个“瓢”字,盛酒不用“壶”,而是在风雨如晦的傍晚时分,双手捧着一只从地里长出来的葫芦去跟友人相会,这种朴拙真挚的情意很让人动容),然而,空荡荡的山路只有落叶纷飞,去哪里能找到他呢?
魏晋风度里有雪夜访戴的乘兴而行,乐天居士有红泥小火炉的邀约,而韦公子这忽然一念,也颇含性情之人的风骨和玉壶冰心。不知道在这世间的滔滔人海,是否也有一人能于秋日黄昏想要持酒与你共饮?
桃之夭夭的春日,我容易想起跟我同路走过的女人;落木萧萧的秋天,我喜欢怀念跟我喝过酒的男人。真的,风起的时候,挺适合窝在一处想事儿。天边跳舞的云,身边自由自在的空气,都平添了把自己摊开的勇气。
在这寂静的韶光里,若能坐而论诗,且听风吟,我愿奉上十年的尘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