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21~23)
“须菩提!在在处处,若有此经,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所应供养,当知此处,即为是塔,皆应恭敬,作礼围绕,以诸华香而散其处。”
——《金刚经》(第十五品 持经功德分)
——以此经文,纪念我的友人。
她和陈佳俊复合的时候,我并不感到意外,尽管她说过,是这个男人毁了她一生,她永远不会原谅他。
就像我说过不会再和学校里的女生好上,却已经接连和三个追我的女生好上。
我不记得那些女生是我的第几任、第几任和第几任,但我觉得,我没有亏待过她们,当时的我,不喜欢亏欠任何人。
那时的我,没有太过留意她的事,见过他们两次,她和陈佳俊打的火热,甚至看上去,比以前他们在一起时感情还要更好。
但我更多还是沉溺于自己的破事里。
当时我刚从医学院毕业,并获得了学校仅有的一个去美国明尼苏达大学进修的机会,而且有巨额的学校补贴,也不用担心太花钱。看上去前途一片光明,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美好的人生正向我招手。
然而巧合的是,学校里有个和我同名同姓的人,可笑的还有,我还从没听说过学校里有和我叫一样名字的人,但事情就是发生了,我的名额被“偷走了”。
因为那个人,和我叫相同名字的人,是个富二代,他家很有钱。
我的家人为我打了一场官司,这是场持久的官司,或许正是因为这种持久让我感到烦闷,在这场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会决定我的未来的官司还在进行时,我一个人,开着我那辆破雪佛兰,叼着“西山”香烟,满城市的瞎转悠。
其实,我知道,如果我找陈佳俊帮忙的话,他一定会给我提供很大的帮助,事情就一定会有转机。
但我没有。
当我又一次去银行办理贷款时,我遇到了一个熟悉的人——阿坤。
“阿坤!”我叫他。
“你、你……”他吃惊的张大嘴。
在我开车送他回家的路上,我渐渐了解了他的情况。
他仍旧写诗,对文学充满热爱。
他已经成为一个正儿八经的诗人,有三家签约的书刊,能够用兴趣赚到钱了。
阿坤和我一样,毕业前半年就通过了二院的面试,二院是在全国的二线城市里能排到前十的医院,在我们那届,这已经是最好的选择之一了。
“你还打算去吗?”我问他。
“啊?无所谓,我还是想写诗。我还是喜欢文学,我、我害怕医院。”
他怯生生的说话方式还是没变,他不擅长社交,也不喜欢这个。
“现在写些什么诗啊?”
“啊……一样,古体诗,现代诗都写。”
我还没继续说话,阿坤又连忙说:“我觉得古体诗和现代诗没有那么水火不容,古体诗比较讲韵律,现代诗比较自由,我反而觉得,有很多特殊的意境,只有现代诗才能表现出来。”
“嗯,我……”
只是稍微停顿了一下,他继续说:“那么,如果我能把这两个结合起来呢?古体诗的规整,与现代诗的自由,这两个交融在一起,像冰与火,像集纯洁与妩媚与一身的女子!那很棒吧!我想那样,我现在就准备写一首那样的诗!”
“嗯。”我微笑,柔和的看着他。
“嗯嗯,对。”他低下头,自己攥着拳头,不时点点头,而后他的手又放开了,发起呆。
直到来到他租的小房子,我坐在他屋子里的折叠小板凳上,他这才问我。
“那个……你现在还写小说吗?”
“不写了,我倒宁愿找份兼职做。”我说。
“啊?为什么?你写小说那么厉害,得过那么多奖。你这样的人,说什么做兼职?你在开玩笑对吗?”
“哈哈,我在你眼中那么厉害啊?”被他夸奖,我感到非常高兴,比其他人的称赞更加高兴,因为他虽不善言谈,但他所说的话,都是发自真心。
“嗯,嗯,是啊。”他的脸红了,“对了,我给你倒杯水。”他这才想起来。
“不用了。”我说,然后从风衣口袋里拿出一盒纯牛奶,扔给他,自己也拿出一盒,“刚才在车上拿的。”
他捧着纯牛奶,样子更加窘迫了。
“哈哈哈,我还不了解你吗?”我说,“这点小事有什么,等会带你出去玩啊!”
“嗯、嗯,好。”
阿坤坐在副驾的时候,又一次问我:“你还打算写小说吗?”
“怎么说呢……应该过段时间就会写了吧,只是现在,暂时没有表达自己的欲望。”
“嗯……好吧。”阿坤似乎还想说些什么,但终究没有表达出来,一副欲言又止又无可奈何的样子。
看着他的样子,我又感到很搞笑。和简单的人相处,我总是很容易感到开心。
结果当晚他不愿意跟我去酒吧,我觉得反正自己也不爱喝酒,而且毕业后从没去过酒吧,就算了。
我只好询问他的意见。
他果然没什么意见。
电影、滑冰、话剧他都没什么兴趣,我又想到找几个毕业的漂亮姑娘陪我们一起吃饭,但很明显,那只是我喜欢,也不适合他。
“还是去网吧吧。”阿坤看着车窗外不断滑落的夜色,这样说。
和阿坤分别后,我去二院看了看。
确实是很大的医院,即使看过很多次,也还是这样觉得,但感受也到此为止。毕竟我从没有在这家医院看过病,也和这家医院里的人没什么交集。也是,小医院方便还便宜,没什么大病大灾的,谁往这跑呢。
我又打了几个电话,得知那场官司仍在僵持,我感到有些无聊,明明是关于我的那么重要的事,当时我却从心底排斥它。
第二天,好好休息后,我找了几个女孩陪我出来玩,闲逛,聊天。
她们有的听说了我的事,然后就七嘴八舌的讨论起来。
“阿仁这么好的人,怎么会遇上这种事呢?”
“我们院的牌面呐!”
“明尼苏达哎,我要是能去多好。”
“算了吧阿尼,你连这里都走不出去啦!”
“其实留在这里也不错啊,我觉得。”
“那得是咱大二院,其它的,算了吧。”
“附院也不错啊。”
“那个……你想留在这里,做阿仁的小老婆啊?”
“阿仁最后要去了二院,还真的行呢!是吧畅畅?”
“哈哈哈……”
“对了,阿仁。”一个女生看我百无聊赖的样子,“你怎么好像不感兴趣啊?这可是你的事!”
“对呀,我们想听听你的想法。”
“别想不开呀!还不一定呢,是你的,就是你的!”
“姐姐们会安慰你的呀。”
“阿弥陀佛,本僧不愿理会这纷扰之事。”我伸出一只手,皱着眉头。
“哈哈哈,你修佛啦?以后一定是个大师级高僧,哈哈哈……”
“女施主真是慧眼如炬。”
“哈哈哈……”
一片欢快的女声中,一个粗犷不足,略显中虚的男声突然传来。
“让女生围着你转怎么要这么麻烦了?仁哥?”
我看着突然出现的男人,衣着很正式,头发定的很结实,带一副眼镜,眉毛修的过细,可以很明显的看出化过妆。
“你是谁?”我脱口而出。
“仁哥不记得我了?”
“你是谁?”我又问。
“这样吧。”他一边说着,一边慢悠悠的从西服口袋里掏出钱包,从一堆银行卡里翻出一张名片,放到了我的口袋里,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说道:“还要开会,车子在等我了,下次见面再聊仁哥。”
他往路边走了一步,一辆打着转向灯的奔驰驶了过来,有人下车给他打开了车门,他终于还是没有忍住,斜着头直直的看着我,笑着,挥了挥手,坐上车离开了。
他的名片在几个女生的手间流传着,最后又回到我手上,我看了一眼,装进口袋。
“这个不是……退学那个?”
“阿仁的小跟班?”
“混的貌似不错?”
“他怎么当上律师的?”
或许是因为我在场,几个女生对他的讨论就只有几个没有答案的问题,很快随风飘散了。
没人拒绝打羽毛球的建议,我们就玩了一下午的羽毛球。
黄昏时,我开车离开,下车买了瓶饮料,顺便将名片随手丢到垃圾桶。
刚丢完我就忘了他的名字,只记得我总叫他小什么,J开头的,所以暂且叫他小J吧。
其实小J挺可怜的,无论他怎样努力,费尽心思,都没有给我留下过什么印象,他太平凡、太普通、太大众了,却总是想让我高看他一眼,我搞不懂他。
虽然别人都说我看人很准,但我又不是什么心理学家、行为学家之类的,看人也只能凭经验、敏锐的细节洞察力、与天生的对他人行为的理解能力。
但这些都没什么。
我更关心的,是阿坤。阿坤说的,他的新诗,那个集纯洁与妩媚于一身的美人,我突然很想看到。
可惜的是我当时还太过年轻,行事不够严谨,心思不够缜密。
尽管我知道阿坤当时的状态越来越不正常,但我却说“没事,会好的”,对他说,也对我自己说。
大半个月里,我们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我以为他是想要一个安静的创作环境,但他的新诗,我始终没有看到。
哥哥的电话在这时打来,他让我过去北京一趟。
他的语气斩钉截铁:“可以赢!”
最后一次见阿坤时,他显得更加孤僻,漠然到与世隔绝,他对我笑了,眼神呆滞,嘴角无意识的扯开。现在回想起来,那是种绝望,人在陷入无法救赎的绝望境地时,是会本能的排斥亲人,对自己越是亲近的人,就越是不想让他靠近,而阿坤,是自己把自己逼入了某种绝望。
发现他家没人后,我就知道他一定出事了。
他的尸体漂到了下游的郊区,漂了三天半,阿坤是跳的高架桥,他闭着眼睛,躺在河面上,却看着天空,看它的颜色,渐渐被染黑,然后又一下子白了一大片,白色完全取代黑暗的时候,还显出细微的蓝色。他紧闭的眼睛始终看着,身体却一直漂,日也漂,夜也漂。
我把让水泡的肿胀的阿坤送到了医院,他的身体上还沾着一些垃圾,没有人帮忙,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做到的。
到医院的时候,所有人都给我让路,惊动了好几家医院的院长,因为我换了几家医院,但无一不在别人惊恐的眼神中离开。
最后我和阿坤来到了二院,他们把他放在病床上,我要求他们给他挂水,他们照做了,给阿坤蒙上白布的时候,我仍然陪在他身边。
后来,几个人围住了我,也不在意尸体的气味,向我推销着殡仪的事。
阿坤的家人一点消息都没有,或者说,我根本也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家人。
我卖掉了那辆破雪佛兰,将阿坤的尸体安顿好,退掉了阿坤的房间,将阿坤遗留的物品卖掉,将他的诗稿收藏了起来,并准备他的葬礼。
我看到了一堆退稿通知,无非都是:“您的文笔很好,但不适合我们。”之类的话。
我忽然意识到,他说自己已经和三家杂志社签约,那是骗人的。
“什么诗人?这家伙借高利贷上网打游戏!”
阿坤的债主找到我,我用卖车的钱替他还了债,然后又开始四处筹钱,阿坤的葬礼也被一再推迟。
我始终没有找陈佳俊帮忙,阿坤的事,我找了很多以前的朋友借钱,但如果陈佳俊知道这件事的话,他一个就够了。以他的性格,一定会尽快的一手操办好所有的流程。
葬礼那天,来了很多同学,都刚毕业,所以有时间来参加一场葬礼。
陈佳俊也来了,他很快知道了阿坤所有的后事,都是我一人承担的。
她也来了,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她那样,也是唯一一次。
司仪讲着些不着边际的话,请我上去发言时,我没有理会他。
陈佳俊大部分时间都在看着我,直直的看着我,那天他的话很少,想说的都是眼睛里,她也是,只是眼神异常空洞。
走完一切程序后,我们三个留到了最后。
我们三个喝着闷酒,喝到很晚,那天她告诉我,和陈佳俊分手后,她和阿坤交往过。
那是我所知道的,阿坤谈过的唯一一次恋爱。
第二天,我和她去了一家稍微安静些的酒吧。
“你话变少了。”她说。
我只是喝酒,她就又跟我说起她的事。
她说一切都在变,只有陈佳俊不会变,重新在一起的这段时间里,她更加确信了这件事。
但陈佳俊要去耶鲁大学,他的家人已经给他安排好,他想带她一起走。
即使不能进到耶鲁大学,至少也能在美国定居,他还能给她找个不错的大学。
但她觉得他们该再次分手了。
“如果我跟他到了美国,我才是真的一无所有了。所有的一切都是他来安排,他来决定,我对那一无所知,我在那边什么都不是,什么都没有。”
“虽然我很爱他,但和他在一起容易让人失去自己。我偏偏又是很自我的人,没办法呢。”她说。
是的,陈佳俊对一切事情的控制性都特别强,只要做了一件事,那件事的全部便都在他的掌控中,无论什么意外发生,应对方法也会自然产生。极为强大的逻辑能力与近乎鬼魅的灵觉,在后天有意的锻炼下,使他具有了这种杰出才能,充满理性的规则与秩序,对自身、对外物,都有种让人心安的控制性。
但他偏偏不喜欢强求,喜欢事物的自然发展。就像他喜欢和不理性的人做朋友,喜欢充满个性的人,喜欢超脱规则与秩序之外的东西。
送陈佳俊离开的那天,天空布满彩云,温和柔腻。
她已经和陈佳俊分手了。
“说实话,我真有点不想走了。感觉我们三个都成为一个team了,分不开了。”
“你知道吗?是她甩了我,上次也是。但……you konw,我不会伤心,我知道她爱我……and,我仍然很爱她。”他说。
我和她冲着陈佳俊挥手,我们在机场分别。
“我会想你们的!”他大声说,一边朝着登机口后退,“我会回来看你们的!等我学业结束!不!我每年都会回来!你们一定要过得开心!”
三天后,在陪她去新面试上的酒店熟悉环境的路上,我哥找到了我。
我已经“失联”很久了,我哥把全家人都接到了北京,留在这里的,只有我一个而已。
“啪!”像是没有看到我身边的美丽女人,我哥上来就扇了我一巴掌。
“我哥。”我指着我哥,“你先走吧。”
她点了点头,大概也看出我们容貌的相似之处。
她是学酒店管理的,虽然学校有安排工作,但她还是想自己再试试,很符合她的个性。
我哥告诉我,官司败了,去明尼苏达的事不要再想了。败诉的原因是我这个当事人没有到场,出示的文件与导师的极力证明,并不足够证明,我就是我。那个富二代成了我,去了明尼苏达大学。
我哥让我去二院,毕竟我早就面试上了二院,论专业水平,我仍然是出类拔萃,虽然已经过了应职时间,但只要他找好关系,也可以通融。另一种选择是跟他回北京,一切都在那重新来过。
“不。”我说,“我不去。”
“我哪都不去。”
我哥看了眼她离开的方面然后看着我,“废物。”他说。
“我需要钱。”我说。
我哥给了我一张银行卡。
“滚吧。”他说,“从现在开始,你自生自灭。”
“谢谢。”我说。
卡里有三十五万元,我还了借的钱,还剩下三十万出头。
一个人什么都不干,只是玩乐,做自己喜欢的事,尝试新鲜的体验,这样的生活,过一年要花多少钱?
在不刻意浪费的前提下,我可以给你一个估值:三十万。
她很快就和我一样,沉浸在玩乐中,放弃了工作。
我们一起旅游、探险、跳伞、摄影、漫步花田、游戏原野、尝试极限运动、结交不同的人、拜访艺术家……很多很多,我们一起度过了一段酣畅淋漓的人生。
她并没有花去我多少钱,我觉得,我一个人也是花这么多,倒不如说,有她帮忙计算着,很多时候反而花得少些。
我们开一间房,却不一起睡,我偶尔另外找女人,甚至有的不需要花钱,但那段时间,我确实对女人的欲望异常孱弱。
钱快花光的时候,我们回来了。
她告诉我一个月后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考试,而我有医学本科学历,符合条件。
“心理医生哎,很厉害吶!”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