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女作|散文集:喜欢

原创非首发(2017年之前的部分非首发),文责自负。非首发部分发于微信公众号:林中手记。


喜欢,就是一种淡淡的行进,在生活中占据篇幅,但还没成为痴迷的嗜好,没有到一种非此不可的地步。喜欢,也许是一个人的自由自在,早已习惯了来去匆匆,却也永远不否认合拍的人参与是更好的。

1.做饭


即便是说,喜欢做饭免不了只是用来消磨时间的嫌疑。但喜欢做饭的人,肯定是不止喜欢吃。认真做一顿饭需要很多时间。从会做什么菜想学什么菜开始思考要做什么菜开始,然后到菜市场和早已混熟的阿公阿嬷们谈价还价。在菜市场里的喧哗吵闹也许是最浓的生活气息了,可能是口腹之欲将在这里得到满足,一日的劳累也能得到释放,毕竟人基本的活动力都用于此了吧。菜市场也是一个微缩的世界,场上的驻客以此为生,自然王婆卖瓜,也好言好语。当然了,也偶尔有板着脸的,你爱买不爱,看人下菜。在城市里,样貌俊俏的某某西施可能能有一摊好生意,但在乡村里,熟悉的老街坊的熟食才是真正的抢手货,买卖间的“借问”(问候),一家都好才是遂人愿。没有好口才,没有好人缘,那至少要保证卖得新鲜。一地的买卖有一地买卖的特点,故乡的中年妇女们买东西会摘掉外叶,还一边念着,这种菜还要卖这么贵。当然,卖菜人不会示弱,肯定会回一句,这菜这么“水”(漂亮)。哈,男人们显得就随意很多。至少妈妈总是这么说的。一时也有一时的特点,过年过节才有哄哄闹闹的样子,游子们的钱包也给驻客们趁机涨价多了一些理由。买自然还是要买的。穷的时候有穷的时候的买法,富的时候有富的时候的买法。穷人有穷人买卖的时间,富人有富人买卖的时间。头鲜自然是富的人买了去,穷的人总是要买便宜些的东西。富人在开市时就到了市场,挑上最新鲜最好的鱼肉和蔬菜,早早地就回家做饭,吃完去散步。散步的时候,穷人刚回家买些剩下的,炒作一锅,胡吃了事。


可是不管外面怎么样,总归是要回到厨房。虽说做菜需要天赋,但学习总能弥补一些。第一次做西红柿炒蛋,炒出了一盘泥。火候的掌握、鸡蛋要成块又要有番茄的滋味,多尝试几次,才能稍微像个样子。当然,从一开始,就要选对食材。学习才能创造。一锅草鱼虾丸鱿鱼干乱炖娃娃菜,如果是夏秋交替季节,白萝卜也是很好的。食材通通放入高压锅,加入两碗水,高压一闷,香味一出,再出气一轮,关火自然冷却。加入少许盐,味精不是必须的。虽说是乱炖一锅,但是起锅一看并不乱。干海货特有的咸香,虾丸的鲜弹,鱼肉的脆嫩,还有蔬菜本身的清甜,简单是简单了一点,可是汤清料鲜,也是很下饭的。坦白讲,我们家从来没煮过什么好东西,经常也就是三两猪肉半斤白菜就几个人凑着白米饭吃过一顿一天中最丰盛的晚餐。可即使是这样,猪肉的肥瘦和白菜的新鲜与否也还是要计较,几块钱也能把几块钱的生活过好。

煮饭更是一个技术活,要能煮出全家都喜欢的口感,简直比要成为圣人还难,所以每晚都在讨论明晚的干饭谁下水,永无止尽......而“煮饭”在闽南语中本身就是一个大概念,也许是因为下厨做饭本身就是一个可大可小的事情。小而匆忙将就,大而排场气势皆可出。可不论这顿饭吃的大或小了,最终都是希望平了这早已空空,生生在叫唤的肠腹,更希望在这短暂的休憩时间里,在食物入口的同时,人都有幸福的具体感受。

而愿意把时间花在其中,也能成为一种付出。倾注其中的时间,有感情更好了,得到这美味分享的人无疑是最快乐的一种人。而人本身也很快乐。这样的快乐,或许有一部分来自于在厨房忙碌中而衍生出对食物的感恩。西门街上有家出租的厨房,先后也和同学去过几次。其实说起来,那些花在食材上的钱已经够去大排档上改善改善伙食了。只不过我们喜欢那种“开小灶”的氛围。有从前的氛围。从前还在村里的时候,和朋友们玩耍聚餐,那时候并没有钱,所以总是在某个人宽敞的院子里自己动手做饭,大多数时候我都可以做好一群人的饭菜。

劳动创造食材,做饭是与食材连同最后食物的更亲密的切身接触。双手持刀切开一颗白菜或者一颗西红柿,会发现一颗白菜或者西红柿的生长形状、颜色和原始气味;敲开一颗鸡蛋,蛋白的透彻和蛋黄的圆润饱满会让人想象最后交融的黄白色;每一道菜的过程中,用汤匙尝味道足够与否,能最近距离地感受到油的香、盐的咸和味精的鲜。食物的细节,足以引发做饭的人对食物的感谢。这样的感谢,或许就是美食家们说的——食物的灵魂吧。

2016.03.08

福州



2.种花

如果说做饭只是一种消磨时光的好方法的话,那种花在相较下,就可以称得上一种等待了,是一种积极的等待。我常常花上几个月甚至一年等着(各种颜色大小的)菊花、五角星花、茉莉花、扶桑、牡丹、玫瑰、蔷薇、木槿、白百合、(各种颜色大小的)朱顶红、蝴蝶兰、天竺葵、(黑色大水缸里的)荷花、三角梅以及(各种颜色大小的)午时花开花。买来的花盆、废弃的锅碗瓢盆、不再使用的瓮缸桶、门前的空地、屋后的瓦砾堆和四处的墙角,全都长着我的花。

喜欢种花的人,也不仅仅喜欢欣赏花朵的美丽和香气。从种下种子算是开始,掐算着日子,等着发芽,起初会算着一天能够长几片,算着算着,日子就过的很有期待。等根深深扎进土里,浇水就不用太小心翼翼,怕把还长不稳的植株冲倒,邻居家的猫和自己家的母鸡不能随便就把它毁坏,可以安心一点。种在花盆里的总是比较脆弱,所以人们才会用温室里的花朵来形容娇生惯养的人。我曾经收获过一些比花更美丽的瞬间,那些瞬间有神性的自然,例如我在浇水的时候望见远处的夕阳染红天际的云彩,会突然停下手中的动作,握着水瓢呆呆地站在花丛中。例如任由生根长固的花草在夏天屋后突如其来的大雨中倾倒,我就静静地看着雨水打在叶子上,打在花朵上,太阳出来时,它们会再回来,大不了就帮它们扶正。还有一些瞬间,让我直接没入日常的愉悦与自由中,做着一些没什么意义的事情,那是贫乏生活的恩赐。

要是种的是会开花的乔木,就相对可以粗糙一点,圈一块地,折一枝枝叶扦插。要是种的是蔷薇,抽出旁枝来,还有可能要修修,种在路边,浑身的刺有时候会刺到路人。第一个花苞出现时,又可以掰着手指头算需要几天才能盛开,也算这盛放的美丽能美丽多久。有一年,过年买盆栽的时候,和一个种了几十年花的花农谈起对花株的喜欢。他说,种了几十年花,最想看到的就是花繁叶茂。他们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受不得一点风吹雨打。有的时候呢,几盆种的特别好的,却反而不知道该怎么对待了,想放在最显眼的位置让所有人都看到,可是又舍不得太早就让人给买走了。当然了,买花人买花时快快乐乐,卖花人当然也会快快乐乐。

故乡一度以花卉产业为首,自然会有很多种花爱花之人。若是驱车上了324国道,在漳州路段定能欣赏到不一样的沿途花景。路上有很多种养盆栽和道旁树的农场,它们就开在国道旁,既是一户户人家的活计,也是一路的风景。难得有这种好事,既可以养活自己,又可以愉悦别人的心情。有时候,从县城搭汽车去市区,两个小时的脏臭和颠簸,就靠这一路的花和树来缓解。越接近市区,种花的农场中的品种越是精细了,可能接近市区,每天都要供应市里的新鲜花束。也能够看到曾经一度风靡的高价兰花。

喜欢种花的人心性多是寂静,别的不说,这一些天的等待,到头来有没有收获还不好说。种花人兴许也更平淡接受失去:眼睁睁看着一朵花从盛放到败落,就像人的青春一般,一朵花的枯萎不就如同人的脸上慢慢爬上皱纹。也许是因为,下一季还会有花开,或是因为眼睛里已经看见了一朵花的一生而满足,所以不必为了一朵花的枯萎而落寞。种花的人必然要料到一朵花总有枯萎的一天。爱一个人也要准备好爱那个人衰老的样子。喜欢种花的人不会因为不想看见花的枯萎而不种花的。

2016.03.09

福州



3.唱歌


有一些爱好可是可以随时随地进行的,例如唱歌。做饭囿于厨房,花株扎根于土壤。而这一张嘴只要一张嘴,音律就流于齿缝,化无形为有形于双唇,响动在耳际。做饭的时候可以唱歌,种花的时候可以唱歌,许多人在浴室洗澡的时候也喜欢唱歌,毕竟浴室的回音让自己的歌声更好听,有时候洗澡不唱歌好像就洗不干净一般。

喜欢唱歌的人,也不仅仅会让自己止于听的地步。听歌是唱歌的某种练习。听多了对节奏旋律也会多一些把握。就好像读多了诗,就算不会写,也会带着一点诗意。我喜欢听音乐,我几乎会听所有类型的音乐。跨年代,多语种,不挑风格,只听好听的作品,一年能听上几万歌。有时候会点开一个榜单或者别人制作的歌单,从头听到尾,有时候就点开一个歌手,有时候是挑一张专辑,有时候是循环自己常听的歌单或者单曲循环。听是静的,脑里再波涛汹涌,也终归只是自己的记忆。唱是动的,唱出来的时候,就不怕被谁听到了心事。

唱一首歌的过程,有很多讯息。唱的大声,至少说明不胆怯;唱的嘹亮,身体健康中气十足;唱的韵律婉转感情动人,那自然就技艺超群,可是一般人没到谈技艺的地步也不必谈技艺。因为作为喜欢而存在的唱,喜欢就好。喜欢是一种点到为止,喜欢是一种没你不是不可,但有你更好的美妙。喜欢,只是喜欢。不必夸张,因为一旦以热爱之名,则需有责任投入愈多。投入愈多,愈多期待,就把这一些兴趣过成负担。

不得不说的是,唱比听更来得释放情感,借用别人早已洞悉你情绪的词句,或许对不上原曲旋律,经常就不自觉哼唱了出来。

伤心的人别听慢歌,反正如果要认真去听一首慢歌的话,我会在心情比较轻松的时候去欣赏去感受,但也只是感受,如果要感同身受,可能在特定情境下的低沉与失落会更容易让自己进去其中的情绪。而表达同一种情绪,有人需要吼,有人则需要疗伤,也有人装着平淡——然后装着装着慢慢地就平淡。

团购K歌券,是很便宜的。工作日的一整个下午,一两张K歌券就可以打发。一张也就三四十块钱,五六个人一分摊,娱乐的消费就不会造成什么负担。每次和友人从练歌房玩耍过,都意犹未尽。回想着刚才是谁唱了一曲动人歌曲,是谁又唱得自由自在,是谁又在这吵闹气氛中拘束......也想着某一首歌漏唱了,而下一次应该怎么呼吸吐呐......

神曲用来炒热气氛,慢歌用来抒发愁绪,流行就我唱你和,民谣就留住自己情怀......路数不同,但唱者听者都在欢乐其中才好。急着切歌的人,自顾自玩的人,连作乐都要比个高低的人,实在是不要走到同一间屋子里去。

在我们长大的时代,赶上了华语音乐最后的盛世。唱片时代的歌手们拥有实力的歌喉和个人特色,每个人都有称得上是养老保险的代表作,即使是十几二十年后的今天,仍然是值得单曲循环。不只是电子信息时代到来,冲击了唱片的发展,而是潜心做音乐的渐渐在减少,世界范围的文化已经衰退许久了。于是SHE、林俊杰、周杰伦、孙燕姿、林宥嘉、伍佰、张韶涵、周传雄等等依旧陪伴着我们。只不过流行好似在一夜之间就变成了经典,我们也在一夜长大。那时候在阿峰家里用卡拉OK声嘶力竭地唱着歌。“黑夜如果不黑暗,美梦又如何向往。”那时我们并不知道生活甚至是世界会有多黑暗,至少无法真正地认知和表达我们眼中的世界,但总是说自己很忧愁很悲伤。我们约定着一起长大,一起看世界,只是现在我们早已天各一方,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4.走走

不知道是网络鸡汤的广泛传播,还是他们心中本身也有一颗不愿落入世俗的心——即使或主观或客观地,他们慢慢慢慢在世俗里沉沦——他们也都想让自己的身体和灵魂都在路上。

我也想让自己的身体和灵魂在路上。在许多文章里,我都会无意有意说“在路上”的概念,但我的“在路上”并不是指旅行和读书,或者说不是特指——而是更大的涵义——一种自我的成长,也是一种朝自己理想进发的努力。

努力赚钱的一个目的就是过上自己的想要的生活——旅行就是他们想要的生活之一。也是我想要的生活方式之一——一种多数情况下囿于荷包和时间的方式。对于目前的我来说,哈,被荷包封印住灵魂也是很尴尬,哈哈哈。

所以我也就就近走走——这是一个退而求其次的走走。当然,我本身喜欢走走,特别是在我相对而言比较熟悉的城市走走。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在一个熟悉的城市随便走走,都能够发现巷口的美食,巷尾的家长里短,也能够发现一个城市的伤口。

一个长途而短时间的旅行是做不到这一点的。如此旅行往往都被引领进一个城市的最光鲜最内涵的地带,有几个人能发现一个城市的缺憾。除非在一个城市住上十天半个月,走进阿公阿婆的碎碎念,走进上班族的脚步,走进中学生的吐槽,在公车里感受这个城市的节奏,在十字街头看看这个城市的喧嚣,在沿城河边接住迎面吹来的这个城市的秉性。或许这样,你就能染上这个城市的脾气。

我在福州上了四年大学,也去过许许多多的街巷公园,有一个朋友也带我寻觅过舌尖上的福州。但我始终没有去过鼓山。上下杭从几年前就传言要拆迁工作——确实也正在拆迁,一直想去走走,直到今天才真正成行。

我觉得我还是幸运的。因为我还是见到了大部分残存的建筑与树。

树影斑驳,斑驳不过墙上剥落的历史。而这历史或许只能留在日益发达的照相技术和设备里了。我和同伴拗造型拍照时,几个老依伯就在和远离我发梢的老树隔街相拥的另一棵老树下,看着我们频频发笑。

或许,老洋房们也在笑话周边的商品房太年轻,可是他们自己却难逃拆迁的命运了。阴雨过后,阳光让更多的腐朽气味散发出来了。让我想到了十年前家里的老房子——可以跟上下杭比肩的“老”房子。本身已经损坏了的墙体和屋顶,会被雨水成块成块的带走。

我记得妈妈说过,房子一旦没了人气,会破败得更快。所以你看,即使再幽深黯淡的院落,里头有传来锅碗瓢盆声响的地方,都还是会有生活过的表面样子,屋边窄巷口的石敢当或小庙也能多享几天香火。

对街房子屋檐的民国棱角随时光风化成苍老的容颜,那匾上的“商会”、“典当行”、“银行”字样也各自剥离,没有了最初骄傲的样子。往下一看,发黑的墙体写着大的“拆”——是该拆了——得不到修缮的那一部分地方——怎样都成为这个城市的伤口。

我想,我是幸运的。因为在一座城市的记忆被拆除之前,我走过了那些街道。能够修缮当然是最好的,可能因为上下杭的商业价值和历史价值比不上三坊七巷吧,所以大规模的保护也许不太现实。

好在我不用对这个城市的历史负责,也不用对更大的历史负责。只是好遗憾。



5.运动

我最喜欢跑步,可能是因为没什么要求,只要穿上鞋就可以出发。一开始跑步只是为了增强体质,并没有想到跑步能够给我带来多大的好处,也没有想到我会喜欢上这样说来就来的一项运动。我慢慢发现自己还是很喜欢这一项运动。大一结束的时候,我的高中同桌入伍了。入伍前我答应他,他退伍的时候要一口气能跑上二十圈。我算是勉强做到了吧。

三圈、五圈、八圈——十二圈——十五圈,这勉强也算是一个人的成长过程吧。高中的那个“无所谓”体育老师说过,跑步靠的是坚持,当你感觉踏不出下一步的时候,你减慢速度,坚持过了那一个点,你跑到北京都没问题——最后一句权当是玩笑吧。而至于为什么叫他“无所谓”,大概是因为他姓吴吧,也更是因为他总说,选择什么运动无所谓,能把身体锻炼好就好了,所以每次体育课都是跑完三圈就自行活动了,他是多么能自圆其说。

今天是2016年04月16日,毕业不再是遥遥无期,而是即将推门而去,回头想想大学四年倒真是和许多人跑过步。最多的还数撒哈张,曾经一起跑过半个暑假。前几天,她还微信我说,很怀念和我跑步的那段日子——因为那时自己很瘦。

但大多数时候还是一个人。

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好处。比如可以按照自己的时间来去,可以按照自己的节奏快慢。只不过有时觉得是在闷跑——闷闷地闷闷着......

曾经有一段时间想要尝试学打篮球,最后当然是没有学成——个性使然这个借口真的是能搪塞许多事由。一个不喜欢团队运动的人很可能不喜欢团队合作,但一个喜欢团队运动的人也不见得就在团队中能和其他人默契合作。

没有学成当然是因为我笨。哈,也更是因为我圈定了自己的世界,我决定先活成一个人。

我开始带上耳机跑步,听着音乐有了更多的乐趣——我并不是因为一个人跑步闷闷的才开始听着音乐跑步的,而是因为跑步的时候听着音乐更加地畅快。跑步一开始呼吸平缓,跑着跑着身体开始热起来,再跑着跑着呼吸变得急促,放慢脚步调整呼吸,继续跑下去就会发现自己的持久力又增强了一些。继续跑,跑到额头满是快速留下的汗珠,胸前背后都是汗的时候,运动的快感达到了高潮。不要让汗流到了眼睛里。停下来等汗都干了,就是一种呼吸畅快的状态。

学校西边那个田径场在晚上七八点的时候总是人很多。人多也好啊,人群中总是有许多陌生而又有趣的故事,况且不想继续跑的的时候突然发现一个在快速跑的人也会让你想要跟上的念头。跑步场上有时候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那就是跑在后面的人会跟着前面节奏相似的人,前面的人不会突然变速,后面的人也不会超速。

每天都有许多人在跑步,不过都与我无关。

比如跑得很慢很慢但是却看得出她很努力很努力在减脂的女同学,比如喜欢把音乐公放却总是吸引不到注意力反遭白眼的男同学,比如那几个有着让我羡慕的身高和身材的男同学,比如看起来都像是学霸的一对情侣,比如在最外圈散步的小团体......他们在运动场上都有自己的节奏,都与我无关。

我的心思在我耳边的音乐,在我脑内的翻腾,也在我流的汗。当然也在我前方和脚下的路——撞到人可能发生的就不是偶像剧了。

多年下来,也算是积累成一个良好的习惯。虽然远没有体科生那么明显的运动特质,但是总是有助于人外在的积极精神面貌。有时候如果长时间懒得动,再重新跑步时,就能发现外在的改变是很大的。更重要的是将运动的力量和生活的力量一同糅化成心灵力量的基石,这是比一个漫长枯索的有机化学实验反应还漫长枯索的过程。

除了跑步,登山也是不错的。在我常年生活过的几个城市,如果从地理学意义上讲,都很少算得上严格意义上的山——说来遗憾的是,即使坐过百十次公路铁路车,但车票的抵达地却大多数是圈禁于闽地——这也不得不说是人生的一种局限性。我还没登过真正的山。

如此感受就好比在游泳池游泳,即使再深再宽,也不会有在大海中畅游的一丝相似的自在感。游泳池中人的密度堪比冬至早晨妈妈下锅的汤圆,这一项运动也因此成为了喜欢却不经常发生的爱好。走过的地方即使不多,还是看过了许多海,匆匆来不及领略或是整个童年的吹拂:离家最近的小小的铁炉港,要过渡去隔壁镇的宫口港,这两个小港口往外延伸到广东饶平的大埕湾,东山岛某海域,平潭岛某海域,长乐下沙海域,厦门环岛南路附近海域(后来的台湾海域以及现在的查尔斯顿)。

兴许晨海日出,海天一色,海上升明月是绝大多数人的兴趣所在,人都喜欢用相机来记录美好的时光,可我每一次触摸到海风的呼吸时,都想要跳进浪里涤荡。

可能这是被城市绊住脚步的我对大海最后的眷恋吧。

2016.04.16

福州



6.下雨

喜欢下雨的原因大概是人的身体,城市的身体还有大自然的身体都需要雨水来洗涤。

被我这么一说,突然惊觉,江河湖都是大自然的洗澡水。可是大树叶上的尘土,小草芽间的尘土,满天星舞的尘土,都等待一场雨的降临。甚至,人对大自然的污染和破坏,许多时候都需要一场又一场的雨才能慢慢洗净复原。

城市的坚硬在于再多一场雨也并不能渗透城市的表皮,只能随着污流流进阴暗的下水道。而表皮却愈来愈需要更多的几场雨冲刷,因为任何一座再怎么自称空气优良的城市也都到处充斥着令人作呕的气息。

在大雨中奔跑的少年,回家后还是不免要被妈妈责骂,然后被逼着用井水再清洗一遍还没成熟的身体,因为妈妈总说,雨水是咸的,井水是甜的。淋完雨不用井水洗,会被咬破皮(雨水已经不干净,大概有一点点酸雨的倾向)。

也许土地真的太无私,连从天上来的雨水都要帮忙酿成甜甜的泉。又或许这样的循环也本就是天和地无言的约定。

而人和雨的约定不止是要在天空下见面。还有在雨来临时,人不要说话,听听远道径直为人而来的问候。

在凌晨三点半的被窝里,在没有带伞的屋檐下,在有人赴约的咖啡座上,在唯我不开伞的人群中,在檐下接水的红桶前,在浑浑泡泡的山溪或突然温顺了的大海边,在躲避台风的老屋内......

或大或小,或急或缓,或直或斜,雨来了。兴许润物无声,兴许叮叮咚咚,兴许噼里啪啦,雨或温柔地,或热烈地,或疯狂地告诉人:我来了。

而夏天又来了。大雨总和夏天相约而来。在一座城市的闷热夏天里,人们总想方设法地躲避他们在冬天想要的阳光。即使是伟大的人发明了空调,也把它安在了人会出现的地方,可人还是抵抗不了大自然的力量。热汗的停流需要一场大雨的停留,大自然的力量只有大自然的力量可以对抗。于是,人们一起称赞这一场六月的雨,接着等待七月流火。

大自然的力量更体现在呼唤生命的到来。当冬天深得像夏天再也不会来的时候,又开始下雨了,下一个多月的小雨,蒙得整个世界都阴冷阴冷的,蒙得人们都开始怀念夏天的阳光。

回家的这些日子已经连续一个星期出现了有点怪异的天气:晚上九点半开始慢慢通知我下雨了,十点后开始下起瓢泼大雨,认真地下起了大雨,十二点以最大的声响迎接新的一天的第一个小时。

不爱睡觉——或者说习惯了晚睡的我都会听着天井里的雨声渐起。雨声最大的时候,户户通的电视信号开始闪烁,然后黑屏,贴出一张告示说春分秋分时节受太阳影响中午时段可能收不到信号,不过当下的原因应该是如果有台风或者大雨落地也可能影响信号的接收。

原本就失眠成病的妈妈在这时候可能好不容易浅眠三分,被这高峰时可恶的雨声和夹杂的几响雷声给吵醒,我听见了隔壁屋古早大木床上的人不耐烦翻身的声音。而常常她也会起身看到我屋灯还亮着,然后抱怨说:半夜三更还不睡觉,浪费电。

院墙墙根下站着警觉睡觉的几只母鸡也被叫醒了,我听到了它们“咯咯咯”地叫,我都是在屋里听的。

不是很想站在天井屋檐边,因为大雨还激起了各种虫子,甚至蟑螂也到处乱飞。要是开了灯,灯下就出现密集的细小的黑影。而有一天夜里,突发奇想,我把几个防虫的网窗都拆下来,置于大雨中,借老天的力量帮我清洗清洗。

可是在屋里,听到的声音就没有那么有分辨度。以前住砖瓦老房子的时候,一个面向的瓦片们总是把雨水汇集到一个大通道,然后潇潇洒洒地就流下来,打在地上,能清楚——特别是在半夜的时候——辨别发出最大声响的方位。现在只有均匀落下的了,还有从“晒平”(平房屋顶)汇集而来在水管里坠水的闷闷的类似“呱呱”的混音。

向北的这道窗后的声音也分不清了。傍晚我坐在屋顶欣赏蓝天,晚霞和归鸟的时候发现了,不论是为了保持屋内干燥而重建房子时地基南移浅三尺而留下的老墙,或是农村地区普遍可见的随处搭拉的电线,还是借着雨水用力生长的大树们,都被牵牛花藤攀附得不见天日——所以声音也没太大区别——都是雨大打在密密的牵牛花藤叶上。

十二点半了,躺尸在席梦思上怀念从前的小木床的我突然想起了我中午熬了好久为了祛湿去热的红绿豆薏米粥还冰镇在冰箱里——可是我要假装我已经睡着了——不能让妈妈知道我还没睡——只能等这雨声彻底停歇。

我去刷牙洗脸准备睡觉——这是我的习惯——不管是不是可能三分钟前刚洗了澡,还是要洗脸。摸到自己的眉心有一点会痛,我就知道,又长痘了。前段时间下定决心去做了针清——把大学带给我两年的“大好青春”还给了过去——可还是长回来一点点——这也的确说明了人的生活习惯会体现在外表上。体热还熬夜的人当然不可以嫉妒熬夜不长痘的人——这也算得上是人家的一种天赋——虽然我也有另一种天赋:怎么吃都吃不胖。实际上这已经成为了一种烦恼,就像医学上说的这一类群的人多是肠胃能力不好。是吧,理科生总是浪漫终结者。

生活事达到顶峰以后总是要消减。这雨雷声也总是要消减的。渐起,渐息,再渐起,再渐息,又渐起,又渐息——起即有息的一刻,息的那一刻或许是为了再起,起和息不止过三,全凭老天心情。

再怎么不愿意结束余生最年轻的一天,也都得睡觉。因为天亮的时候,雨声止息,时间刚好院子里的积水流入沟渠与蒸发初干。

这一夜一夜的大雨将海风带来的沙摩托扬起的尘鞋底粘留的土冲刷的干净。再下几场大雨,生活里的人和事也就冲洗成为记忆了。现实中故乡其实并不美好,也是回不去,新的归宿还不知在何方。雨下的我可能也想通透了一些事情,心里也洗得和来时一样干净了吧。

拉起窗帘,反锁上门,躺下的时候感觉自己身体变得轻了,而雨声不知第几次渐起了,又从四周围了过来。近来的觉也睡得通透,一觉醒来,雨声没有了,蛙声也没有了,晨鸟和鸡群倒是叫的积极。

阳光灿烂,又该明媚一天,昨夜打湿的衣裳重新再通通风。这白天的汗,夜晚的雨,似乎身上总是有一点黏糊糊的手脚伸展不开的感觉,不过几夜以来在雨里涤净的思念和往事可以趁着阳光摊开晒干收藏了——还有妈妈总催着该换洗的被褥。

2016.05.31

漳州



7.当天空蓝了的时候

我常说我喜欢下雨天,我也常说我喜欢福州阴冷的季节。要说缘由的话,大概是想借助阴雨天的阴沉巧妙地掩蔽失眠的倦容与似乎总是忧愁的眼睛鼻子和嘴巴。阴雨天总受人诟病,如果她知道我的心思后,会不会愿意为这样一个人隐藏心事呢?可是话虽这样说,每当遇到万里无云天蓝得过分的时刻,心里不禁“蹬”地亮起一盏灯,以任谁都抵挡不住的尽头立刻就明朗了起来,干涩的嘴角也不禁就上扬吧。在福州的四年时光里,在这样一座即使号称在全国省会大城市中有些数一数二的好空气的城市里,也免不了雾霾的光顾。而天蓝了的时候,全城都在社交渠道肆意地晒出蓝透了的一片无垠。在楼廊里,远眺整个建筑群与背景的蓝相得益彰;在门前,阳光洒绿大片草地,天空静静俯瞰着一切。我赤着脚,踩在草地上。“我慢慢地踏上阶梯,一步一步地,走上天际。结了个印,施了个法,吹出几朵白云,像捏糖人捏出几个有趣的形状。”在工业不发达的小城市,蓝天会是一种习惯成自然。当然,人不会因“物以稀为贵”忽视她的存在。不过,我倒没学会怎么形容蓝是哪种蓝,只是有一种泡在海水里的舒服。 常在太阳西斜泛红时,走上屋后的山丘。在蓝天下,“此时视觉,听觉,嗅觉,一切的感觉,都得到了微妙的满足。”要说颜色,不管在亚热带季风来不来的任何时候,常绿阔叶林始终任性生长,绝对让视野一年四季地绿着。所谓的五颜六色只能依靠春花秋果来点缀二三了。野生的树中基本都是台湾相思树,微风吹动一棵两棵满山的相思树“唰唰唰”的声音使我每当在异乡听到风吹叶动时就想起了它们。因为我对每棵树都很熟悉。而小小的黄色花球,即使风吹得再狠,没有开够,也是黏腻着不肯离开的。蛇鼠的窜动,声音窸窸窣窣,燥热后的凉快也会让地下极多的小虫子愉快地鸣叫,黄昏来临了,倦鸟也已归林,此时林中的自然曲达到最热闹了。 有些时候,还会有山下带一群小鸡仔的鸡母突然惊吓起来,然后加入了一群小鸡的声音。它们可能遇到了黄鼠狼,哈,也有可能遇到了卖萌的松鼠。几年前,傍晚的这个时候,肯定还有开山打石的“噹噹噹”在山间回荡,打石人每一次挥下铁锤子,所使用的气力都是努力的人往生活的大道再钻前一步的见证。要说香气的话,相思树开花的气息就不值得介绍了,即使算不上臭。想起就要靠野花野果来贡献了。一天与一天不同,一季与一季不同。花开与花落不同,结果与果熟不同。自然的气息总是多变而诱人。诱人的是藏在大树下的某些野果子。走近不多的几棵松柏树,树脂的香味也参与进来了。我还可以辨别出后来人工种植用于造纸的桉树刺激的味道。这一切都要在蓝天下,才能细分所有的感觉。雨一下,只剩下雨打密林的声响,当然还有雨打伞布的参杂了。混合的香味被雨水冲淡了,多了的是泥土的气息。下山的时候,西边的云彩被夕阳惹红了脸,蓝天的甘当衬托,显得愈加红亮。“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小学课本有写过这样的俗语。坐在厝顶上,看着远处海上天空云朵正上演一场变身戏。一会儿龙,一会儿虎,一会儿巨人,一会儿就散了——真的烟消云散了。飞机飞过,留下长长的尾巴,长到无边无际,长到每次我想等它消散尽时却都错过了母亲一再催促的晚饭。而海鸟飞过了,确实未留下痕迹,连鸣声也只是回荡几次后,与太阳一起下山了。

2016.05.24

福州

8.发呆


有一些瞬间,奇妙而诡异,可以灵魂出窍,可以日行千里,可以用意念包裹眼前的世界,当然也可以像修仙小说或者沾了道家理论的边的无欲无念。

时空随意。随时随地随心就可以进入一个属于自己却又无比广阔的天地。我知道几个不错的场景。第一个是夏日昏昏欲睡的午后大风扇呼呼呼响的教室:无趣老师正一本正经地照本宣科——他也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望向阶梯教室的落地窗,阳光极其明媚,生长旺盛的小叶榕护住了燥热的水泥校道,偶尔有一两个人急急忙忙走过,或者一两只云雀飞跳而过。教室里,同学们都在干着自己的事情,而我一言不发,歪着头望着窗外——一切都安安静静。其二是拥挤的公交车,人上人下,一站一站地匆匆略过一座城市的一个一个角落,路途中可以想许多事情,也可以不想任何事情——看着人、树和房子不断在退后。旅途当然也有这一部分的乐趣,看不尽的高山低丘看不尽的流水看不尽的田野在静默中充盈着旅途的愉快。

远不止上课时和旅途中适合发呆。多的是时机。比如每天冲澡的时间,潺潺水声就是不错的背景音乐。再者在星光下在月光中,徜徉在自然界的和风细雨中,让人舒缓了身体和精神,慢慢地进入一个不懂的世界。

发呆的方式也可以因时因地因心情而定。平躺在校舍的杉板床上,睁着眼睛定定地望着天花板,偶尔有一两只壁虎或者蜘蛛路过;有时候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嘴巴在动,脑子没有分配想法;或者干脆打坐冥想,闭上眼,静坐呼吸......

讲到方式,突然想起有一些发呆比赛,想来也是很有趣。一场耐力和趣味的比拼,或躺或仰或卧,或立或趴或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角度释放脑海的一片空白,正像每个人也都有自己的方式收纳生活的悲喜。

曾经听过有一句英文,描述发呆也挺贴切。“My mind was wondering”,思绪满天飞,漫游精神世界的每一寸壮丽风光。不过有些时候,没能及时收回来,所以别人要呼喊两遍名字才听得见,汽车要鸣两遍笛也才避让。这样看起来是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

发呆的我穿过高矮胖瘦快速变化的人群,即便是再过拥挤,也挤不进我的内心,我一直就和一个又一个人摩肩接踵地擦身而过——望着前方望着脚下朝着精神指引的方向一路前行。

也许这可以为发呆找到了意义。收纳空白也好,包存奇异想法也好,或者开辟一个属于自己的精神领地——是吧,也许我压根就不喜欢过多地搭理这个世界。

2016.07.02

9.读书与写作

读书是从外部世界摄取精神力量。读一本书,是一种正大光明地窥探,窥探他人的生活,窥探写作者的思想。说起来,写作者的思想也不是想窥探就能窥探的。我在读《耶路撒冷三千年》的时候,断断续续,续续断断。那本书又长又厚是一个原因,更大的原因是内容是在庞杂,而翻译——可能原作者写作手法也是可以更好一点的。我前前后后竟然花了三年才读完了。每次看完一章,搁置一段时间,再回来时,早就不记得前面讲的是什么,还要在大概翻翻前一章,再继续,效率真的是不好意思了。读书当然不是看效率了。但是十万字左右的中篇小说或者散文,花上一整天,就可以一次性读完,心里却格外有成就感。只是书也许还是常翻常新,对于我来说,我反反复复读得是三毛、加缪、林语堂、夏目漱石、《写在人生边上》和《美的历程》。我的情感表达学自三毛,坦诚地悲伤着快乐着;我的语言风格最初是模仿林语堂和钱钟书——一点嘲讽的调侃的糅合了大量信息的语句,不过,后来发现,自己写作功力还十分有限;至于写作手法,我喜欢荒诞现实主义和意识流两个流派的手法。

少年时,我坐在老房子的门槛上读唐诗宋词。虽然长辈总是教育小辈不能踏门槛,但是那条门槛石已经被磨了近一百年了。我横坐在门槛,妈妈进进出出,忙里忙外,总是嫌弃我挡着她的路。有时候,我坐在窄巷子里。夏天哪里都燥热,一扇小小的风扇,解不了暑热,只有巷子里的风才足够清爽。夏日清风中适合读书,读一点科学刊物,了解千万个为什么,例如风为什么吹,或者是翻书的清风为什么更凉爽。

读书多了,就有了判断力,对于一本书的判断。翻开一本书,读书多的人,可以判断得出好与坏,读书少的人,只能说喜欢与不喜欢。我喜欢问一些问题:阅读量多大(当然迷信阅读量也是一个误区)?喜欢哪个流派?喜欢哪一位意识流作家?追哪一个中国古典文学朝代以及哪一位诗人?儒释道基督科学人文偏哪一家?

读书也让人判断人世,毕竟书中事也是从人事中来。只不过有人说纸上得来不过是空谈,但也有人更坚信精神与灵魂的塑造,更有利于看透世事的本质。知与行,本来就是矛盾的,也是共生的。读得不多不少时,最容易陷入这种知与行的矛盾中。

功利性的读书或许是一种行,是安身,可是要立自己的命,还是要了解自己,了解世界,或许看的是个人心中非功利性的选择,读什么样的书,做什么样的人,都在于自己的选择。

喜欢读书,自然也就喜欢藏书。对于每一个喜欢读书的人,谁不想拥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图书馆。

我大学时期省下来的生活费基本都用来买书了。我的人生目标是藏书十万,这个目标定得有点大,后来觉得那我还得努力买一个很大的房子,有一个房间专门用来放书,再想想,实在太难了一点,所以就降低为两万。

我得到的第一本书应该是《十万个为什么》,那一年刚上小学,等我完全能看懂,是一两年以后的事情了。我记得那本书是五块钱,那时候家里穷,爸爸给我买那本书是很舍得了,不过也对我后来喜欢读书有了积极的影响。第二年,我买了一本《撒哈拉的沙漠》,不过等我凑齐了三毛的作品全集已经是我大学的事情了。大学开始真正开始藏书,陆陆续续买了林语堂,王小波与木心的全集,还有一套古典文集,就是四书五经菜根谭之类的书,好像有三四十本。还有许多的小合集,例如马世芳《耳朵借我》等三本书,杨绛《我们仨》等几本书。

前前后后,我竟然也有了将近七八百本书。书是买不完的,可是手里头一旦有些闲钱,就控制不住想买书的冲动,好在其实书也不贵,平均一本也就25块钱左右,每次什么活动的时候,就满一百减五十地买,一次就能买十来本。但不得不说,网购的书质量明显不如书店里买来的书,但在价格面前,大多数时候还是选择了数量只有买一些设计和包装精美的书籍才会去实体店购买,现场感受心在滴血的痛——书店里的书一本五六十都很正常,而且又不打折。书不仅买不完,其实也读不完,自己买回来的书,许多都没有读过,买的时候相当兴奋,买完也很高兴,但是读书需要契机,买一本书当下对于那本书的热情不是时刻都有的,所以要到那心中的冲动又再度出现时,才是阅读那本书的时机,只是难免热情和冲动是会转移的,转移到一本又一本的新书上,于是一买又再买。实际上,那些年我很穷,我穷得只有那些书。

对某本书情绪来了,能在短时间一气呵成地通读,并且事半功倍地获得更多理解。读书本来就是一种情绪性的活动。读书到了一定的数量以后,于是自己也有了表达的欲望。

写作是内在世界向外的表达。每个人都需要有情感和情绪的出口,有的人通过言语的交流,有的人通过文字的叙述。我是属于后者。一直以来,我有写作的念头,但是真正践行写作还是到了大学快毕业了,有了一定的阅历、文字基础和表达能力以后,才认真严肃地开始写作。

写作很大程度上是在描绘自己的生活和思想,构造理想的世界——即使在悲惨与罪恶的世界里,也是为了托出对美好世界的向往。这是李泽厚在《美的历程》提到魏晋南北朝时提出的美学观点。

散文是生活的直观表达,小说是虚假而又真实的世界架构,多多少少有实际生活或思想的流露,就算是最远离生活实际的小说题材,也隐含着写作者对这个世界的看法。我最开始写散文多一点,一是为了表达真实的生活,二是尽可能展现文字本身的美感。所以我开始写小说的时候是散文化的,形散神不散,神似意识流,后来干脆就啃食了几乎所有的意识流名作。小说有小说的好处,有一些不堪的情绪和经历可以用看似虚构的情节隐晦地表达出来。同一个素材我会同时用进小说和散文里,探讨不同的角度和面向。基本上,小说是负面的,悲观、消极和哀伤弥漫。散文则是平淡的,温柔、平缓和舒展。

我的读者们更喜欢我的散文,他们说我的写法细腻,读完像是活过我的人生一般。这个系列的写作可以称得上我的处女作。这几年以来我极少的读者爱看,也因此鼓励我继续写作。然而,这个系列竟然断断续续地写了六七年。我的小说情节模糊,写到哪就是哪,有点意识流。其实,写作的手法和风格并没有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对文字的直觉和敏感,以及文字之间传达出来的情感和思想。小说虽然读的多是故事,但情节不明显的小说类型,文笔、笔法和思想更值得细读。自己有没有表达出来是一个问题,别人能不能接受得到是另外一个问题。

2020.06

南卡



10.长途旅行

完成一次长途旅行,去一个风俗饮食习惯与生长的地方完全不同的地方,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但是其实如果能走进那个城市一般的生活街道走走会更好哦,而不是总是被引导到商业街和人挤人的景点里。有一个朋友曾经就说过,如果去一个陌生的城市,没有找到当地人口耳相传的街边小店,而总是吃哪里都有的连锁餐饮,是很没有意思的事情,更是一种时间和精力的浪费。喜欢长途旅行另一个原因之一,是想看大江大河,想看巍峨的高山,福建没有大江大河和高山。有时候也会想看人类建造的巨大城市——一种充满着放大了的几何的力学的美感,在那些身体完全无法触及的伟大前,渺小的我总是会被感动得落泪,为大好河山而落泪。说起来,这也是我一个奇怪的生理和心理的触点。读书读到触动心弦时,看人生活看到人们卑微的真情时,站在大山大河城市前时,容易落泪。

长途旅行很累人的。但是如果白天马不停蹄地游览,夜里能够稳稳入睡,也是很幸福的事情了。毕竟生活大部分时间不仅可能没有空闲时间去游玩,夜里还睡不安稳。其实与人一起长途旅行是更累人的事情,特别是频率不一致的人。如果可以互相迁就问题也就不大,但是往往就是各有各的想法互相无法说服对方,或者完全没有想法而互相怪罪。

而正因为长途旅行很累,还愿意有时去旅行,就证明了是喜欢长途旅行的。而因为知道在旅行过程中有可能出现不和,还会一起约定同行,也至少说明朋友之间有一定的契合。一个默契的旅伴,绝对可以让旅途更加地值得记忆。合格的旅伴有很多种,一是像一个导游一般地做好所有规划,对路线、时间和食宿都了解的人。而是什么都不管,丧尸式地跟着朋友走,从来不提反对意见的人。也许更多人为了一种参与度,而会互相探讨,这当然是再好不过了,只是往往会出现矛盾。

以前,和林赫去南昌游玩的时候,完完全全没有一点计划,都是当天临出门了,再查查有什么地方可去。林赫的想法是,在一个陌生的城市睡过觉就是来过去过一座城市了。哈,每天都是睡到自然醒才出门。我说去哪里就去哪里,也没有什么意见。

后来,我研究生毕业旅行,目的地是台湾岛,和其他三位朋友一起,也都是任何规划都没有,临行了,十天九夜的行程都没有完整的计划,和我同龄的那两个朋友是把旅途安排都托付给我,而是迟迟没有动手规划,他们也不介意。最小的那位朋友是在忍不了了,吐槽我们随性过了头,最后不得已做了一些简单的计划,估计对我们是无可奈何了。

人们常说,一起旅行能考验是不是适合做朋友,某种程度上是有道理的。比如台湾那次旅行中,两个朋友对于拍照这件事情没什么所谓,路途中感受到了就足够了,而另一位朋友则把拍照当做了旅途的全部,我又必须负起全部地责任似的,有过短暂的不愉快,最后可能不了了之,还好也没有僵到不可收拾。我们都希望她能理解我们的意图,在这里偷偷写出来,总比当面点破好。

好想再约上两三个好朋友,远行去一个不熟悉的地域,没有什么目的地待上好几天。七城说,若是我博士毕业时,回国方便,也不妨再约上两人,挑一处再玩上十天八天。只怕那时大家都是被生活缠身的非自由人了。

2020.06



11.拍照

我的拍照就只是拍照,还谈不上摄影。没有花时间去学习什么“三分法”“对角线原则”等等专业知识,能不能拍出好看的照片,全凭运气。

我喜欢拍天空、落日、花朵和大海。因为我喜欢仰望蓝天的云朵流动和落日的轨迹、观察花朵的变化以及眺望大海的无尽。从前自己种花的时候,就很喜欢记录一株花的生长,那时候用的是像素极低的诺基亚手机,也不妨碍我沉醉其中。当天空蓝了的时候,就是绝佳的拍照时机。眼睛可以尽情欣赏,镜头却可以恒久记录路过的生活。

记录的意义是留存生活间隙的场景。比如突然间遇见的一朵花,背景是蓝得发亮的天空,正飘过一朵好大好大似乎重得要掉下来的云,周围的天空就那一朵云。拍下那一个画面,至少可以快乐几分钟,不要在那样有近乎神性的美丽时刻有任何遗憾的心情。短暂而瞬时的美丽是带有神性的,是烟火般的宿命,可是记录也让烟火活得长过几十秒。也许有人会说,神性的美丽更应该就留存在记忆中。可是当一个人有了记录的念头时,心里必定也有了与人分享的意愿,这也就是拍照的意义了,即使那个人那些人不在我的身边,看看我看过的风景,也可以聊以安慰,了解我的生活,也是另一种抚慰了。就算是为自己而记录,美丽的短暂消逝,总是不如人愿,古时候人们只能作画,现在还能摄影,大抵也都是为了美丽的事物能留得长久一些而已。

自媒体的兴起,使得写作和摄影似乎门槛都降低了,人人都可以是写作者和摄影师,其实这只不过是一种错觉式地自我拔高,绝大多数人还远远地谈不上,只不过是一些记录而已——文字的记录和图像的记录。记录是好的,是自我生活的记忆,也是对时代的反映。将拍照当做喜好,只描述为“喜欢”,谈不上专业,有自己感受到的美感,留存在某一些当下的生活片刻。时代的信息已经过于庞杂,淘汰不淘汰,存在不存在,到最后有无意义,也都是无关生活紧要的,只是自己开心了。

会拍照还可以让朋友开心。和朋友出去旅行,我算得上是人像和风景的主要担当。我拍出来的旅行照也不是那么落俗。说起来,拍人像要比拍风景难得多,因为风景某种程度上说是静物,而人是动的,不是说难以捕捉人的动作,而是难以捕捉人的心情。谁都想表演出当下最好的状态,要最好的人身比例,要最好的表情,要最好的背景。

研究生毕业那年的夏天,我和几个朋友去台湾岛旅行。在垦丁的最南端那天,天空白云朵朵,没有强烈的阳光,却有湛蓝的天色。我们在岛的最南端,仅隔着一闸围栏,就是无边的太平洋外海,海风微拂,发梢撩动。小小的地标围地上,有不少的游客,有来自大陆的老年团,有岛上的中学生,还有我们这样的青年人。我为我的朋友们拍下了整段旅程最好看的照片。但是他们技术烂到家,竟然没有帮我拍一张能看的照片,而且态度很敷衍,是我旅途中唯一一次觉得气愤的时刻。

2020.06



12.熬夜与睡懒觉

我喜欢熬夜,然后隔天睡沉沉的懒觉,早饭也不吃,就睡到自然醒。

虽然每天夜里也没做什么有意义的事情,但是确实是每天都熬到至少一两点。

大多数时候是刷微博。我没玩其他什么社交软件,但我很喜欢刷微博。微博是一个大杂炉,什么人都有,什么事都可以往里钻。话说起来,从高中就开始注册微博的我,如果从那时有经营的想法,说不定现在也是一个大V了。每天洗完澡,等着头发干,就打开微博,看看又发生了什么事,随便一刷,就一两个小时过去了。要睡觉了,躺着刷一刷,也不知不觉就到凌晨两点了。

玩游戏也是熬夜的一个理由。大概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太过渺小,所以想在游戏中变强,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和幻想。游戏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可以构建自己的价值体系。在同一个游戏里,不同的玩法就不同人性格的体现。我玩的是一个养成类的手机游戏,里面有弘大的世界体系,可以玩PVP,也可以玩PVE。PVE中玩法大同小异,无非就是以力量为绝对导向,在绝对的力量前,没有什么可以赢得游戏的胜利,其他的策略都只是辅助。但PVE玩法就多着了,真的是奇淫巧技百出。同样的式神,同样的御魂,却可以有不同的式神搭配和御魂配置,组合而出的阵容岂止是千千万万,绝对力量已经不再是唯一的玩法。不过,天下武功唯快不破,有速度优势,就更有获胜的可能。在有速度优势的前提下,除了力量输出阵容,还可以有控制系和间接伤害队。如果没有一速,就陷入被动的局面,被动有被动的玩法,例如反击阵容和肉队。这不同的玩法就和不同的性格有关,喜欢主动出击或者是不讲究什么策略的人,一速力量输出阵容推倒一切,或者是控制系慢慢把对手控在手里玩到血条耗空。性格被动的人,或许就选择了反击队,你不打我,我就不打你,你若打我,我就反杀。这当然也和自己手里的资源有关,但是资源都是可以从游戏中获得,只要花费时间和精力,所以游戏其实也和现实世界是一样的,想要变强,就要努力——当然出身也很重要,不同的式神设定的技能点本身也有不同,高级的式神天神有优势。在游戏里可以氪金变强——人民币玩家——与现实社会也没差。

对于自己一点一点玩起来的玩家而言,有人享受一点点变强,由被虐杀到虐杀别人的快感,而有人得过且过,更多的人只能利用好自己手里的资源。我玩的是肉队,因为我没有花费很多时间,但又想赢,就只能练相对容易的阵容,先挨打再反杀,这也挺符合我的性格。

游戏毕竟还是基于玩家,也就是人而建立,游戏逻辑必定和人息息相关。游戏益不益智很难讲,但里面有值得研究的策略和玩法,也就有了相应而生的游戏主播。确定的是,游戏消耗时间,也容易让人沉迷在其中的世界,像是从前的武侠小说。因此,能控制自己适度游戏也是让自己变强的体现,就像夜里能早点睡。

心里明知道再熬夜,精神要变差,脸色要变差,还要长痘。虽然自己对长痘这个事情非常苦恼,也尝试在控制,但就是偏偏喜欢熬夜。

熬夜也不全是为了刷微博或者玩游戏。有时,读了一本有趣的文笔极好的书,舍不得放下,舍不得让一天就这么过去了。虽然还有明天,但是明天说不定就没有了读书的好心情,或者又有这样那样的麻烦事情了。相似地,在睡前突然有了一些想法,就得赶快记录下来,记录完了现有的想法,就得思考下一步写什么,或者前后有什么对应与不对应的言语。是可以明天再写,可是躺在床上入睡前的想法就像是在海滩上写的字,一个海浪涌来,就洗得了无痕迹。思绪转瞬即逝,也许翻个身就不见,更何况如果是沉沉地睡一觉以后呢。熬夜后记忆力模糊,身体疲懒,哈欠连天,从床上起来后,只适合再躺回床上去。

很多时候,熬夜并不是故意的,而是纯粹地睡不着,我十分羡慕躺下就能睡着的人,他们的心事那么轻。而我心事那么重,压得我不敢睡觉一般。在醒寐之间,心事又像是一直在身体上爬来爬去的蚂蚁,怎么抓都抓不住它,搞得浑身都不自在,想要假装没事安然睡去,却又时刻被提醒着还有好多事情没有放下呢。

2020.06

13.交友

我并不算外向的人,在人群中,我会努力展现外向的一面,但是太过于强求自己外向会导致回归一个人的状态时,会身心疲倦。这好像有人说过,稍微内向的人需要有一个人的自处时间,给自己喘息的时间,让自己恢复到最佳状态,不会以疲态面对他人。我也不是有英俊外表的人,但是我的人缘还不错,每个人生阶段,朋友都很多,深的浅的都很多。

我喜欢的性格类型也很多。我喜欢和安静的沉醉于自我世界的人做朋友,和这类朋友在一起的时候,就不用说话,彼此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或者可以就看着,偶尔交流一两句就足够了。我也喜欢和强于思辨的人做朋友,和他们斗嘴其乐无穷。

这类朋友之间互相开玩笑,互相亏损,但是知道底线在哪里,见势就收。那不是言语攻击,那些真正把攻击别人作为一种乐趣的人总是满口善意和气度。他们分不清玩笑和嘲笑的界限,或者说他们就是借玩笑来嘲笑别人,因为他们总是在别人觉得不舒服还怪罪被嘲笑的人。

我性格当中是有不喜说过多话的成份的。一来是人的感情和精力毕竟有限,把经历和时间放在思索则不开口也是正常的事情。二来是能投机地和一个有趣的人谈天也不是说有就有的。

思想投映到生活当中的牵动就是我更常把自己的情绪诉诸笔端。有一个人曾与我说过,你能找到自己喜欢的方式宣泄自己的各种情感和情绪,所以你要原谅那些没有丝毫情绪或者总是自私地让别人承担自己情绪的人。我当然可以原谅。但是人要是别人总是原谅这样那样有缺点的自己,那就没有意思了。

胜过读十年书的一次谈天说地当然存在。但是胜的是在十年书的量上以某种方式的质的变化——提升的变化,而不是一次谈话就以压倒性优势改变一个人的固有观念和生活方式——也不要说不可能。人不应有诸如此类的目的,也不可以此来衡量一次谈话的意义。

一次让人印象深刻的谈话,关键还是在人——一个睿智、博学且幽默而富有感染力的人。其实,也并不用三者齐全,只要有其一,往往容易促成一次有趣的谈话——原因在于往往有其一的人也兼具余下的品质。而没有的人什么都没有——上天有时候就是这么残忍,关上了一堵门也还会将所有的窗也一并封上——反过来讲,良性循环大概也是这个道理。

似乎讲得有些偏了。即使讲了偏了些,那些有幸遇见的人也能理解。或许可将之成为“心灵感召”。而更多的时候我讲出半句,另一个人可以接出下半句。另一个人讲出一句,我回其言外另一句。由此天南地北,有的没的,谈到尽兴为止——谈得来的人怎么可能轻易就尽兴。

如此的谈话我暂且称之为“切磋交流”。之所以加上“切磋”二字,是因为我向往的快意恩仇的武侠世界中高手过招总是如此称呼——是有自诩三分,但直抒胸臆的痛快该是人懂的。

我曾经想把此类能与我有精神层次甚至高于精神层次的人带进我的生活,或者我走入他们的生活。其实能遇见这样的人并且能你有来我有往就已经是足够幸运了,没有机会深交也不用遗憾。

有时候我与父辈祖辈的谈话也是很有趣。我喜欢和他们谈话,确切地说是听他们说古。多年以来,在这样的交流中,我明白了他们的艰辛与隐忍,明白了一些时代的差异和发展,明白了但可能还未践行的许多人生大道理——大人们总有许多人生大道理。还是那句话:妈妈想教育我的时候,我总是一个小孩子,即使她说过了二十五岁就可以算做一户“家口”(成人)。

更重要的是,从中我更理解了他们的想法,即使有许多的时代观念和知识水平的差异。但我想去理解他们。他们带着老去的上个世纪的身体,装着或许已经被人称为过时的思想。而我呢,从上个世纪末开始生长的身体里装的更多是新世纪的新思想新言论。如若说,这样的新新人类思想,并不能理解父辈祖辈的生活和思想,那有什么进步的意义吗?

此类的谈话,除了有时我与他们讲讲有趣的新事物以外,多数是他们对我的话语的强力输送——教育。

生活的平衡在于有时候人也会把另外一个人或一群人当做自己话语强力输送的对象。当然,得人家愿意。当然,于我而言,是比较少的。因为我诉诸笔端了。

我也喜欢与有趣的陌生人交谈。

与更多的人交谈,可以发现更多为所热爱的生活而艰苦努力的人,可以听到更多不可思议的故事,可以更加理解“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也或许可以突然就走出自己的“柳暗”而“花明”了。

人也可以试试与更多人谈话——真诚而自然地谈话。(林语堂在《生活的艺术》第九章《生活的享受》中第三节有关于“谈话”的精妙语句。而这一些不过是我的生活。)

我更喜欢和朋友谈文学和理想。当刚二十岁出头时,正不快乐的年轻人们刚遭受世界的束缚,挣扎着寻找自由,总是有写作的冲动,似乎写作会是失意的人生最好的表达。失意的年轻人身上本来就很有诗意。有人没有诗意,但是青春的身体适合运动,有人也不运动,就只剩下冲动和躁动。

我有幸有可以谈文学的人。他们也热爱阅读,他们也想成为一个作家,而且他们也在练习写作。青春的路上总有砂石钻进鞋子里,每走一步,就有一种绵长却不强烈的痛感提醒着身体。想要停下,清理一下鞋子,可是也没有太大的意义,整条路都是砂石,只有尽力奔跑,跑出青春的忧长,才能摆脱疲惫和敏感。文学让青春的剧痛和迷茫得以舒缓,再幸运的话,就可以摆脱。只是可惜我们谁也没有年少成名,慢慢地,他们也就不写了,只剩下我坚持着,也没见到什么读者。要是没有几个能在深夜里谈文学谈人生谈理想的朋友,那青春还真的有一点惨淡。

说起来,我的青春虽然悲伤,却又相当平静,没有在四下无人的街对酒当歌,没有嘶声裂肺地痛哭。只是平静地生活,平静地上学,大概是真的人以群分,我的朋友们,无论是什么样的性格,也都没有什么狗血的生活情节。

现在回头看,年少的时光总是快乐得不自觉,现在他们普普通通地生活着。没有人再和我谈文学,他们也不再提起理想。天天奔忙,只为了生存,多赚点钱,过上舒服的日子。各奔天涯原来竟是人生的常态。

2020.06 哥城

南卡未落雪•过季



我愿意成为此篇为我所有写作上的处女作。我再也难以用这种稚嫩和真挚的口吻写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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