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法院没我们想的那么懒怠,现存的效率问题并非是法院的工作人员不负责任,反而可能是系统自身的原因。
首先,是复杂的系统必然导致大量的衔接,很多时间就耗散在这里。诉讼系统有大量的流程性工作,但诉讼案件又不向制造业的流水线一样信息单一,容易处理,反而是五花八门,其中的细节把控也是较流水线更加高,识别、纠正的难度越高,衔接所需要的的成本会更加的高。
其次,工作人员动力不足。政府部门实施的是工时制,像写作文,在格子里写入文字,不出格,字数足那就是没什么问题的,工作人员仅维持自己领导要求的勤勉程度,进度落下迅速补上,却很少会将工作做的像朵花,因为这并不足以另其升迁或者涨工资。
还有,工作人员缺乏法律素养。规则的制定及执行必然会有一个非如此不可的目的,而现有的工作人员并不会去思考如何为目的服务,只会一味生搬硬套,却在必要的地方处理的又不到位。比如:做个诉保,会多次通知你来改,理由是法官及执行局对细节有严格的要求,但是我只想问:律师这么闲吗?作为司法部门的你们自己是否做到了x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在规定变更之前是否在法院公众号、官网以及办公地点进行明示公布?如果没有又如何能仅仅因为形式瑕疵而要求一遍又一遍的修改?我方提交的文书是签过字的原件,为什么有需要出具一份书面说这是最终版?
相信这不是我一个人或者一个行业的感受,当事人,甚至司法系统自己也是会有同样的感受,大家有种种不适,却奈何能力弱小无法改变现在的状态!一切还是在路上,我们看得到你们的进步,也希望看到更大的改变!如此,人民才真正能逐渐的感受到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