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的我,反应总比常人慢半拍,当然现在要是有人这么说我,我必不承认。首先,我会判断,他说的那个事物我了解的程度,其次,去抉择那个事物跟我是否有关联。
记得小时候比常人慢半拍的我,经历了某些貌似使人尴尬与作呕的事情。
举个例子,表哥和他朋友曾去我上的小学校园打篮球,我作为哥哥指定的一名小球员,答应担任他说的传球的大任。最后的结果却是哥哥几次做出投篮的姿势虚张声势,却三番五次传给了我,所以我几经折腾的被砸了小头。从球飞过来,十秒左右的间隔,把我慢半拍的特征表现的淋漓尽致。
随着我慢慢地长大,一个人久了,索性就瞎过过日子。曾有好几次,我在路上撞见了蛇,他小眼望我,我小眼望他,我不动,他不动,然后我们对视几眼,我愣在那里,他转身扭走,我淡定离开。
在跟蛇比耐力熬时间这一方面,有人认为我很伟大。他们说我的这种淡然和耐力,乃属一种洒脱高雅的境界。我自知,这简直就是缪评,我这么做皆因我反应慢半拍。我的慢半拍,在他们眼里,反倒成了伟大。
还成了我和蜈蚣的缘。
我和蜈蚣的伟大相遇,要从高二那年说起。
老人家说,小的蜈蚣,不足为惧。在我们家乡它又被称作“骚气娘娘”,它们通常成群结队出来秀,秀它那美丽的衣裳,秀它那婀娜小巧的身材。它们散发的气味,骚气的有些刺鼻,就像古时候某些娘娘们争宠之余,自带着的那股。
而大的蜈蚣,比较独立,我只知其身带剧毒。
见过两次大蜈蚣,第一次是我晚上去厨房找食物吃,在碗里发现的它,那时候它睡在洁白的碗里,宛若躺在白色玉床上的小红帽。它的那身皮肤,像极了西边那一抹深红的晚霞。我那个时候想,它明早天一亮可能就不在碗里了,这可不行,可我又不敢强行把它留下,我怕它误会我的好意,不小心伤害我。于是我心存念想,第二天偷偷的去看它。然而第二天,它真如我料想的那样,已经不在那个碗里了。于是我合起我的左右手,希望日后再见到它。
没想到,与其一别,竟是五年。这次我见的它,是它的同类,一个比它更大只,更妖艳的同类。它手掌长的个子,蜡红色的皮肤,其看上去,精明老练的很。
我发现它时,它已经偷偷的爬上过我的床,还不忘尝了一口我的味儿。夜梦中,我被它亲了一下,却不曾发现它,它好像有些生气了,它可能在想它英明神武一世,蛇虫鼠蚁皆对它避而远之,它驰骋江湖多年,遇强杀强,集天王头衔为一生。为了证明其真正的能力和魅力,它便找到了我,一个比它更大一只,深富少女香味,和柔软皮肤,看着脆弱渺小的生物。它打算把我俘获后毁灭。这次它见我无动于衷,只是眉眼与皮肤轻轻抽动了一下,慢慢的又停下,整个人就像死了一样,睡在那里。其实我已感受到它的存在呢,为了多睡会儿,睡的精神饱满些后再来回应它,回应对它的喜爱。
但它好像并没有妥协,它愈加兴奋,准备大干一场。它激烈的爬过我的脸,嗖嗖嗖地嗅了一阵,然后又把它的身体,缠绕在我的耳朵上,大咬一口,留下一个要我永世都难消的痕。而偏偏我就是被它这么一咬,使得我后半夜难以入眠,它咬完后,它在我体内种的毒液忍不住蔓延,这些毒液透过我的皮肤,腐烂了我身体内的一道道屏障,我右耳疼的如同发射——撞击——返程的声波一样,这阵阵的疼痛唤醒了我沉睡的大脑,我皱起眉头,眨巴开眼,双目燃起了一团旺盛的火焰,烧了一地的阴湿。
我摸摸合租友的被子,跟她说,有蜈蚣,它咬了我,好疼。她听完,快速地打开床头灯,找它。
然而它好像早就知道我要找它了,灯开滴答一声亮了,它就像是丢了尚方宝剑一样,什么英气至尊都代谢的干干净净。它四处乱窜下,落荒而逃,它的这种尝了我的肉还种下剧毒的事例简直就是历史污迹。
我用力的掀开被子,翻倒鞋子,制造出巨大的声响,我要让它看到,让它知道,人类不好惹,人类是比它厉害的王。
然后我和合租友翻倒了几分钟,她和我摇摇头,结果一目了然,它成功脱逃了。于是我们只能选择继续睡觉,我们决定这次睡开着灯,穿着衣服,就在这个时候,奇迹发生了,它怎么也不会想到,它以为的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句反而出卖了它。它藏在我的裤子里,我一抖,它便掉了下来,然后它尽情地横冲直撞,寻找隐蔽地点。
后来这条裤子我洗洗,又穿了两年。
舍友认为叫来房主夫妻,会事半功倍,于是最后,我们四对一,在历经三五分钟的大战后,终于成功把它给降服。
它躺在垃圾楼里,还是穿着那抹深红的发肤,只是现在它的身体已经烂的不成样子,你看不出它哪点儿高贵。
你看它沉睡的样子,
活像一个垃圾,丑恶而又纯洁。
你看,
在它挑衅的眼里分明有泪。
在它剧毒的液里分明有爱。
谢谢蜈蚣,曾爬过我的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