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我都会把这部电影的译名念成《极盗飞车》或者《侠盗车神》。想来这译名也是实在没什么特色。不过英文名Baby Driver也是足够直白,要是直译过来怕是没人会想去看。
电影一开场,就是一场抢劫银行后的飙车戏码。作为司机的男主角Baby,带着耳机,戴着墨镜,跟着节奏,陶醉其中,却能在音乐声中找到合适的鼓点,发动汽车,逃离追踪。
这第一场戏,就把这部片子最吸睛的几个元素展现了出来,音乐、飙车、犯罪,酣畅淋漓。Baby因为欠了道哥的钱而不得不参与抢劫。为了安全,他的抢劫团每次都用不同的人,只有Baby是唯一不会被换掉的。道哥也和Baby说,再干一票他就还清了债务,可以自由了。
如果说这片子最大的看点在哪里,那一定是音乐和一切的完美融合。全片用了三十多首音乐,做出了犯罪片版的《爱乐之城》。无论是车声、枪声还是人声,都完美地融合了音乐的节拍。
Baby因为耳鸣所以必须听音乐才能缓解,也因此有一些奇怪的习惯,比如把别人的对话录下来编成歌,比如抢劫的时候必须踩着节奏,比如飙车的时候必须调到合适的音乐,比如带着耳机听音乐也能听清楚别人的对话。
全片我印象最深,应该就是Baby去买咖啡的那一段。长镜头下,,每一个动作,每一句台词,玩乐似的诙谐,有些小冲突的交互,连路人的对话也是按照节奏来的。
也是在那次买咖啡的过程中,Baby看见了一个路过的女孩。女孩Deborah是餐厅的服务生,因为她哼唱着“b-a-b-y, baby”而被Baby再次注意到。他们都喜欢音乐,一拍即合,谈天说地。
他们相约一起开着车听着音乐,在66号公路上流浪。
Baby只说他是司机,并没有告诉Deborah他是抢劫团的司机。他想着他快能够抽身而退了。然而,道哥又怎么会轻易放过他。面对威胁,Baby不得不继续做这份差事。
故事从这里开始走向崩坏,抢劫团去买枪支的时候开枪杀人灭口,Baby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因为要和女友约会而半夜出逃被发现,抢劫团开始怀疑Baby,Baby的养父出事,家里被翻得一团乱,女友也面临威胁。看尽了这群人的丑陋嘴脸,在抢劫邮局时,故意开车杀死了心狠手辣同伴,让抢劫团无法逃离。
Baby的内心是矛盾的,一方面,他开始奋力逃离,想带着Deborah去流浪。另一面,他又不得不沾染了更多的血和罪。
最大的崩坏来自于当初威胁Baby的道哥忽然转变态度感动于Baby和Deborah的爱,宁愿自己受死也要帮助他们。
最后的最后,逃亡了一路的Baby忽然就不想再逃了,面对前方的一众警察,举起了双手。这个结局让整个故事黯然失色。
虽然,故事始终跳脱出我的设想,比如我设想过Baby也许会作为正义的化身,也许会去自首,也许会亡命到天涯,我唯独没有想象到这么古怪的人设。
我依然觉得如果Baby注定要开始为了自由逃命,那么和Deborah开着跑车,听着音乐,沿着66号公路一路狂奔的结局,才是一个我觉得不错的结局。
当然,也许是我看的犯罪电影实在有点少。
作为飙车片,它欠了点火候。作为犯罪电影,人设又崩得实在有些厉害。多元化的元素混杂在一部电影里,不免顾此失彼。但是,它的音乐效果确实是难得一见的。尤其是把音乐和飙车、犯罪放在一起,又是一种新颖而较为成功的尝试。
我们肾上腺素飙升,我们踩着节奏离开电影院,我们马上打开音乐app把原声带从头听到尾。
听见那首“Does he slow”的时候,我们会心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