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回来,看到儿子的爵士鼓老师在群里说要办一场新年演出。半强制半询问地跟儿子讲了这件事,便把名字给报上去了。
这两天他每天早上下午都会抽时间练习一下,我们一起选了《王子的新衣》,虽然他的《逆战》打得最好,但是为了挑战新曲目,我还是鼓励他尝试萧敬腾的《王子的新衣》。老师担心他中间部分节奏把握不好,但我们还是坚持选择演奏新曲目。
下午两点半正式演出,为了开场的热闹,老师把他的节目放在第二,太靠前了,他有点紧张,但因为公开表演的次数也不少,发挥得还是相当不错的。
哈哈,还是很喜欢会爵士鼓的男生呀,好酷,好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