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通纳》这本书最近挺火的,五十年后才成为畅销书,是迟到的经典。人们对这本书的评价很高,对斯通纳这个人物的评价也很高,“一个勇者有过的失败不失意的人生: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
看的是中文版的,感觉翻译的不是很好,很多地方阅读起来不是很通顺,只能说能够知道大概意思。
看了豆瓣上大家的这本书的评价,普遍都很好,评分也挺高,8.8分。越多人读这本书的是,都看到了斯通纳虽然平凡,却独特,真挚,深情的一生。对于教学的热爱,对于文学艺术的执着。
可我看到的是另一个斯通纳。一个迷茫,没有明确目标,懦弱,对家庭不负责任的男人。他其实是很多男人一生的缩影。
他的一生很多阶段都是迷茫的,上大学只是他爸妈听了县里来的一个人的建议,叫他去读的。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费奇问他要不要一起应征入伍,他说不知道。
懦弱,是他这一生最明显的表现。不管是在和他的妻子伊迪斯的婚姻里,还是与劳曼克思二十多年的斗争中,还是与整个社会环境的较量,他都是一再的妥协,一再的后退,退到自己的盔甲里。
真不明白为什么有人对他的那段外遇说成是追求真爱。要是真爱一个人,怎么能忍心让她背负社会的骂名,让她丢掉工作,让她远走他乡。而同时,他又将妻子置于何地?他怎么能够心安理得的每天到凯瑟琳那里,并且还觉得因为他与凯瑟琳的外遇,他和妻子女儿的关系比以前好很多。
他就是很多男人的缩影,读完大学,工作,结婚生子,工作不如意,婚姻生活不幸福,中年的时候有外遇,为了家庭为了生活为了自己的名誉,回归家庭,到最后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