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对我说,有位女作家叫杜拉斯。我说,是啊,她还说过一句话呢,“若我不写小说,不是作家,那么我应该是一个妓女”。
这么说来,作者和妓女也没什么区别,一个出卖灵魂,一个出卖肉体而已。而且作为个体的我来说,我笔下的文字还是一个丑女,没有大胸,也没有翘臀,还有一脸倦怠的神情。我想我还有点对不起它,让它这么不受欢迎。写作只是一种瘾,缓解寂寞,消除恐惧。而回忆是写作的源动力。
回忆为何为写作的源动力?我厌恶这样的问答,似乎每一个问题都需要一个解答。能不能不问为什么就相信一个人一句话。不能,你说。
我可以。
我时常感到自己的心里有一条河流,一岸是草原,对岸是松林。河边有一间小屋子,大约四五平方,也就一间厕所大小。那是暗无天日的,狭窄的,我喜欢这样一个地方,它让我感到安全。如果天晴,我会躲进里面,下雨也是。而一旦进去,就会感觉到在河流上飘动,不知道打开门的时候,又到了河流的那一个地方。我甚至不敢打开门去。
屋子里摆满了我用过的东西,朋友送的礼物,所有精神和物质的都有,我随时都可以去触碰,却是伸出而又缩回的手。每一件都是回忆,回忆就是飘在河流上的屋子,我不知道时间这条河流会往哪里走,我也能往哪里走。
我回忆起,一位阿姨,突然在吃完晚饭,洗完碗后,不知名的想起。好似她还在我的身边,并不遥远,可是我想想,以前她住的屋子,都已经夷为平地。都又修葺一新成了村办公室。我好能想起昏黄的灯光,四处铺满的饲料,还有一股黄豆味,还有她女儿的电子琴,还有她家突兀的床。那时,或许是这时,她邀请我们家去他们家吃饭,父亲回去展示他煮鱼的功夫。我还记得,有一个不那么炎热的夏天,去一座山上一起去游玩的情形。那时仿佛我才上初中,可我记得她的面貌,我向来是脸庞,这时我才能想明白,我为何不愿去记住一个人的脸庞,我怕记住之后,就消失不见,对我来说不异于一次灾难。我这样似乎细腻得过分了些,可我就是这样。
她的生命结束于一场车祸,送她女儿去培训班的一个路口。那个路口听邻居说起过,每次路过那个路口我都心有余悸。以至于在不是追风少年后,我骑车也开始像个老年人一样,慢慢悠悠,再也没有那种敢于放开车把加速的冲动。我像是一个背着记忆背篓的人,到处拾拾捡捡,像个收破烂的老头,回忆不起自己的那张脸。
我一直在追问自己记忆中里的那些滴滴点点,却又问不出个答案,而又急着把这些不知所云的答案变成文字,糊弄人生。我见不得在我生命里消逝的那些人,一旦想起,就会像气球往天上飞,在看不见的天空中,轰然爆炸。
这么说来,我的文字,其实是一个青春期的女子,还未发育完全,对未来又是充满着好奇。在垂暮苍苍之前,逼迫自己在往回走,就像本杰明巴顿一样。
不把回忆推着往前走,回忆本身又会累加成为回忆。不存在未来,那不过是对着回忆倒着走。
对于回忆,我想的不止这么多,可我只能写这么多。
子一
二零一七年一月七日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