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这个咨询手记之后,我又来思考这个问题:我如何不接纳一个人的行为,而接纳这个人。戈登博士写的《父母效能训练手册》中持有的观点是,如果不接纳一个人的行为,就是对这个人的不接受,很难不接受一个人的行为,又去接受这个人。我对戈登博士的观点也持保留意见。戈登博士是罗杰斯的学生,他写的这本书也是人本理念在术的层面的具体运用。读着这个案例,我还是忍不住代入一下:如果我是咨询师,我会怎样看待这个事情和这个学生呢。
读到这个事件之后,我内心对这个行为也是非常不能接受的,而且也是贴了很大的标签:欺骗。看到咨询师能够听明轩去讲,理解他的心情,并为他努力争取,我真的很佩服。我想,作为咨询师,只有在内心真正相信人本的 “性本善”,相信人是可信赖的,是愿意自我完善,自我成长的,才能真的在这种情况下去理解做出这个行为的人。一个咨询师,可能需要不断修炼自己内心的这个容器,才能容纳各类来访者,从而协助到他们。
这个案例给我的另一个启发就是,任何事情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学校的校规也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进行变化,要符合当下社会的发展趋向。校规的背后体现的也是人的观念,人的观念不断变化,才能推动其他方面的变化。我从这里也看到了哈佛的包容和开放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