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岁那年,我端着满满一盆水回到房间的时候,发现燕子已经睡着了。
“这是喝多了啊!”我嘟囔着,把水盆放到地上,“燕子,你还洗不洗脚了?”
没有回答。她睡的很沉。
我又晃了晃她的胳膊:“燕子?”
还是没有回答。
我只好端起水盆,去把刚接回来的热水倒掉。
很早以前就有朋友和我说过,女人的酒量要比男人大。在他看来,这似乎是真理,但对我来说,其实没什么卵用。因为,我酒精过敏,属于一瓶啤酒就满脸通红的体质,也就是说,不仅女人,只要是个正常人,酒量就一定比我强。而且,我一向喜欢保持冷静和理智,酒后的生理混乱与智力模糊,我并不喜欢。
换言之,我讨厌喝酒,捎带着将酒桌上那些虚无的牛逼和升腾的烟雾也一并讨厌了。所以,你应该能够明白,房间里那位正在沉睡的姑娘,并不是我灌醉的。
事情究竟是怎样的呢?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当我赶到新玛特广场的时候,她正坐在台阶上,伴随着萧瑟的秋风散发浑身的酒气。
“你这是跟谁喝的啊?”我说。
“一个朋友,”她说,“我回不去了,你给我找个地方住吧。”
我只好在附近找了家旅馆开了个房间,然后把她送进去。
尽管那年代还没有“备胎”这个概念,我也能隐约明白,在燕子心里,我大概只是个好人。她会在寂静无人的夜里打电话给我,也会在想要喝酒的时候招呼我过去作陪,可以说,所有男朋友能做的事情,我都为她做过。可是,她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我。
“你跟那家伙就才认识三天,就能住到人家家里去,为什么就不能和我试试呢?”我问。
她脸涨的通红:“那是我相亲认识的,他妈妈让我去他家玩几天,我不去不是显得没诚意吗?我是和他妈妈一起睡的,你这人什么思想,你把我看成什么人了?!”
当然,无论她怎么解释,我都不可能感到满意。伤痛很多,情伤最重,单相思之痛,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体会。当我站在歌厅里唱着“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你想不想找个人来陪”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真是矫情极了。
嗯,扯远了。
总之,燕子醉了,正睡在旅馆里。若我是个好男人,就该关上房门,悄然离去。可对我这种沉浸在单恋中的傻逼,你能指望什么呢?
于是,倒掉洗脚水之后,我回到房间,坐到她身边。有人说,若要知道一个女人是否真的美丽,就该看她的睡相,睡相越好,人越美丽。这么说来,燕子确实是个美人。她眉头微皱却并不狰狞,头发散乱却不凌乱,有种《冷山》里的妮可基德曼的气质。
情不自禁的,我俯下身,亲了她一口。
她没有醒。
又亲了一下。
依然没醒。
我开始放肆起来……
半个小时以后,我褪掉了燕子身上的所有衣物,只剩下那条最后的遮羞布。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女人的裸体,我非常紧张,心脏砰砰直跳,兴奋到无以复加。我伸出手,去拉扯那条绣着黑白花纹的三角布,我的内心告诉我,我想要……
可是,在触碰到那个二十年来从未能逾越的禁忌之地时,我的手忽然好像触电一样收了回来。
我在干什么?我在干什么?
时间过去了五又二分之一秒,然后,我穿上短裤,逃似的离开了这个房间。
楼下的理发店正在播放飞儿乐队的《Lydia》,我靠在栏杆上,狠狠扇了自己两个嘴巴。
要像个男人,不能趁人之危,不能见色忘义。你已经二十岁了,杨威,你是个成年人,你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想至此,我穿上手里的外套,匆匆离开了这个地方。
后来的故事?不好意思,没有了。这不是言情小说,更不是小黄文,没有那么多抱得美人归的桥段。
只不过,直到今天,我依然能想起那个夜晚,想起清冷月光下的那首《Lydia》,想起那个没能属于我的姑娘。于我而言,这恐怕就是种成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