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一首歌,你会想起他曾唱过给你听。去一个新地方,你会想起曾异地时的奔赴。看到一本书,你会想起曾在书空白页写满他的名字...有时候是一部电影,有时候是一条马路,还有无数个闭上眼的瞬间,不刻意地想起。
后来那么多一次一次,你只怀念和他所有的第一次。
记性太好,有时候是一种负担。
忘不掉一个人,原来叫执念太深。那时每一个早晨都好像是世界上第一个早晨,害羞的晚霞照红了赤子的心。现在你知道,那一刻不是开始,那一刻就是幸福。
曾经相遇,胜过从未碰头。执念是对消逝过往的哀悼。它美好,因发生时的不成熟而美好,因现在和终将不再拥有而美好。
苦涩的倔强放进嘴里,你在夜里尝了又尝,执念把他带入你的梦里,即便醒来一无所有,即便你的自作多情多么荒唐,外人看起来多么不值得,你还是执迷不悟。
你爱着自己的执念,偶尔快乐,经常痛苦。它像一个越收越紧的枷锁,直到回忆淹没眼睛,窒息没过头顶,还是无法旁观者清。
佛说:执念是人世间最大的苦果,放下执念,才能收获自在。
前方万里路上山再高,并非高不可攀,思念越得过海洋,你却越不过自己的执念,那个让你成为你自己的人。
遇到了就应该感恩,路过了就需要释怀。你说道理虽懂,只是你不能进退自如。在放不下的怀念和不放下的执念里,你妥协了。
如果没法忘记他,就不要忘记好了,真正的忘记,是不需要努力的。
你说就这样吧。
就这样执念深深,深深地扎在心里,鲜活又执着地骚扰你,提醒着你永远的失去,过滤不了的曾经。
“有的人还是要见一面才能放下心中的执念吧?”
所以,敢见吗?
靠时间和距离遗忘的人是经不起再见的。用漫长的时间和遥远的距离堆砌的堡垒,在短暂的对视里会土崩瓦解。
我们念念不忘的,不过是自己在脑海中想像了千百遍的画面,一碰到现实也许就碎掉了。
你说你宁愿在城市的写字楼里为他祈祷永远风平浪静,你说他在你另一个时空里长生不老,你说逻辑不是你的必需品,你说内在的深切和细腻,不需要对等的人来承当,你说怕说了好久不见,精神迷乱。
拿得起放不下的你,也希望像亦舒《伤城记》里那样思想搞通了:一念之差,云泥之别,才不与自己作对。
可是你失败了,你的执念那么顽固,顽固到了不可改变的地步,一遍又一遍地怀念着同样的事同样的人。索性先享受这顽固的欢喜,偏执且任性的走下去。
还好,执念只是你的。你自以为刻骨铭心的回忆,他也许早已经忘记了。要不两个顽固的灵魂碰到一起,要为难多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