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一个人可能开始于他穿的格子衬衫、他走路的样子、他直挺挺的脊背、他骨节分明的手等等都太多太多,他若生的好看,免不了偷摸多看上几眼。
在逆光下俊美的侧颜上没有五官,仿佛是汝良在书本上经常画的一条线,从额头到下巴,像极了一个面孔,仿佛遇见的人便是属于他的,他自信着这个柔美的女子是他创造出来的人,爱的程度仿佛已经有了一个世纪之久。
若是脱离了逆光,他整个侧颜就这样露于众目睽睽之下,像一件精美绝伦的艺术品摆放在地段好价位高的博物馆里,我们都是旁观者,而他才是价值连城的存在。
可我怎舍得他的美貌就这样暴露了呢, 我想象着汝良的想象,他想象着把那女子的头按进泛黄的书页里告诉她,她属于他。
他也许有一双明亮的双眼,我盯着这种神奇的造化,微皱的眉峰下有一双深邃的双眼,他的眼里装下了全世界,他的眼里装着一个如梦一般虚幻的谜。
我写过无数的星芒,熠熠或熄灭,耀眼或湮没,如蓝丝绒般在广袤的夜空铺着,同其他星儿一样或是只是一颗孤星照亮了茫茫大海的几叶船只。无论是哪一种,他的眼睛总生生不息地吸引着你的眼球。
若是能如此我便要去乘了巨型鱼缸,里面有几只呼吸空气的鱼儿渴望睡在夜空里如丝绒般的云朵上便与我做了伴,倚着明净的玻璃飞往他未知与迷茫的夜空,殊不知他眼睛里装着月亮,散发着这世间独一无二的光芒与魅力。
我每天都期待他的到来,在白纸上用自己不太漂亮的钢笔字写了成千上万遍的“他”,除了“他”我还能写上什么呢?
想来想去我还是叫他某先生吧,因为不知道他的名字,给他写了许许多多的信,又不知寄向何处,我常想他会是个热爱生活的人,所以我准备寄给他的每封信的信封都是独特的,让他也知道我同样热爱生活,过得快乐。
淡黄色碎花的封页,让我深知他可能会出现在街角的鲜花店里,买了一束用棕褐色牛皮纸精心包裹的淡绿色荞麦花,放进了自行车的前筐;印着五颜六色的热气球的封页,像是能够随之去到土耳其的热气球之城卡帕多西亚,他也许会喜欢每天清晨同着朝日升入蓝天的热气球,运载乘客的吉普车轰隆而过飞扬了大量的灰尘,在阳光照射下像是林中遗存的晨雾。
我向往你的全部啊,这段话是说给你听的,因为是你,无论你是踏着彩云到来还是骑自行车到来,是迟是早,都不重要。为了能够遇到你,我努力将自己变优秀,我的钢笔字写的不那么漂亮,可是为了把你的名字写出俊美之感,我努力练字,把所有说给你的情话都用这支温暖的笔记了给你。为了让你和我没天没地地聊,我看了很多书,也许我看到的世界和你看的世界不一样,我愿意同你去到你的世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