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天南地北来相聚 俊男靓女同家门
文雍搬到南山区塘头村那天是星期一,因为对于他们在小区做推广来说,星期天是宝贵的,不能浪费。本来也没有多少东西,跑了两趟就搞定了。
他和刘鹏城住一间,一人一架单人床,一把折叠椅,一张老式的写字台,刘鹏城的东西放在一个大的纸箱里面。文雍铺好床铺,在床头边地上铺上报纸就把两个包暂时放在上面,他也想去找一个大纸箱来装东西。完事儿后把屋内的清洁卫生搞一下,差不多他们夜陆陆续续地回来了。
在这套房子里,他们六人又过着另外一种同居生活,比较彻底的AA制。白天各自忙着自己的事情,晚上如鸟儿一样陆续归巢,懒散一点的如刘鹏城和余春华他们,一般情况下就在外面用快餐或其它什么小吃对付一下就了事,只有在星期天或其它休息时间兴趣来了才会偶尔会做一次饭。
舒秋云与夏清莲、夏红莲姐妹,她们几个是天天晚餐都要自己做的,舒秋云是广西北海人,她的口味习惯与大家区别较大,她自己有几样简单的厨房装备,一直都是一个人折腾并单独享用晚餐。夏清莲姐妹俩是岳阳人,饮食习惯味重喜辣,是一对可爱的辣椒姑娘,平日里姐妹两个做点米饭,烧一些辣得要翻天的下饭菜。
都说女生常吃辛辣的食物对皮肤不好,其实也不尽然,任何事儿都会因人而异的,她们就只差没有把自己变成辣椒了,可是她们的肤色依然是白皙透着红润,细腻而又光滑的。反而比那个成天都吃得又清淡、又营养舒秋云更加鲜艳水嫩,所以舒秋云经常都要画个淡淡的妆来美化皮肤的颜色。
文雍来到他们中间,大家还是比较欢迎的,都是以前的同事比较了解放心,再者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分摊房租也是好的。
舒秋云和夏清莲当然就更欢迎了,毕竟是同伙,自然多一分亲近。
文雍也是喜欢吃辣椒的,夏清莲见他一个人弄饭弄菜有些于心不忍,男人在这方面若是不通过专业训练总归看起来有些笨头笨脑的,便动了恻隐之心,于是就邀他一锅煮,这当然让文雍暗自欣喜,定好每餐多少生活费之后,给文雍分配的任务就是刷锅洗碗,厨房清洁卫生。毫无问题,对于收拾厨房及餐具,文雍并不生疏。
文雍搬来塘头村,看起来一切都很顺利的样子,当个卖书郎,虽然钱挣得不多,但好歹能够在这里暂时生存下来,只要做个有准备有心思的人,耐心等待,或许最终会找到机会而绝地逆袭翻身。
可是,他从单位里出来以后,一路走来都没有在寻常路上,他一直都在寻求着某种方式来改变眼前的一切,渴望能跳出这条轨道,一直都没有成功,就像掉进了猎人的机关里,越是挣扎想要逃脱,越是被勒得更紧,痛楚就更加一分。
他现在所做的每一项工作所获得的报酬,都要比在单位里上班的同事们要多,若是他没有惹那么大的祸事,欠下那么多的债务,以他和馨雅的聪明能干,是能够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的。但现在连最简单正常的生活都变得遥不可及。他的心里变得越来越灰暗,美好生活的希望似乎离他越来越遥远,越来越微弱渺茫,那是一种无能为力的沮丧和绝望。
有时候,他甚至真想放弃了,让自己在这个世上任意地随波逐流自生自灭,扛不起的那些道义和责任也扔掉算了,那份让他心颤的绚烂爱情也在自己的污秽堕落中变得不敢奢望了。内心的动摇让他在挣扎中屈服了和苏曼君的那一段非分的情感,他的心从此就被自己钉在了耻辱和羞愧的十字架上,每想到馨雅一次就会如炼狱一般被烈火酷刑拷问一次。但又不能不去想她,他有时甚至强迫自己不要去那么在乎她,但越是这样就越是发现自己竟然是那么地爱她。既然那么爱她,却又那么无情地背叛她伤害她,何耶?
他的龌龊行为已经糟蹋了馨雅的心,玷污了他们的爱情,也是对自己的良知的放逐。他对自己的这种怪异荒唐的行为懊恼羞耻却又情不自禁。
所幸的是,苏曼君是这世上难得的奇女子,她毅然结束了这段非分的并带有一些邪气的爱。不然,文雍将会在情感的世界里更加罪孽深重并万劫不复。
在工作方面,来深圳后其实也是不理想的,能够呆在这里不是他的目的,他需要的是在这里翻身。很显然,卖书是不能达成这个愿望的,他需要新的机会突破。他暗自给自己定了个时间,过了这个春节,如果在明年春天还没有找到机会,最迟在明年五一节就离开深圳回东莞清溪去。
文雍基本上每天都往返于八卦岭和他们的书摊之间。若有什么事需要耽搁,给她们两招呼一声就可以了。
她们两个也是一样的,经常有杂七杂八的事儿。对于卖图书,她们和文雍差不多也是一个想法,似乎只是一个过渡性的工作,都是希望通过它先在这里能够立足下来,并以此为基础,再不断地去寻找新的机会。
他们三个人应该还算是勤奋的,每天六点半就出门,舒秋云和夏清莲去小区出摊,文雍去图书批发市场,若是图书预订量多的那天他们就会去两个人批发图书。一般都是舒秋云跟文雍一起去,她喜欢和文雍一起去跑。
几个人中数她最心直口快,一头短发比有些男生的还要短,显得精神十足,干练而又洋气,眼睛明亮神气,眉是修过的再轻描一下,细细长长的非常好看,鼻子挺挺的,嘴唇也十分精致漂亮,每天化个淡妆,九分象个古典希腊美人,但说话做事又十分男孩子气。
毕业后,家里托人在当地一个国家单位某了一份工作,一直都不安分,吵着要出来看看外面的世界。父母为她精挑细选的这位未婚夫,家庭和个人条件都不错,只是年龄比她大了差不多十岁,说是年龄大些会疼人。她感觉那人还不错,人家又在深圳工作也就同意了,前提是她也要去深圳,闯荡三年后才能和他结婚。
人的缘分有时候是难以让人理解的,那位大哥偏偏就喜欢她,随便什么条件,只要他能做到而不妨碍他们以后在一起,他都答应她,且对她知冷知热无微不至。文雍和她的男友见过面,确实算是比较成熟了,就是文雍也得尊他一声前辈或长兄。
这位大哥对他们倒腾图书,他虽然表示理解但内心还真是不以为然的。也知道他们是三个人在一起弄,可还是非常不愿意舒秋云和文雍这种人在一起做事。
说起来也奇怪,文雍并不是那种油头粉面的所谓美男子,但与他接触交往过的女子几乎全都喜欢他,有什么办法呢?这就是命啊,他既十分温柔又十分的男子气,这是很难统一的两种东西,在他身上都表现得那么突出但又完全不冲突。
他眼里的那种认真、坦诚和善意在不经意间就剔除了大家的戒备之心,再加上他那也算得上伟岸俊朗的外表,如此种种都会吸引女生的注意,并会受到她们的青睐。谁高兴自己的女朋友与这种人一起共事呢?
话虽如此,舒秋云喜欢他并将终身托付于他,他当然也是一个出色的男人,比如说他的胸襟大度,他的理性睿智,他的周到体贴,都是让人钦佩的。文雍对他也是礼貌而尊重。
舒秋云在未婚夫面前是小鸟依人而又任性的,与文雍一起时她是随意自然的,没有女生的羞涩扭捏,直接了当有点像个假小子。这种无拘无束的状态对女生或许也是一种诱惑吧,所以她喜欢和文雍单独在一起聊天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