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占先机,挟天子以令诸侯

要想事业有长远发展,就必须要有远见卓识。只有具备洞察事情的先机的能力,了解有努力的方向,明确的目标,才能变被动为主动,在竞争激烈的复杂环境中抢占先机,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曹操是一个谋略大家,有着领导者特有的远见卓识和长远眼光,这使得他常常能先人一步,抢占有利的时机。

汉献帝刘协从登基即位的那一天起,就是有皇帝之名而无皇帝之实。但他毕竟是国家最高权力的象征,谁掌握了他,谁就能以皇帝的名义向其他地方割据政权发号施令。这个道理虽然简单,真正明白的人却不多,袁绍就不懂。

建安元年,公元196年,袁绍谋臣沮授曾劝说他,如果能“西迎大驾,挟天子而令诸侯”,就会收到没有谁“能御之”的功效。袁绍偏偏不听,觉得献帝是个废物,把他弄来还得养着,怪麻烦的。可见袁绍根本不是个政治家,虽然空有雄兵猛将,却不懂军事不过是政治的工具,最后难免失败。

而曹操更是早有此识。初平二年,公元191年,曹操做东郡太守不久,皇室刘邈在献帝面前称赞曹操忠诚,曹操为此十分感激。初平三年,治中从事毛玠向他建议“奉天子以令不臣”,他觉得是说到了点子上。

献帝东迁后,曹操觉得机会来了,当时宫中食用困乏,曹操便经常向献帝进献食品和器物。献帝还在洛阳时,曹操就曾向他进献过缝帐两顶,丝线十斤,山阳郡所产的甜梨两箱,稗枣两箱。献帝都许后,曹操更是经常进献,其中有桓帝时赐给他祖父曹腾的家藏器物,也有属下陆续搜寻到的一些宫中流失的器物。

迎接汉献帝来许昌,是曹操的另一个杰作。他最初提起此议时,只有荀彧赞同,并极力说明迎献帝的迫切性和对今后斗争的有利性,说这是一件“大顺”、“大略”、“大德”的事。但最初的迎接由于董承等人的阻拦并未如愿。后来董承为抵抗韩暹的势力暗召曹操到洛阳。部下董昭又提醒他只有把献帝迎到他的地盘许昌,方可成就大业,万事无虞。这样,曹操借口京都无粮,要送献帝到鲁阳就食,把献帝安全转抵许昌。建安元年,汉献帝迁都于许昌。

曹操对献帝的物质保障和适度尊重,果然得到了他所期待的巨大回报。献帝授给曹操节钺,录尚书事,任司隶校尉,迁都许昌后,又任命他为大将军,实际获取了高出于所有文臣武将的地位。

汉献帝刘协在许都虽然衣食无忧,却也无所事事。特别是虽然是贵为天子,曹操也还算尊重自己,但他却时时感觉到一种无形的压力,这种压力来自于曹操不断地诛除公卿大臣,不断地集军政大权于一身。建安元年八月,曹操进驻洛阳,立刻趁张杨、杨奉兵众在外,赶跑了韩暹,接着做了三件事:杀侍中台崇、尚书冯硕等,谓“讨有罪”;封董承、伏完等,谓“赏有功”;追赐射声校尉沮俊,谓“矜死节”。然后在第九天趁他人尚未来得及反应的情况下,迁帝都许,使皇帝摆脱其他势力的控制。此后,他还加紧步伐剪除异己,提高自己的权势。他首先向最有影响力的三公发难,罢免太尉杨彪、司空张喜;其次诛杀议郎赵彦;再次是发兵征讨杨奉,解除近兵之忧;最后是一方面以天子名义谴责袁绍,打击其气焰,另一方面将大将军让予袁绍,稳定大敌。

事实证明,曹操比袁绍高明得多。曹操他不换皇帝,他利用这个现成的皇帝,而且把这个皇帝客客气气地供奉起来,利用皇帝这张牌来号令天下、号召诸侯,这个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挟天子以令诸侯”。

“挟天子以令诸侯”证明了曹操的远见卓识和对机会果敢的把握。印度诗人泰戈尔有一句名言,“有些事情是不能等待的。假如你必须战斗或者在市场上取得有利的地位,你就不能不冲锋、奔跑和大步向前。”

每当我们品尝鲜美可口的螃蟹时,常常只顾留恋它的美味,可能很少会想到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其实这位无名英雄是很值得我们称赞和崇敬的。因为他敢于第一个品尝螃蟹,才让后来千千万万的人享受到世间美味。其实,做事情也是一个道理,往往,第一个选择做他人所没有做过的事情时,他会获得极大成功,以致后来的人都追随他前行。

尤其在现今商场上,抢占先机就等于抢占了市场,抢占了成功,抢占了财富。成功者之所以会取得成功,是因为当周围的人都还在犹豫不定、左右徘徊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行动了。诸多事实证明,要想取得别人不能取得的成功,做到别人不能做成的事情,首先应该做到的就是抢占先机。唯有如此,才能够抓住商机。但很多人往往有了商业构想,因为条件不成熟,总是在做与不做间徘徊,其实成功者常常选择看准了就去做,从而为成功奠定路基。

从前有个做大蒜生意的商人,他得知遥远的阿拉伯并没有大蒜,无疑,他们不仅没有见过,恐怕更没有品尝过大蒜的美味了。商人觉得那是一个潜在的巨大市场,如果能够抓住这个商机,肯定会大赚一笔。于是他带上两袋大蒜,艰难跋涉了很多天,终于来到了阿拉伯。

事实真的如他所料,善良而热情的阿拉伯人民从来没有见过世界上竟然有这么奇特的东西,而且它能够散发出一种与众不同的美味,尤其是在饭菜中加入少许,味道立即变得更加鲜美,想使人胃口不开都难。于是好客的阿拉伯人用极为热情的方式款待了这位商人,临别的时候还赠予了他两袋金子。

商人回到家里,向他的邻居——一个做大葱生意的人讲述了事情的整个经过。做大葱生意的人羡慕不已,心想:阿拉伯既然没有大蒜,肯定也没有大葱了,发财的生意到了,如果我也去跑一趟,肯定也能够赚得满满两大袋金子回来。于是,他决定去阿拉伯一趟。

自然,阿拉伯的人是没有见过大葱的,品尝之后他们发现大葱的美味简直要超过大蒜,于是他们更加盛情地款待了这位商人。临别的时候,阿拉伯人简直费尽心思,他们商讨说,这位商人给自己带来了这么美妙的大葱,一定不能轻待他。于是他们痛下决心,把上次那个商人留下的大蒜作为礼物回赠给他,因为他们觉得用两袋黄金远远不能表达他们对他的感激之情。

的确,做事情就是这样:抢占先机,往往会得到金子,而步人后尘,得到的物品对你来说可能是一文不值。上面的这个故事就讽刺了那些不懂得抢占先机重要性的人,他们只会跟在别人的后面,看到别人怎么做自己就怎么做,亦步亦趋,鹦鹉学话,结果肯定会赚不到钱。

诸多事实证明,成功就在距离我们的不远处,在不知道它的归属之前,谁才能够最终到达成功的终点呢?答案就在于一个“先”字,只有先到者才能先得,这即是获取成功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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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竞争中,时间就是效率,时间就是生命。无论做什么事,无论在哪些方面,都要走在别人前面,都要超过别人才行。当然,要做到抢在对手的前面,就要求经营者具有敏锐的眼光,要善于看准时机,果断勇敢,做出恰当的决定。只有这样,机遇才成其为机遇,成功才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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