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说科幻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著名的雪莱夫人所书《弗兰肯斯坦》(1818年),这本书首次引入“人造人”概念,但并没有包含任何科幻内核,塑造人造人形象只是为了单纯地叙述一个文学性的故事,因此将之称为科幻小说的开端这一说法备受争议。
之后,儒勒 凡尔纳(1828—1905)横空出世,开创了科幻小说的纪元。他和另一位伟大的作家H.G.Wells(1866—1946)并称“科幻小说之父”。
赫伯特 乔治 威尔斯
凡尔纳我们再熟悉不过了,他的三部曲《海底两万里》、《神秘岛》和《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是科幻史上的经典。H.G.Wells的名字对中国读者有一些陌生,可能是由于凡尔纳的作品比较简单化,推荐给小学生阅读再好不过了,而威尔斯的作品大多关注现实、思考未来,作品具有深刻的内核,当然不能作为“小学生必读”登场了。
这也是两位作家最大的不同。科幻小说可分为“硬科幻”和“软科幻”,“硬科幻”注重对科技本身的描摹,科学性的理论支撑起整部作品的架构,这是凡尔纳所擅长的;“软科幻”则更注重对人文的探讨,威尔斯的作品更多地包含了“软”的元素,但并不是说他的作品就不属于硬科幻了。软硬科幻的分界线非常模糊,硬科技的外表下也包含着对人文、对哲学的思索是很多科幻的特征,譬如大刘的很多工程架构恢弘的文章都探讨了社会与人性。
说到软科幻,最庞大的家族成员要数反乌托邦小说了,著名的《1984》、《美丽新世界》和如今大热的《饥饿游戏》、《分歧者》统统可以归类于反乌托邦科幻小说,而H.G.Wells就是开创反乌托邦类小说的鼻祖。因此,说他是软科幻的宗师也不为过吧。
一部科幻美剧《第十三号仓库》把H.G.Wells塑造成前任仓库特工,还是位女性角色。由于社会女性地位低下,她的很多无与伦比的创造性想法都只能通过哥哥展示给世人,人们便误以为H.G.Wells是男性(当然这都是虚构)。这部美剧里真的出现了H.G.Wells的隐形衣,可以隐形且不用做动能,即可短距离直接从A点到达B点;他的作品《时间机器》中的时光机,可以让意识回到过去的任意时间,附到指定的人身上,在22小时19分内控制这个人的意识,虽然身体没有回到过去,实际上意识回到过去,已经算是达到了时间旅行的目的。
除此之外,《第十三号仓库》中还出现了许多历史中真实提到过的的“神器”,H.GWells的时光机就是其中之一。仓库特工的使命就是收服这些可能会给人们造成威胁的物品。譬如George Rheticus的罗盘,可以瞬间远距传物。这位传奇人物是16世纪的数学家、制图大师,也是哥白尼的学生,George Rheticus曾热衷于“远距传物”实验,并将这项实验应用于人体。
初中看玄色地《哑舍》,本来老板的古董店虽有着奇幻元素,但器物的历史和用途都比较中规中矩,结果后来出现了“哑舍”是个“库”的概念,小小的古董店其实拥有着庞大的地下仓库,顿时把文章的架构变得无比宏大,作者大概也是受了《第十三号仓库》的影响。但我总觉得这样的改变在文笔清灵的古风作品中显得不伦不类。要看科幻性的宏大架构,不如来看看这部美剧原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