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之眼#
2022年12月3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秋莲与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书明确认定:案发前刘鑫对江歌准备报警的行为进行了阻止;刘鑫案发时锁闭了房门;刘鑫知道江歌受到伤害;……件件桩桩,确凿无疑。
因而,“刘鑫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鑫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江秋莲中年丧女,精神上受到极大打击,遭受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应予抚慰。”
“刘鑫在江歌因对其施救遇害死亡后,未能正确处理与江歌母亲江秋莲的关系,进一步加剧了江秋莲的精神痛苦,加重了精神损害后果。”
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刘暖曦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按说事情到此为止了,没想到刘暖曦又搞出幺蛾子来。2023年1月2日晚,刘暖曦通过微博发文回应二审判决,其中提到法院判她赔偿近70万元,她公开求助募捐,并称希望有机会报答。
刘暖曦的行为引发江秋莲的愤怒。1月3日,江秋莲微博发文投诉。微博关闭了刘暖曦的微博账号后,1月4日中午,微博上再次出现刘暖曦的新账号,昵称与此前那个一样,简介是:“那个号被封,新号谢谢大家。”
经再次投诉,4日下午该账号因违反社区公约,也已被永久禁言,至禁言时有358个粉丝。
“刘鑫大号小号全被禁言”,很快成为微博热搜。
老实讲,我本来对这件事不是太关注。虽然作为一个天天关注舆论的人,我陆陆续续知道了前因后果。
在法院没有判决前,谁都有权力喊两嗓子。没有个明确说法的情况下,应该允许双方都有说话的机会。
但是,现在法院明明白白判决了,是非曲直都有确定说法了,仍然理直气壮得道微博上来募捐,没有丝毫歉意。这得是多么强大的心理!
事实上,这几年,刘某人越来越向世人明白展示了,一个人可以无耻到什么样的程度。见过很多受人救助不知报答的,都是偷偷摸摸的。但像它这样公然反咬一口的,还真是活久见。
人可以无耻,但不可以无耻得如此理直气壮、堂而皇之。
我很想知道是什么样的家庭教育,什么样的教育给了它这样的底气,理直气壮地在自媒体平台上展示人性险恶的无底深渊!
无耻之耻,无耻矣!居然还有好多人支持她!
我也很想知道,那些纵容支持这一再击破人伦底线的人招摇撞骗的,都是是些什么玩意。
——这是我们社会之耻、社会之险。
如果有人拿出“我不同意你的立场但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来说事,我要提醒,这里的“你”起码得是个人才行……
另一方面,有些人并非不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可能就是想来吃点人血馒头,借机挑逗大众的眼球,蹭点流量。
但是,不要低估一位绝望母亲捍卫无辜惨死女儿的决心。她往后的人生,已经没有任何羁绊,就犹如困兽,战斗力爆表。去做刘暖曦的粉丝之前,还是要掂量一下。
有人已经因为这个进去了,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