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时雪下不小,天寒地冻,朋友说去吃狗肉火锅,我婉拒了,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我不吃狗肉!尽管之前就和他一起去吃过两回,一次是碍于情面,不好拒绝,吃的时候,㧅锅中黄豆芽的多,偶尔吃上一两块敷衍一下;另一次几个人说去吃饭,进了饭馆才说吃狗肉,一筷子下去,挟了一块带皮的,咀嚼不动,悄然的放在盘子边上了。吃狗是要拨皮的,不知为何,竟然吃到了带皮的,难道杀狗的人将它当猪杀了?或者是狗太瘦小,为了赚钱,拿狗皮当肉,糊弄顾客?
我不忍心吃狗,看不得它被绳子套了,活活的吊死,任它叽叽的叫,又抓挠又踢蹬的悲惨无助的样子。就仿佛,自己的一个朋友,在被杀戮着,而我那麻木的神经,不能够去与这不公平的世俗去抗争。你反对别人的杀狗,难道你自己就没吃过狗肉吗?内心的记忆里,一个本家叔辈爱杀狗,吃狗肉,他爱狗肉的香味,他又贪图狗肉的如同灵药一般的滋补,我年少之时就曾得他惠顾了一块,吃的很香。直到后来,我的养狗爱狗丢狗,让我心里暗自的怨恨自己,你咋就忍心吃狗肉了呢?
农村有养狗的习俗,养狗可以看家护院,可在我年幼之时的心中,养狗就是我的玩伴。你给它些剩饭剩馍,它就对你感恩戴德,冲你摇尾巴撒娇,或者去舔你的手或者你的鞋子,表达它对你热烈的感情!你出门,它和你几乎形影不离;你归家,它和你朝夕相伴!养过一条黑狗,它怀崽子了,却被人偷走了,我疯狂的四处寻找,找遍了街头巷里,找遍了田地沟崁,它消失了!在大队的小学墙外,看到一条死了多时已经不辨形体的狗,总怀疑是丢了的狗,伤心的在梦中仍在寻找。
爱过了,失去了,你才会学会珍惜。大的狗丢了,家里就会有小狗被领养。那时的农村,谁家想养狗,是不需要花钱买的,亲戚朋友,或者邻居家的狗生了,说上一声,就可以领养一条。母狗生崽,我们叫“bo”,和母鸡下蛋叫“fan”差不多。小狗调皮,爱耍小性子,好咬破布烂袄之类,有时盯着你不停的叫,你不理它,它就灰溜溜的跑出去玩,一不小心,就容易吃到死老鼠。死老鼠一般是吃了麦拌的农药,小狗吃了它,就会口吐白沫,就会不断的咕咚肠胃呕吐,你一夜不管它,它就死得硬翘翘的,然后被主人抛尸荒野。想要救它,就要给它关心,让它看到生存下去的希望。救治的办法,不是去看兽医,狗的低贱,在人们的眼里,似乎去给狗看病很荒诞一样。我从小就体弱多病,因此对狗的生病,就很容易的同情怜悯。我就胡乱的喂狗吃药,譬如牛黄解毒丸。给它用温水灌进嘴里,默默的观察它。小狗在极大的痛苦之时,神经也似乎麻木了,不知道吃喝,倘有力气,就在院子里的一小片地方,不住的打圆圈。累了,你要给它灌进去一些稀饭,即使它吃的很少,也不要厌烦的去做。后来我总结,狗的存活指数,跟主人的关爱成正比,你对它越关心,它就越容易成活。
我对狗的感情很深,就仿佛神话中的二郎神和他的哮天犬一般。尤其是黑色的柴狗,黑夜里,它的一双眼睛尤其明亮。自从丢了一只怀崽的黑狗,在之后的人生中,伴随我成长的,还是几条黑狗。小学升初中,一条偏瘦小的老狗,下了最后一窝小狗,留下了一条最为虎头虎脑的公仔,它们母子开始排斥,为生存的食物而排斥,老狗去别人家觅食,被打瘸了一只后腿,老狗的日子过的凄惨起来,而且人都有厌老爱幼的心性,它就被母亲给卖了,两条狗,就多余一条,白糟蹋粮食。
母去子存的小黑狗,贪嘴。趁母亲不注意,把案板上二斤猪肉给拉吃了,母亲用竹竿好一顿的敲打它的嘴,它躲在旮旯里不住的闪躲,不住的尖叫,好像在讨饶一般。小黑狗已经有四五个月大,四肢粗壮,个头猛长,就像十四五岁的少年一般。大概它吃厌烦了粗茶淡饭,母亲喂养小鸡,它竟然也打起了注意,趁母亲不防,叼起了就跑到外面远处的坟堆里,然后咬死吃了,你会发现,它的鼻子上黑明油亮,定是它用舌头舔的,鸡丢了两三只,又没被逮住,仅挨了一顿吵。我虽然知道它偷鸡子吃,可是咬死了不能复生,就对它批评教育,用母亲的威胁它的话,警告它。它也果真不再偷鸡子吃了。吃过了鲜肉,它就从不吃老鼠肉,即使它有时也咬死了老鼠。可是,它却总是偷偷的去厕所里吃人才拉下去的屎,屡教不改,只好听之任之。
它在我家一直生活了十四年,期间也曾受到了父亲买的一条哈巴狗的地位的挑战,由于我的周全,它依然不被冷落。又是一年三月三,这一晚,村里一个五十多岁的汉子怀着对生活的无限失望而撒手人寰了,我家的狗也与世长辞了。翌日早晨,人家葬人,我家埋狗。大门前的麦地里,我和父亲挖了一个半米深半米圆的坑,编织袋当作狗的棉被;越鸟巢南枝,狐死必首丘,它的头朝向家的大门,它生前爱着这个家,也许它死后也必然不会忘记吧!
之后我很少养狗,对狗心有关爱,也很少付诸行动,或许是对前者的缅怀之情过深,或者是身为人夫身为人父要成熟一些,直到儿子也开始喜欢狗。儿子也喂小黑狗,也是全身的黑,肚子下脚掌下白,他的喂狗,好像是在玩狗,不管某些动作是否适宜,也不看狗的情绪如何,只要他觉得有意思就好。我就教导儿子,对狗要像对好朋友一样多关心,要经常喂它,经常和它说话,经常顺着它的头用手轻抚它的毛发,它舔你的手就让它舔,即使把手放在它的嘴里,它也不会真咬你。
儿子小学三年级,写了一篇作文,叫“我家的卫士”,他写到:“一身乌黑的皮毛,两排尖利的牙齿,一对黑明而呆萌的眼睛,有着响亮的嗓门,和锋利的爪子。大家猜一猜,这是什么动物?答对了,它就是我家可爱的大公狗,它叫黑毛。”他写了两件事,一件是门外来了小偷,被“黑毛”吓跑了,另一件是家里进来了陌生人,“黑毛”报警,爷爷把他打跑了。他的作文,不知是真事,还是他编的,因为儿子大多时候跟着老家的父亲生活,也许我并不知情,可感觉又像讲故事一样惊险。于是,我给它修改了,并发表在了微信群里。题上读后感:作文来自生活,多观察,多经历。作文又高于生活,善于联想,善于总结。文中充满了童真的气氛,有发于本心的热爱,也有对社会复杂性的探索。
儿子的爱狗,是因为狗可爱。父亲的爱狗,或许在于狗的忠诚。而我的爱狗的原因,不仅是多次的养狗经历,更有一些耳闻目见道听途说的成分。两千年左右在大都市工作,在一家手机专营店见一中年妇女领着一条狗,狗小巧玲珑,花白相间,简直和一款手机的宣传海报上的狗一模一样。主人走到哪里,它跟到哪里;主人凉快聊天,它就四脚贴地的趴着,一双大眼睛瞄着过往的行人。一位同事的姥姥生前养过一条狗,老人死了,它就蹲在坟前,等待着主人出来。她的母亲告诉狗,老人死了,狗不再去坟地,不吃不喝数日,也死了。另一个同事说,有一家喂养了一条凶恶的藏獒,一家夫妇上班,父母照看一对儿女,老头出去看戏,老婆在家带小孩却睡着了,儿女三五岁,在拴着的藏獒一旁玩,被咬死了。老头回来,大惊失色,一棍子打死了老婆,自己也喝药死了,没脸见儿子儿媳。夫妇到家,打死了藏獒,两人也疯了!
爱狗,就要爱温顺的狗,野性难驯的狗,除了特殊需要,不适合家养。养狗,就要对狗好一些,狗通人性,狗与人的不同,只不过外表罢了。少年养狗,是为了玩耍;老年养狗,是为了排除寂寞。曾遇一七八十岁老翁,三个儿子皆不在身边,老两口相濡以沫,再就是养了一条杂毛狗!杂毛狗老爱出去溜达,老头吵了几回就生气了,一天语气重了些:“再不听话,就滚蛋!”谁知这狗下午就不见了,老头见人就说他的狗,说他不该吵它!本来想着,狗是丢了,谁知,过了两天,它又回去了。老人很高兴,赶紧给它找吃的,很温和的对它说话,它就乖乖的卧哪听着!(2018.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