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一个星期的时间把简奥斯丁的作品《傲慢与偏见》读完了。这部小说是根据作者自身的经历编撰而成的,简奥斯丁一生写过6部小说,《傲慢与偏见》写的最精彩,也最成功。到今年,简奥斯丁已经逝世100多年了,但这部小说却没有因时间的流逝而过时,相反它一直受世人的追捧。
无论是对人物细致入微的描述,还是婚姻观的阐述,以及对令人向往的主人公爱情故事的描述,这些情节和桥段深深的吸引我把故事如饥似渴的读完了。下面我来具体谈谈这部小说。
故事的梗概是这样的:住在一个英国繁荣镇子上的贝内特先生和太太有五个女儿,没有儿子。他们最大的女儿简大概23岁的样子,最小的女儿莉迪亚16岁。那个时候出了20岁,在如今看来算是到了恨嫁的年龄。贝内特太太对于女儿们嫁人这件事心急如焚。直到有一天镇上来了一个富甲一方的年轻单身汉,贝内特太太仿佛看到了希望,她一刻不停的催促着丈夫去结实这位单身汉,好让自己的女儿有机会成为这位年轻人的妻子。丈夫依照太太的要求去见了这位叫宾利的年轻人。随后宾利先生就在自己的别墅里举办了一场舞会,在这场舞会上父亲顺理成章的把大女儿(简)介绍给了宾利先生。简天生丽质,体态丰盈,温文尔雅,举止大方,一下就吸引住宾利先生了,而宾利先生素质高雅,谈吐不凡赢得了在场人的一致好评,整个舞会宾利先生邀请简跳舞的次数最多。舞会结束之后贝内特太太喜不自禁,认为宾利先生对自己的女儿产生了好感。
与此同时,宾利先生的朋友达西先生在这场舞会上却给在场的人留下了极其坏的映象,他目空一切,寡言少语,眼光挑剔,在此次舞会女生多于男生的情况下,他硬是一场舞都没跳。当宾利把简的妹妹伊丽莎白作为舞伴介绍给达西时,他无情的拒绝了。由此,伊丽莎白对这位傲慢先生产生了偏见。
接下来小说向我们展示了达西因伊丽莎白的坦然,大方,无所顾忌,思想独立而爱恋上女主角。而他不善言谈,源于他是个“慢热型”的人。正如达西所说:小时候,大家只教我什么是正确的,却没有教会我怎么去完善自己的性情。她们给我制定了许多条条框框,但我总是以一种自负傲慢的姿态去执行。达西出生高贵,继承的财富雄厚,但他并没有因此本质恶劣,而是自律严谨,体贴仆人。他父亲管家的儿子威克汉是一个贪慕钱财,视赌如命的伪君子,刚开始他把他这些恶劣品行隐藏的很深,骗过了很多人,还在伊丽莎白对达西有偏见的时候,无所不用其极的宣扬达西傲慢的看不起仆人的坏名声。让伊丽莎白对达西产生了更深的偏见。
而威克汉的品行在他因为躲债骗走伊丽莎白的妹妹莉迪亚时昭然若揭。莉迪亚在未经家人同意只身跟着威克汉去往一个陌生且不为人知的地方后,全家人心急火燎,母亲因此卧病在床。达西不忍心看着自己深爱的伊丽莎白痛心疾首,他经过再三打听,找到了威克汉,并且帮他还清债务,把女方的嫁妆也给了威克汉。莉迪亚的名声被挽回来了,贝内特一家重新恢复了生机。达西本来和当事人说的好好的,不把这件事说给任何人,却最终因莉迪亚的心直口快让姐姐伊丽莎白知道了这件事。她因此陷入了对达西先生的感激之情中。经历了所有的一切之后,(中间宾利和达西离开贝内特一家所在的城镇,以及伊丽莎白跟着舅父母去达西的庄园旅游等事情,在这里不细说)达西和宾利先生再次返回这个镇子时,伊丽莎白和达西单独在外面散步,把一切说开时,伊丽莎白的内心荡起一阵温馨的情愫,这是她与达西交往接触最频繁的时候不曾有过的。她与他的目光久久对视,心里重温着他对自己的一片情意,涌起一种前所未有的感激之情。记忆中的那片温情融化了她对达西说过的一些不中听的话所产生的隔膜。
小说的结局皆大欢喜,简和宾利在一起了,伊丽莎白和达西也在一起了.......
而这些远远不是整部小说的精华,小说中对其他边角人物的叙述,如:有的女性对婚姻将就,有的女性放荡不羁,还有的女性自命不凡,这些观点无不显示出作者超前的婚姻观,女性独立的思维意识。而这些不通过亲自读小说是不能够理解的。
关于达西与伊丽莎白之间,简和宾利之间的微妙的爱情,通过阅读也能有美得享受,正如我题目所说捧着这本书,就如捧着整个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