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机制——对象的构建
1、构造函数
面向对象(OOP)的语言都有一个特点,它们都会有类的这一概念,通过类可以抽象出创建具体相同方法与属性的对象。但是,JavaScript是一门基于原型的语言,在ECMAScript中是没有类的概念(之后的ES6中添加了Class),但是可以通过基于构造函数来实现继承
在JavaScript世界中函数作为“一等公民”,它不仅拥有一切传统函数的使用方式(声明和调用),而且可以做到像简单值一样赋值、传参、返回。不仅如此,而且还可以通过操作符new来充当类的构造器。
但函数充当类的构造器的时候,原型prototype是构造函数的一个重要属性, 该属性指向一个对象。而这个对象将作为该构造函数所创建的所有实例的基引用(base reference), 可以把对象的基引用想像成一个自动创建的隐藏属性。
当访问对象的一个属性时, 首先查找对象本身, 找到则返回;若不, 则查找基引用指向的对象的属性(如果还找不到实际上还会沿着原型链向上查找, 直至到根)。 关于构造函数和原型更多的知识可以参考我这篇文章 xxxxxxxxxxxxx,
2、new操作符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构造函数的例子:
//这里为了区分构造函数和普通函数,将构造函数的首个字母大写以示区分
function AjQuery() {
this.name = 'jQuery';
this.sayName = function(){
return this.name
}
}
var a = new AjQuery()
var b = new AjQuery()
var c = new AjQuery()
- 在JavaScript中是通过new操作符来实例化对象的,这里我们知道构造函数AjQuery()有一个属性和方法。当通过new操作符实例化对象的时候,构造函数中的this会指向当前实例化对象本身。
除此之外,我们看一下实例化对象是如何实现继承的:
- 上面的这些实例化的对象的属性一模一样,都是对this的引用来处理;每一个实例都会复制sayName方法,每个方法属性都占用一定的内存的空间,所以如果把所有属性方法都声明在构造函数中,就会无形的增大很多开销,并且当其属性和方法比较多的时候看起来结构也比较混乱。那么我们看一下基于原型的写法:
function AjQuery() {
this.name = 'jQuery'
}
AjQuery.prototype = {
sayName: function(){
return this.name
}
}
var a = new AjQuery()
var b = new AjQuery()
var c = new AjQuery()
上面这种写法的好处是new产生的a,b,c三个实例对象共享了原型的sayName方法,这样可以节省内存空间,而且逻辑上更清晰了。
3、jQuery中不采用new操作符
下面我们直接放一段jQuery中的代码
jQuery = function( selector, context ) {
return new jQuery.fn.init( selector, context );
}
jQuery.fn=jQuery.prototype = {
init:function(){
return this
},
jquery: version,
constructor: jQuery,
.......
}
var a= $();
通过上面的源码,我们可以发现jQuery创建对象并没有采用new操作符,而是通过return返回一个new出来的对象,与上面的new操作符实例化对象的方式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可能大家看到上面一段源码有点懵逼吧,那么目前对上面大概印象就好了,下面可以进入下一篇文章核心机制——分离构造器来了解为什么会这样写源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