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实验室管理,制定以下条例:
研究所成员进入实验室,不得带非实验室人员进入实验室,否则承担此行为带来的一切损失。
每日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需要注意门窗、空调、电灯关闭,注意节约用电。
遇到水、电、火灾、地震等紧急情况,应立即切断总电源,有组织的撤离并设法通知保卫处(64884734、64884735)
实验室内禁止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实验室
禁止擅自变更计算机原有硬件配置,特别是IP地址。
爱护实验室设备,发现设备异常时要立即停止操作,并保留现场通知主管人员。
着装整洁,不随地吐痰,垃圾扔在垃圾桶里,保持实验室卫生,实验室成员需自行分工进行实验室卫生值日。
实验室内不得从事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活动,严禁以任何方式方法恶意破坏或攻击他人的软硬件设备和环境,损坏网络安全。
不得在服务器上擅自安装非法软件或恶意更改系统环境设置。
毕业离开实验室时,归还所有属于实验室的硬件设备,赔偿损坏的设备。
违反上述规定者要追究责任,视情节处于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