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方便的话,周末可以出来见一面吗

(一)

阴天小雨。

结束了一整晚的加班,主管卡着十点五十八分勒令我们下班打卡。因为还没到公司规定的十一点时间线,所以打车回家不能报销。

我一边在心里暗骂主管不要脸,一边踩着地面浅潭一样的积水,紧赶慢赶跨入末班地铁。

灯光闪烁,地铁的门合拢了。我拨了拨湿润的头发,拿出手机,它在震动,提醒我:“你正在追的综艺三小时前更新至最新一期。”

从随身的帆布包中寻找耳机时,我的手在抑制不住地发抖。还好地铁上没有旁人,否则要他们看到我这副样子,一定会觉得奇怪。

但我只是很想、很想立刻见到他。

地铁上信号不太好,视频过了好几分钟才加载出来。我飞快地跳过广告,一张俊俏的、被灯光照得发白的脸出现在屏幕上,有些傻气地念着金主爸爸赞助的广告词。

大概是创作带来的压力,他又瘦了一圈,下巴肉眼可见地尖了,一双眼睛被掩在碎碎绒绒的短发下面,仍然有挡不住的光芒散出来。

他穿着背带裤和印着皮卡丘的衬衫,恍惚间好像仍然是17岁的模样。镜头对准,灯光打下来,他笑着说:“决赛的曲目我已经准备好了,是最近新写的一首歌。”

安静了几秒。

他的目光忽然转过来,好像穿越镜头和屏幕定格在我脸上。

“我希望,你可以听到这首歌。”

愣怔几秒后,我几乎是手足无措地关掉了视频,接着把手机揣进口袋。我怕再慢一秒,眼泪就会忍不住掉下来。

这句话,当然不可能是对我说的。

因为他从来都不认识我。

(二)

我认识他的时候是在高中,那时他还没去参加什么歌唱选秀节目,穿着面粉口袋一样的校服,头发蓬乱,正处于变声期的嗓音沙哑难听,是班里最平凡最不起眼的一位。

从没有人注意到他,就好像没有人注意到我一样。

像我们这种方方面面都不好不坏的学生,永远是班级里的透明人。但就像两颗寂寞的星球会互相吸引那样,不知为何,我开始注意到他。

他坐在教室角落里,靠近窗子的位置,做题时会偷偷戴着耳机,咬着笔杆晃来晃去。有一回自习课,年级主任过来检查时险些逮到他。我有些担心地回头去看,正好对上他抬起头来的目光。

他的眼睛好亮,可神情又好天真。这下逃不掉了,我于是想要慌乱地转过头去,可不知为何僵在原地,他看到我在看他,十分友好地冲我笑了一下。

糟了。

因为我正是在那一刻察觉到自己的心动。

我很慌张地转过头写题,结果碰掉了同桌的一摞书,在我急促的道歉声中,下课铃声响起了。我不敢回头,只能拼命地弯腰,一本本将散落的书和习题集捡起来。等我好不容易鼓足勇气再回头,他已经不在座位上了。

趴在桌子上,我的心跳快得要命,不知道是因为紧张还是羞涩。

周末,我去老师家里补习物理,竟然又一次在路上碰到了他。他把乱蓬蓬的头发梳整齐,没有穿校服,反而穿着一件蓝白格的衬衫配背带裤,身后还背着一把吉他。

在隔着几步之遥的地方碰到,他顿了一下,跟我说:“嗨……”

没有下文。

他并没有想起我的名字。或者他从来就不知道我叫什么吧。

我慌乱地点点头,不再停留,与他擦肩而过。但走远了,脸反而奇怪地灼热起来,心跳也在乱。他背着吉他,是要去干什么呢?原来他会弹吉他吗?

(三)

那天之后,我开始写那封表白信。

信纸是背着父母偷偷网购的,浅粉色,承载少女心事最好的颜色。我专门去买了一只三菱的笔,写信时戴着透明的塑料手套,生怕蹭花了任何一个字。甚至,字体我是按照字帖上描的,因为我的字迹写得并不是那么好看。

而信的内容,我是在word文档里打过一遍草稿,反复推敲过每一个字之后,才把它誊抄在信纸上的。

一切我都做得无比认真,只想让他收信时感受到我的诚意,真挚一点、再真挚一点。只除了一点,我并没有在落款处写上自己的名字。

后来对外的说法是我由于太紧张,忘记了,但只有我自己清楚,只是因为我太胆小了。

我不敢在结果未知的情况下,让他知道这封信是我写的;我无法承担可能被拒绝,甚至被否定一切的严重后果。

所以,事情完全被我搞砸了。

他收到了那封表白信,可是却弄错了写信的对象。他把信放在班级里最漂亮的女生桌子上,低声说:“你的心意我知道,可是抱歉,我有……”

那女孩原本在写作业,这下抬起头来,愕然又恼怒地看着他:“林之澍,你他妈有病吧?在搞什么东西,难道你以为我会看上你?!”

我视若珍宝、胆怯到即使在日记里也不敢写出的名字,就被她这样随意而轻蔑地叫出了口。似乎漂亮而骄傲的少女们永远有这样的特权,或者说坦荡,是我无比艳羡却永远不可能拥有的东西。

教室后排传来几个男生得逞的大笑声:“哇靠,他真的信了!”这更激起了那女孩的怒火。她将信纸揉成一团,狠狠砸向后墙的黑板,纸团被弹到地面上,接着被人一脚踩下。

我的心脏也好像被踩碎了。

林之澍呆立在原地,眼睛里的光芒像是完全熄灭了。他低声说了句抱歉,接着低头朝我这边走了过来——不,是朝他的座位走了过去。他只是路过我的位置而已,就像路过我的青春那样,并不会有任何停留。

下课后,我留到最后,装作要扫地的样子,将整个教室找了一遍,可没有发现那封被揉成团的信。也许早就被今天的值日生扫进垃圾桶了吧,连同我卑微又胆怯的少女心事一起。

(四)

高三时,他从我们班转走,去了别的城市。似乎听人说他有去参加艺考,再往后便没有消息了。我也未曾刻意打听过,因为心里很明白,即便我知道他的下落,也不会有什么后续结果。

我的胆小甚至限制了我的心意,让我的表述都不敢正大光明。可我再也没有喜欢上其他人,偶尔有一两个别有用心的男生追求,也会很快被我的懦弱与无趣逼退。

于是我就这样,平平无奇地上完了大学,读完研究生,接着进入本市一家知名互联网公司,做起了程序员。这是最适合我的行业,除了专业水准,什么都不需要。

不用与人交际,也不用和奇奇怪怪的人妥协拉扯。

所以即便加班多一点,其实也没有关系。

这就是我的人生,贫瘠乏味,始终如一。现在我27岁,人生一直在平庸的轨迹上,大概率会在一年后回家相亲,和一个没有感情但父母满意的男人结婚,生一个孩子,然后继续在这条轨道上走下去。

但那个困倦的周末午后,我打开了一档综艺节目,并一眼注意到一个叫鸢尾的男人。

这是一档选秀节目,意在选出年轻一代中最出色的创作型歌手。叫鸢尾的男人一开始并不起眼,但他有一双很亮的、澄澈的眼睛,像极了我17岁那年试图探寻的星星。

我关注了他的微博,并开始默默给他投票。

而就在我注意到他的第二个星期,节目组织了一场额外的茶话会活动。游戏中,与他玩得最好的选手笑着叫他的真名:“林之澍。”

我没法把这看做是巧合。

心脏揣在胸腔里拼命乱跳,我忽然意识到我并没有留下任何一张他过去的照片,可时光竟也将我记忆里的他模糊了。

但好在,高中同学群里七嘴八舌的议论令我确定了,那就是他。只是他比起17岁时瘦了太多,整个人又蹿高了一截,原本短而蓬乱的头发被留长,披在肩膀上。除去那双仍然明亮的眼睛,竟已与很久之前截然不同。

不怪我一开始认不出来。

可即便认不出,我还是一眼就注意到了那双眼睛。因为它曾是短暂落在我灰暗人生中的星辰。

(五)

在他拿出一首又一首震撼人心的作品后,鸢尾这个名字也在节目中,甚至整个网络中越发响亮了。

群里已经开始拿曾经被他认错的女生打趣,讲:“大明星高中的时候曾经给你写过情书哦。”

没有人纠正那其实是一场误会,而且是并不愉快的误会。实际上,离开我们班之后,就没有一个人能再联系到他,我曾经以为,他会就此永远地消失在我的生命里。

未料他会以一种更耀眼的姿态,重新降临。

现在是2020年11月,是我喜欢他的第十年。

我开始在微博上给他发私信。没有进粉丝群,因为人多而且喧闹的环境会让我紧张。

“你好,林之澍,我叫路繁林,曾经是你的高中同学。我知道,你很大概率完全不记得我,但我绝对没有胡编乱造。我可以准确说出你曾经坐过的位置,和你高三前每一次考试的成绩。发私信也没有什么别的意思,只是想说,命运的际遇真的是非常奇妙,我竟然会在十年后的一档节目里认识你。我非常喜欢你唱的每一首歌,请继续加油。”

很客气,而且很无聊的一封私信,也当然不可能得到他的回复。他的微博已经有三十万粉丝,也许每天发私信的人成千上万,又凭什么会注意到我呢。

但这种忽略反而令我的胆怯稍稍退却。单方面的倾诉,并不会被对方接受和回复,对我来说,这恰好是叙述心事的绝佳状态。

于是我开始发更多私信给他。

“在我认识你的第一天,就去专门查了‘澍’这个字,原来它是及时雨的意思。而我叫路繁林,我认为这是很美丽的巧合(如果你不认为也没有关系),但你确实像出现在我生命中的一场及时雨。如果不是你的,我的人生大概会永久灰暗,并不会有这样明亮的色彩,虽然只有短短一瞬。”

“另外还有一件事,说出来有些唐突,或许还会让你感到冒犯。但我还是决定把它告诉你,即便你可能永远都不会看到这封私信。高二时那封表白信,是我写给你的。但由于我太胆小,并没有写上落款,以至于造成了天大的误会,这场误会也给你造成了伤害,可那时我仍然没有勇气站出来澄清。真的非常抱歉,我也很不喜欢那时的自己,如果未来有弥补的机会,我会不惜一切代价补偿你。”

决赛渐近,他发微博,说连自己也很吃惊,没料到会走到这个地步,一定会继续好好唱下去。我在私信里跟他说了无数条加油,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关于我生活的诸多琐碎细节,譬如我最近喝过觉得不错的奶茶,和我觉得他可能会喜欢的电影。

就这样,到了决赛直播的那天。

(六)

我很早就等在了屏幕前,但说不上自己是什么心情。

他已经27岁了,距离我们认识已经整整十年,有喜欢的女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没什么好奇怪的。

我也从来没有奢求过,只是好奇、非常好奇,他会给自己喜欢的人,写出怎样一首歌呢?

前六位选手唱完,轮到他最后一个出场。他就这样抱着吉他,出现在镜头面前。

舞台上所有的光都被熄灭,只剩一盏灯光孤孤单单地追着他。他把吉他拿到面前来,对着麦轻轻地说:“我要唱的这首歌,是我的这十年,它叫做《表白信》。”

从他唱出第一个音符起,我的心脏就高高悬起,像被什么人一把攥住,一直拉扯到很高的、很寒冷的地方。可那里又突然吹来一阵微弱的、但温暖的风,就这样吹开了我心上的花。

千树万树,梨花开。

我整个人都悬空着,失去所有思考的能力——一直到他凭借这首歌拿到冠军,到颁完奖,到赛后采访,我仍然没有缓过神。

“啊,为什么会写这样一首歌么?其实很早就想写了,但发觉自己还能在比赛里走得更远之后,就暂时收起了念头。想着,等到决赛再唱给她,可能会好一些。”

采访者问道:“这个‘她’指的是谁?”

“当然是写那封信给我的人啦。在我最犹豫不决、没有自信的17岁,是她写了这样一封信给我,遗憾的是那时我并没有认出她的笔迹,反而在其他同学的玩笑下,误认为这封信是其他人写给我的,造成了很严重的误会。”

“很严重?”

“嗯,其实在她写给我这封信之前,我就喜欢她了。所以其实我认错人之后,是想告诉那个人,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但这封信却被那人揉成团扔在地上,我去看她的表情时,发现她一脸失望,于是我不敢再说了。说来惭愧,那时的我,真的是一个非常胆小的人。”

“下课后,我偷偷把那封信捡回来,小心翼翼地展平,藏进书包里,然后带回家。只是后来,由于一些家庭变故,我转学去别的城市艺考,也就没再和她有过联系。这十年来,我有很多次想要放弃唱歌时,就会拿出这封信来。原来在我最落魄的17岁,我喜欢的人已经那样喜欢我,在她的眼里,我是那么优秀的、拥有如此多优点的人,所以我绝对不可以放弃。”

采访者一脸好奇:“那你为什么会喜欢她呢?听起来,那个女孩并不是多么夺目的存在。”

“是的,她并非万众瞩目,可依然在我眼中闪闪发光。”他说,“我喜欢她写作文时认真的样子,喜欢她上课偷偷打瞌睡时会用刘海遮住眼睛的小聪明,她的一切在我看来都非常可爱。当初,有一次,我在去上吉他课的路上遇到了她,想要跟她打招呼,可是在心中演练了千百遍,到开口的时候,还是紧张到连她的名字都叫不出来。”

采访者感叹着:“没想到你高中的时候居然这么害羞。”

他认可地点了点头:“所以,我觉得有些话,还是等我变成心目中成熟的自己之后再说会比较好。比如今晚,我终于可以站在决赛的舞台上,唱我写给她的这首歌——是的,这首歌不光是写给我自己,也是写给她。我想说,其实我第一时间就注意到了你的私信,但我没有回复,因为觉得那还不到时候。”

他忽然将目光对准了屏幕。

“但我置顶了你的对话框,每天都会看好几遍微博,看你有没有发来新的消息。你分享给我的电影我已经全部看完了,你分享给我的奶茶,我也有请朋友们一起喝,他们都说口味特别棒——啊,抱歉,请等一下。”

他对采访者道了歉,然后低头拿出手机,在屏幕上点了几下。

我的手机震动起来。

我颤抖着拿起来,发现自己脸颊一片冰凉,不知何时已经布满眼泪。

——你收到一条来自林之澍的微博私信:

“那么,方便的话,周末可以出来见一面吗?”

(完)

by 巧克力阿华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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