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想写别克。
很久之前,大概有一两年那么久,我就想写了。但可惜的很,不是没有机会,就是写不下去。前些天舍友s君问我,你写这些,是往前倒回么?
我答,是的,你要在脑海里想象出那样一群活生生的人,然后慢慢倒回,过去种种如同幻灯片一样在眼前闪过,等到退到不能再退,就是我们刚刚认识那时,然后再回演,你不再是故事的参与者,此时你就是故事的操作者,你可以随便选取哪一张灯片,暂停,叹气,注视,热泪盈眶。
晚些时候,我又看到一张图片,讲:你永远不要和任何人谈论任何事情,不然你会怀念起每一个人。
所以我很难去写,当然根本原因就在于自己的想法太过拙劣,写不出那些。但终于有一次,还是得到机会,那些事情和那些面孔像洪水一样从脑海最深处涌出来,不可阻挡。于是我终于决定把它整理出,并记下来。
这就是写在前面的话。
别克是一个哈萨克族,我们平时叫他别克。
我的父亲和他曾在深夜畅谈喝酒,他们在一起干活大概有四年。
别克对我也很好,给我讲关于老鹰的事,如何骑马,如何在深夜去寻找跑出羊圈的受惊的绵羊。他给我讲老鹰在高空盘旋,一眼就可以看见偷粮食的田鼠,于是倏忽之间坠落下去再猛然升起,同时两只爪子已经将那倒霉的田鼠抓起来,然后又飞高摔下,再俯冲抓起。如此反复,那时田鼠巴不得老鹰快点吃掉它,好结束它的痛苦。
他说蹩脚的普通话,带着酒味。你很明白他们为什么如此贫穷。虽然和我父亲拿一样的工资,但他会半夜爬起来去喝酒,喝的烂醉如泥,摇摇摆摆地回来,走在五连的街道上。大声呼喊我父亲的名字,冠以“chuoshik”的名号,以此来挑衅他,他的疯癫的喊声引起一阵阵的犬吠。然后我父亲就要冲出去教训他,母亲就会劝他。但我在被子里偷偷听着,觉得妙趣横生。他们最喜欢的就是喝酒。别克有一个大大的红色的酒糟鼻子。好像在酒里泡过一样红。
他干活很好,很知道别人要他干什么,也不偷懒。搬东西,砍树,在两三点的黑夜里顶着新疆特有的寒冷去浇水。扛着铁锹,穿着黑色的长长的胶桶鞋在树地里走来走去,检查浇水状况。他的鞋上都是土和泥点,还有混浊的黄色的泥水干了之后留下来的白色或者黄色的印迹。他们不吃猪肉,但他很爱吃鸡蛋,每次轮到他夜里浇水,他就可以得到机会在白天睡一天,到了吃饭的时间便用红色的搪瓷盘子去盛菜和馍馍。有时候没醒来或者昨晚又喝的烂醉。母亲就派我去叫他,我会用力拍打着铁皮门,喊:喂,别克叔,饭。他就用蹩脚的普通话也大声地像个小孩子一样地回应我:“我嘛,知道了嘛,你嘛,回来给我当女婿嘛。”
但他没有孩子。
他的妻子因为他的贫穷和酗酒离开了他,主要是酗酒,贫穷也是由于酗酒。他太爱酒啦!他挑衅我父亲的第二天,不去地里干活,他说:“宏昌(我父亲的小名)嘛,把我嘛,打伤了!”然后我大姨父就会抽着黄金叶说:“嗨休他马勒戈壁的,给他搞点酒。”
他就忘记了昨晚他英勇挑衅我父亲却被打了一拳的事迹。睡一个下午,晚上去地里浇水,裹着厚厚的绿色的军大衣,带着皮帽子。冻的冒大鼻涕泡,回来就要喝酒。我大姨父抽着黄金叶,说:“他马勒戈壁的,你喝热水去求。”他就哀求大姨父给他一点白酒,说可以不给今天工资。但这是不划算的,因为他喝酒就会挑衅别人。然后烂醉如泥大梦不醒。再醒来就是第三天,或者医院。所以我们不给他酒喝。
有一天,他和我父亲干活回来,我父亲开着三菱的铲车。他非要耍威风,就要坐在铲车的斗里。颠的他屁股生疼,回来嘟囔着,宏昌嘛,坏家伙,把我嘛捣鼓死了嘛。
但其实是他要求的要坐在斗子里的。
他有一次,找我父亲,说要工钱。我父亲问他为什么,他说要买个手机。他以前用我家送给他的老人机。我父亲笑了,操着河北土话问:“你一个哈萨,大字不认识一个,要手机干球?”他就讲,我嘛,才四十五岁嘛,可以学习嘛。他其实是想给他老婆发微信。因为他老婆用微信。不接他的电话。他不给我们讲,是后来和我父亲一起喝酒,醉醺醺的才说。我老婆不理我了嘛。他还拿着手机找我,让我帮他设置各种东西,注册微信。事后给我讲,谢谢你了嘛巴郎子,你嘛做我女婿嘛。我母亲就骂他,谁做你女婿,我们儿子是要考大学的。
他说,大学嘛,没用嘛,回来种地嘛,我请你吃羊肉嘛做我女婿。
他依旧没有孩子,四年。
后来我去乌鲁木齐读高中,一年回两次,间或三次。回来便在小镇呆了,不回连队。我听我母亲讲他很想念我,就抽空回去呆了几天。
我走的时候他拉住我,给了我两百二十三,或者两百二十四,我记不太清。
他说:
“巴郎子嘛好好学习了,回来嘛不要种地。累死人了嘛。”
他还记得我母亲的话呢,都已经一两年了。
我此后再没听过他的消息,再听到是大姨父讲的。大姨父抽着黄金叶说:“嗨休,别克没了。”
是晚上喝酒骑摩托车摔到路基下面,头给磕了一个大洞。说是脑浆都流出来了。说满脸是血,酒糟鼻子也弯了。他没钱举办葬礼,他的老母亲早就搬走了,去找他的哥哥。他的老婆一直没有回复他。因为她早就删除他了,他上次问我为什么他老婆不理他时,我就看到了那些红色感叹号,都是他发的语音。大姨父给他安排了后事,那个时候我在乌鲁木齐干净的教室里看老师在黑板上奋笔疾书。
他喝醉了,烂醉如泥,不然何以摩托车骑到路基下面。
我其实更愿意是他一醉不醒,所以这几年才没来干活。
要知道,在以前,每次去找人干活,在一群哈萨里,他一定等着我大姨父,四年。每次都给我们干活。
我时常想,如果他不去世,现在又在做什么呢?倘使见着我,还会开玩笑地要我做他女婿吗?
假使我能再见到他,我一定会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但此时,恐怕别克又在这世上不存在的地方碰杯了吧。
拜了,别克。
A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