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无息的侵入每个角落,夏的夜,似乎格外有些冷。
阳光温暖的包含着世界,初秋的风,格外宜人。预示着美好的一天。
三年前,她十五岁,一个初中毕业生。录取通知书到的那一天,去领取路上被一个男人给撞到在地。叛逆期的女孩,当然脾气火爆。刚准备起来骂的时候,时光似乎停止了,所有的事一切都变得不那么重要,全部停止那一瞬间。遇上的,是一生,唯一。
微微翘起的眼睫毛,时不时的覆盖住那对深邃如同深海般灿烂的蓝色宝石。高挺的鼻梁下有一双单薄的而如桃花的唇。肤色很白,衣服是家居的毛衣,修出出又长又细的腿,脸上挂着十足的歉意。个头比她高出一个脑袋,严重打击了她全班最高的引以为豪的身高。
就这样,女孩喜欢上了男人,一个比她大五岁的男人。青春期不疯不闹不叫青春,所以女孩直接展开了攻势。
这个故事既简单又普通,很没兴趣吧?
男人没有想到什么不妥,就答应了。
可是,秋天是花谢的季节,本就错过了恋爱夏天。
不来每天男孩给
后来,男人每天给女孩带早餐,晚上又接她回家。每到双周日要等个人就一起去湖边散散心聊一下家常看看电影。快乐几乎溢满了年华,日复一日也不会觉得厌烦。
可是三个月的时间不到,她就忽然听见了一件一件又一件的关于他的流言蜚语。
才忽然知道男人每天给青梅竹马的同校校花——久安里,送早点是给自己顺带的。而且初识就是因为他接久安里,给自己的礼物久安里也有一份,而且两个人做的事情他跟久安里也做过。
别人说,他们早就有了婚约,如果是等久安里毕业。
年少气盛的余梓年,哪里听得进?这样于是找了一帮人打那个久安里,并威胁她再敢靠近那个男人就要划破脸。
久安里没吭声,但是第二天易居安找来了,问她到底为什么这么做?
两个人吵了起来最后是不欢而散。
易居安不明白,真正的爱人眼里是容不下一粒沙的,爱是很自私只能够把一个人放在心上。
这样的情况一直在忍,直到三个月后,易居安要出国留学,走之前过来求她复合,并且承诺,一年之后他再回来这里所有的流言蜚语终将散去。
可是谁也没有想,这一等却等了三年。一回来就只剩下一张婚柬。
原来所有的情话都是放屁。
原来所有承诺说出来都像在犯病。
物是人非,终究离不开“命”
——————————————
余梓年看开了,不是所有爱情都能够完美地结局,爱情中谁也没有亏欠谁,一切都只不过是心甘情愿。可如果真的爱,就没有任何理由分开。
余梓年,他不是你的。
易居安,我不恨你,只怪我自己不够聪明。
久安里,我喜欢你,因为你带走了不爱我的狗。
如果时间是把盐,再怎么洒,也有愈合的那天。
呵,原来我的孤单可以驾驭3×99亿照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