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想真正了解余华,找到他的写作精髓,我建议反复阅读他的《在细雨中呼喊》。
大家都读过《活着》和《兄弟》,但我认为,《在细雨中呼喊》是余华最好的作品,也是最能代表余华的作品。没有这本书垫底,不会有后面的两部长篇,换句话说,读懂了《在细雨中呼喊》,才能真正了解余华。
《在细雨中呼喊》开启了余华创作长篇的热情,在这部作品中,他采取了递进式手法推动人物的命运。
这本书之所以深深地打动人心,是因为作者加入了许多真实的童年回忆,比起其他作品来更亲切可信。
本书的叙事结构,带着作者早年先锋文学的色彩。余华以第一人称为视角,将叙事技巧作为手段,以回忆为线索,不动声色地将故事展开。这样的手法,真实感极强,不仅迅速拉近了与读者的距离,更使读者很快进入角色。
不同于其他作品,本书的章节具有特殊性,每一章都以一段时间为主题,每一章与全书并没有必然的逻辑联系,只是单纯地讲述那段时间里的故事。
余华把过去和现在连成一片,构成错乱的时空,写出一个人成长的人生历程,从南门到养父王立强的家,这些不连贯的时间,通过意识流串成了故事的主线,似梦非梦的写法,令读者不由自主地想起自己的碎片式往事。余华自己说:他曾经有三位文学创作的老师,川端康成,卡夫卡,福克纳。其中,最后这位福克纳对余华的影响最深。
在这里,回忆并没有具体意象,而是重复了直觉本身,读者仿佛和作者一起经历了人生的伤痛和变故。童年在回忆中再现,跨越了时空,又一次穿插在过去和现在之间,这种奇妙的时空流转,给人一种非常奇特的感觉,达到了形散而神不散的特殊效果。
另外,他这种回忆的手法,使这个“我”,更像一个旁观者,以超乎常人的冷静口吻,令小镇的时光跃然纸上,凄美而宁静。
《在细雨中呼喊》是中国当代作家余华发表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初读给人的感受是文章的叙述风格有些接近于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但读着读着就会发现二者之间的显著差异。
百年孤独的叙述始终以正叙的角度贯穿着布恩迪亚家族成长的主线,而这篇《在细雨中呼喊》则完全是以“记忆的角度”书写。其特征表现为,时间与空间的彻底分离,用记忆闪回的方式叙述。
对于《活着》这部余华顶峰期的佳作和处女长篇《在细雨中呼喊》,我们可以用一个比喻来形容二者之差别。
《活着》是一场大雨,“我”以一个聆听者的角度进入福贵老人的叙述中,也就进入了雨中。
随着时间的延伸,雨势逐渐增强,最终在福贵淡淡地说到孙子的死时,雨势到达最高潮,“我”在雨中淋得浑身湿透。在一片霞光中,这瓢泼大雨收回,主人公苍老地离去。
而《在细雨中呼喊》这本书,就像是到在波光粼粼的大河上,孙光林坐在河堤上,记忆撑着小船经过他的身边。
摇起的船桨将往事的水花溅在他的身上,有的水珠溅湿了衣裳,而有的水珠则被他轻轻抖落。孙光林抬起头,目送着记忆乘船远去。
在字里行间中,我们能感受到敏感又孤独的孙光林试图去以回忆的视角去淡化和安抚他并不幸福的童年。
通常情况下,使用第一人称叙述,需要在读者和作者之间达成一种默契,而把握好这个度是对作者最大的挑战。有人说:感觉用第一人称写作,有种被带入坑里的感觉。我想说的是: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并无很大差别,真正的差别是写手的实力。余华和杜拉斯就是用第一人称写出了传奇佳作。而村上春树的大多数长篇都是用第一人称创作的。
高级的思考使整部作品充满了黑色的幽默。父亲死在粪坑里,被误以为是跌进粪坑里的猪,这里出现了荒诞的描写,令人想起马尔克斯的金句:“冰是烫手的。” 这类意味深长的比喻,余华运用得长袖善舞,炉火纯青。
整个故事贯穿着对生命的关爱和对生命腐败普遍存在的焦虑,但这焦虑不是负担,而是能量,它唤起人们对现实的批判和思考。作者冷静地描写了几个人物的死亡,包括他的养父王立强以及小伙伴刘小青的哥哥。这种描写揭示出人的生命之河川流不息,每个人都送走了一个个跟岁月流失有关的生命,个体在人类历史的漫长时间里,像流星划过一样短暂渺小。
有人说:一个人的成功需要三分本事,六分运气,一分贵人扶持。我想说,余华的三分本事是足够的,另外的六分运气包含了余华天生的敏锐和文字上的直觉。他很好地吸收了西方文学中的精华,其中,又赶上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好时代,早年《北京文学》的那个年轻的编辑,火眼金睛发现了他,从此,余华开始大踏步前行。
下面,我想借余华书中最后几章来分析一下他的写作特点。
首先,故事构思巧妙,描写家庭生活中的黑暗和温馨,需要不一样的父母和氛围。于是,六岁的“我”被送到了养父王立强的家中,一个六岁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让人想起高尔基的《童年》,而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已经远远超过了高尔基《童年》的立意。
余华说:“过多的答案等于没有答案,真正的答案只有一个。所以我决定只说出其中最重要的事情。很久以来,我始终有一个十分固执的想法,我觉得一个人成长的经历会决定其一生的方向。世界最基本的图像就是这时候来到一个人的内心深处,如同复印机似的,一幅又一幅地复印在一个人的成长里。”
余华在讲故事的时候,很会埋伏笔。我们来看看,这部作品中余华是怎样表达的?刚到王立强家的“我”被懵懵懂懂地夹在男人和女人之间,妻子李秀英因病而过于孱弱,强壮的丈夫却处在最好的年华,于是,两个人长期处于各自的饥渴状态。冲突就此发生,且为后来的悲剧巧妙地埋下了伏笔。
“半年以后,我又一次看到了王立强和那位年轻的女子在一起,这一次我就很难认为他们互不相识了。在王立强发现我之前,我就逃之夭夭。后来我在一块石头上坐下来苦思冥想,十一岁的我已经能够费力地用自己的脑袋去想事情了。我逐渐明白了王立强和那个女人之间含含糊糊的关系,我很难找出当时保持缄默的全部原因,但有一点我至今记得,当我想到要把这事告诉李秀英时,我突然恐惧地颤抖起来。我成年以后,还常常会出现这样幼稚的想法,如果我当时将这事告诉了李秀英,李秀英苍白无力的疯狂,也许恰恰会阻止王立强因此而送命。”
这几章里描写出一个孩子的心理活动以及隐约的恐惧,也将养父的死亡,推向一个必然的结局,语言精练,前后逻辑关系清晰合理,衔接自然。
“那天傍晚,吃过晚饭以后,王立强拉着我的手在街上走了很久。他不停地和一些熟人打招呼,我当时不知道这是我最后一次和王立强一起散步,当时我是那样迷恋落日挂在两旁屋檐上的余辉。” 作者再次描绘出他和养父王立强之间微妙的感情交流。
“这是怎样艰难的一天,又逢是星期天,我呆在家中,杂乱无章地经受着吃惊、害怕、忧伤各种情感的袭击。王立强的突然死去,对年幼的我来说,始终难以成为坚实的事实,而是以消息的状态,在我眼前可怕地飘来飘去。”最后这两句话,将王立强死后,一个孩子的感受跃然纸上。
“我走回到三岔路口时,天已经完全黑了,我听到了打雷的声音,那时一点月光都没有。我摸上了另一条路,急步走了一阵,发现那老人还跟着我,我转回身向他喊叫:你别跟着,我家很穷的,养不起你。” 这里寓意很深,为了迎接各自的命运,祖父和他竟然在同一时间回到了南门。
“这时候雨点下来了,我赶紧往前奔跑过去。我看到了远处突然升起一片火光,越来越大的雨点与那片火纠缠起来,燃烧的火不仅没有熄灭,反而逐渐增大。就如不可阻挡的呼喊,在雨中脱颖而出,熊熊燃烧。”
“借着火光,我看到了那座通往南门的木桥,过去残留的记忆让我欣喜地感到,我已经回到了南门。我在雨中奔跑过去,一股热浪向我席卷而来,杂乱的人声也扑了过来。我接近村庄的时候,那片火光已经铺在地上燃烧,雨开始小下来。”
雨和火,各不相容,形成极大反差,在此,雨中大火迅速拔高了主题。生命之光和艰辛曲折宛如大火和细雨,一起扑面而来。
不难看出,西方作家对余华的影响很深,我们总是能够在他精炼的句子后面,读出话外之音,因此,读了余华的作品之后,再读其他小说便觉得苍白无力,啰啰嗦嗦。
他在本书的自序中的最后一段:“七年前我写下了他们,七年来他们不断在我眼前出现,我回忆他们,就象回忆自己生活中的朋友,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们容颜并没有消褪,反而在日积月累里更加清晰,同时也更加真实可信。现在我不仅可以在回忆中看见他们,我还时常会听到他们现实的脚步声,他们向我走来,走上了楼梯,敲响了我的屋门。这逐渐成为我不安的开始,当我虚构的人物越来越真实时,我忍不住会去怀疑自己真实的现实是否正在被虚构。”
一句话总结,反复阅读余华的小说能让你文风简洁,意味深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