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网上金庸状告杨治【即江南《此间的少年》同人文作者】,深觉大快人心。是第一例原著作者状告同人作者的案例,可以说是知识产权界的一个里程碑事件。我支持金老维权。
《此间的少年》算是金老武侠小说的同人作品,而同人一直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写同人文低调自嗨小范围内传播不用于商业用途是没有哪个原作者告你的。而大张旗鼓靠这个赚钱那性质就不一样了。江南的行为确实构成侵权。原创和写同人的创作量是完全不一样的。
谈谈完全黑的、白的、和灰色地带。
完全黑的,即大段摘抄、小段摘抄和洗稿(即内容和结构都完全一样,只不过用自己的话重新复述了一遍)。就是换了下主角的名字和性别,其他的人设、情节都几乎一样,论文查重都过不了的文章铁定是抄袭。
白的,即作者原创,或者是借用了已经失去知识产权保护的各类书籍等。但是所有读者加起来的阅读量肯定是大于作者的,难免会出现某个读者觉得文章的某处是借鉴或者模仿了另一本书。比如有人就问过:《哈利波特》是不是抄袭《魔戒》?因为魔戒是西方魔幻小说的开山之作,其中的一些元素,比如:龙、矮人、巫师、精灵都会被后来者借鉴。而且有些母题是大家都写的:爱情、友情、亲情、师生情、复仇、修罗场等等。人设来来回回也不过是那么四十多种。金老的《连城诀》也算借鉴了《基督山伯爵》的一点剧情。《武林外传》的大小姐离家出走致敬了《老友记》。从广义上来说,就没有完全原创的作品。太阳底下无新事,写来写去也不过是那么些故事。白的和灰的之间没有明显的界限。我的评判标准是:作者借用别人的东西是不是表达出了自己的内核,自己的观点。毕竟人物和剧情都只是手段和工具,最后要输出的还是作者的三观。粗粗看一部作品,可能觉得略有点模仿的痕迹,可是细读之下,明白了它的精神内涵是不同的,可以说是原创了。
灰的,即广义上的同人。有以下几种类型:
1.借世界观:比如一部科幻小说不写三体,不写罗辑程心章北海叶文洁,但是写在黑暗森林法则下的宇宙的故事。或者一本西方魔幻小说,不写已有的任何人物,但写一个有龙有精灵有巫师有矮人的世界。还有写一部武侠小说,不写任何已有的人物,但是有武当少林五岳剑派,而且这些派还不用自己赚钱。这些都算是借用了世界观。
2.借人物。一般借人物的也会略略借一点背景,但是现在有AU(即平行世界这一类别)。《此间的少年》就是借用了金老的人物,还个个是经典人物。算是借鉴了金老小说最精华的部分,当然算是侵权了。郭靖黄蓉萧峰令狐冲那是多么深入人性的形象啊,出场自带BGM。而且同人圈的评判标准是IC(不违反人物原性格)才是一部好的同人。可以说是原著某人物在原著没有发生过的新剧情中的故事。《此间的少年》算是一部好同人,但算不上原创。我也写过同人小说,只敢存在硬盘里自娱自乐。像江南这么叼的同人作者,我只能说:厉害了word哥,不告你告谁。
3.借剧情。就是套路:退婚流是套路,拜师升级打怪是套路。相比之下,借鉴剧情反而没那么明显,大家也会默认哪类型的小说中铁定有哪些剧情。流于俗套和过于标新立异无人问津之间需要把握一个度。
金老告江南是一件好事:能够敲山震虎,稍微规范一下中国知识产权界的乱象。希望能引起大家的思考,找到在不伤害原著作者的情况下也鼓励二次创作的方法。鄙视那些明明是阴沟里的肥皂泡,有点反光的本事还偏说自己是彩虹。
500万对于两位作者来说都是一根毛,看成肉的人散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