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确实是不知道“巴纳姆效应”这个心理学名词的,当然现在也不是很确定自己是不是懂了。度娘百科里给的定义是——巴纳姆效应(Barnum effect)是1948年由心理学家伯特伦·福勒通过试验证明的一种心理学现象,以杂技师巴纳姆的名字命名,认为每个人都会很容易相信一个笼统的、一般性的人格描述特别适合他。即使这种描述十分空洞,仍然认为反映了自己的人格面貌,哪怕自己根本不是这种人。
电影《真相禁区》在宣传中,编剧称自己使用了这个心理学上的效应作为全片的中心思想,也因此将这部片抬升为“心理悬疑”的高度。然而在看过这部电影后,我却不得不质疑一下片方的这个定位是否准确。
全片实际上是以一对彼此不信任的夫妻作为主要线索的,其他人都是因为这对夫妻而产生彼此勾连的关系。我的理解,编剧是想通过这对夫妻固执地将对方置入自己的主观想象中,并用身边的一切所谓的“证据”来证明自己主观想象的正确性的行为,来凸显自己要体现的“巴纳姆效应”这个中心思想。全片所要体现的焦虑和恐惧,不是坏人,而是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它所要影射和批判的,大抵也是这个社会的一些现实状况。至此,这部电影在编排上可以说还是比较不错的。但是,到了影片的后半部分,编剧似乎进入了一种凌乱的状态。如果说它要通过夫妻相拥哭泣和解呈现给观众一种编剧在道德上的是非观,那么,在复仇者谢天佑和这对被复仇的夫妻身上,却无法看到这种道德上的是非,而是看到了道德的困境——被复仇的丈夫当年陷害谢天佑坐牢,自己却拿着二人共同的成果坐享其成,但谢天佑最终报复失败依然悲催地继续囹圄生活,而小人在风波后却仍然得享天伦之乐,这种结局不但让人无法体会坏人得到惩戒的快感,还会让人对编剧的是非观产生新的疑虑——纵然谢天佑后来的结果是罪有应得,但小人为什么也就这样轻易地被放过呢?那么,编剧你要在全片中,要通过“巴纳姆效应”体现的,究竟是确定的道德是非还是留待观众辨析的道德困境呢?
可以看到,编剧为了在片中将“巴纳姆效应”发挥到最大化,不惜各种铺排故事,铺排情节,甚至于让将全片陷入到了一种凑故事、凑场面、凑元素中去了。在一片热闹中,人物却遗憾地没能立起来。剧中人物不少,但分配到每个人物身上能够展示其个性的空间都很小、很跳跃,甚至有碎片化的倾向。编剧把故事设置得很复杂,想让观众通过抽丝剥茧的方式,一层层剥开真相,从而和剧中人物产生情感上的碰撞。然而,在戏剧或是电影这种有特定时长限制的艺术作品中,相对简单的故事反而更适合承载深刻的背景,反之则可看性会降低。简单的故事,通过情节的铺叙积淀,到了高潮点的时候,自然而然地能够引起观众共鸣。所谓戏剧性,并不需要通过不断的事件来展现,而更多地应该通过人与人之间的观念差异来展现。通过简单的故事展现观念差异永远比繁杂地铺排事件更容易产生戏剧冲突,这是一个基本的道理。简单的叙事,反而有助于立起人物,而繁杂的叙事,则很大可能会抢占人物空间,从而削弱人物。在本剧结局中,夫妻俩在与死神擦肩而过后的哭泣毫无感人之处,甚至还让人觉得莫名其妙,就是因为前面叙事太过复杂,以至于人物和故事都很平淡,无法让观众产生情感上的积淀,所以观众也就无法在看似高潮的地方与片中人物产生情感碰撞了。
剧中的“双华”侦探组合,其实又是一个传统的套路。之前写《神夏》剧评的时候也写到过,这种由两个或以上人物形成的似松实紧的组合破案是侦探类作品的常用手法,但在本片中,侦探组合中可能出现两面性的那个人,被真实地分化成了两个人,这是比较独特的,诚然,霍建华也很好地完成了这个演绎。
总的来说,这部片的演员演出还是很卖力的,无奈编剧为了凸显中心思想,用力过猛,才是这部片最大的败笔。这样来看,编剧自身其实也陷入了“巴纳姆效应”——我没有铺排到这个情节,就讲不清楚这个心理学名词。所以,相对于比起剧中人物陷入这个心理学的圈中恐怖而言,还是编剧自己陷入进入的结果更恐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