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宝”事件本可以成为我国衍生金融工具市场发展的一个标志性事件。不仅苦主们不断“鸣冤”,没有投资“原油宝”的广大群众也在热情吃瓜。如果处理得当,这将是一次极佳的衍生金融工具知识普及机会、投资者风险教育机会、金融机构内控水平提高的机会、监管部门完善市场纠纷解决机制的机会。
但遗憾的是,过去一周,笔者看到的几乎都是对“原油宝”设计者的舆论围殴,偶尔有几个试图从产品设计和合同条款执行角度来还原事件经过的声音,也是小心翼翼地浅尝辄止,生怕得罪同仇敌忾的广大网友,但即使这样也仍然避免不了遭遇狂喷的下场。
这种舆论氛围如果发展下去,最终结果很可能是衍生金融工具市场的发展再一次遭遇重大倒退,境内企业和个人投资者合法合规的风险管理工具和投资理财工具减少,从而在中长期提高企业经营风险,降低个人的投资理财能力。同时,投资者的认知能力不会有任何提升,今后换个场景,继续踩雷。
必须承认,部分“原油宝”投资者的损失十分令人同情。无论是谁,突然听说自己100%保证金买的产品不但亏损殆尽,而且还倒欠银行一笔钱,绝对都是令人崩溃的。
“原油宝”本质上是为境内客户提供挂钩境外原油期货交易的服务。其基本运行机制是银行在境外期货交易所开设大账户,接受境内投资者交易指令后,汇总到境外的大账户执行指令,同时对境内客户收取100%的保证金。在这个交易结构里,银行充当交易通道,不是主动投资业务。所以,很多舆论认为“原油宝”(或者其他银行类似的账户原油产品)的收益率受银行交易员的交易能力影响,这是非常大的误解。
有一群受害者说是要去集体诉讼,因为合同里说保证金剩下20%的时候就需要强行平仓,啥意思呢?
你花了100万买了一堆期货合约,这玩意暴跌,本金剩下20万了,银行就应该把你的所有期货都给卖掉,保住你的20万。
但银行说我这不是卖不出去嘛,一直跌成负的才有人接。群众说我们买的是国内的盘,能不能平仓,你心里没点数?
此外过了十点不能操作这事也成了中行被攻击的一个缘由,说明他们产品设计不合理,但是中行说我们产品合不合理,你们没签约?签了约说明你们已经了解了,还蹦跶啥?
大概就这么个情况,不过吧,法律这事放一边,中行这种行为影响太差,引发全社会对银行的不信任,问题是银行这种机构全靠信用活着,而且原油宝这个产品前期对外宣传是不会本金损失干净的,更不会倒欠别人钱(银行自己估计都不知道),现在倒贴钱,尽管法律上讲可能银行理直气壮,可是道义上已经成了个瘪三。而且现在已经危及了其他理财产品,不少人已经怀疑是不是其他理财产品也有问题,会不会哪天突然要爆出来自己本金没了而且还倒欠,这有可能引发一波挤兑潮。
所以吧,大概率将来不了了之,银行他们自己承担损失,他们自己搞这么个倒霉玩意出来,没仔细研究风险,反正也活该。不吃点亏不长记性。
散户也一样,一定要多个心眼,这几年各种基金暴雷,很少有能要回来的,原因倒也不复杂,买基金的时候那一大本合同你签了吧?你可能都没仔细看,就点了那个“了解并同意所有协议”的勾选框,或者干脆利索签了字。而且那个合同就算看了也不一定懂,你只要签了那玩意,法律上你就没啥脾气,而且你也不能说你没看懂,要重新来,那不胡闹嘛。
文/ 木心理财 ,本人一直热衷于黄金、原油市场,由于网络推送延迟性,以上内容属于个人建议,因网络发文有延迟,仅供参考,风险自担,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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