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若水忆风
编辑:青春语林(ID:qqfm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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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外人》这本书久负盛名,豆瓣评分高达9.0,被誉为存在主义和荒诞哲学的代表。它的作者阿贝尔.加缪亦凭借其一举成名,成为当时法国最年轻的诺贝尔奖得主。
全文分上下两部分,上部从主人公母亲的葬礼以及葬礼过后的日常开始;下部从主人公枪杀阿拉伯人被监禁,经过漫长的审判,直到执行死刑的前一夜。
没有曲折的剧情,也没有很长的篇幅,但它确实有分分钟令人陷进去的魔力。让读者不由得思考主人公心理活动的合理性,以及同处社会中的我们自身,会不会有勇气坚持自己的“真实”。
或许大多数人很难理解主人公默尔索,因为他对一切社会规则、人情冷暖看上去都无动于衷,表现得格格不入,乃至有点不可理喻的荒谬。他似乎看透了人生的荒诞,从不撒谎,相当真实,相当清醒,颇有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意味。
这样的后果自然是不被众人接纳,直至被否定,被孤立。可他并不感到绝望,反而更加坚定地想要在荒诞的绝望中,坚持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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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尔索是个对一切都无所谓的人,我觉得他有点像黑塞笔下的荒原狼哈里,与周围的环境具有明显的界限,以一种置身事外的态度,看着这个世界。
加缪说:“默尔索不是一个被社会抛弃的人,而是一个可怜的、赤裸裸的人,他所热爱的,是如昼日般绝对的光明,甚至不为阴影留一点点余地。”
面对亲情:当养老院里的母亲离世,葬礼上他全程没有表露出一丝悲伤,连母亲的年龄和死亡具体时间都不太清楚。
面对爱情:当女友玛丽反复问他是否爱自己,他却说这个问题毫无意义;之后她问到如果有另一个女人向他求婚时他会不会同意,他说会。因为他认为婚姻不是什么严肃的事,爱不爱无所谓。
面对工作:老板想为他改变一种生活方式,提拔他去巴黎,他却说生活都是一样的,在哪里都无所谓。
面对友情:只是因为想要帮邻居雷蒙不被伤害,就毅然枪杀了一个与自己无冤无仇的阿拉伯人。这样做是否值得,他无所谓。
面对死亡:枪杀本身其实也有自卫的成分,所以只要他诚心忏悔,就一定能够免死。但他还是不肯违背自己的原则,他说:“人生是不值得一过的,三十岁死或者七十岁死,并没有什么区别。”
而法庭找了诸多证据,企图通过“他在母亲葬礼上表现出的冷漠来证实他是个没有人性的杀手。”律师三番两次让他说出对自己有利的话,神父也努力劝他能在宗教的感召下赎罪。虽然当时的人们被现实的苦难压迫到无法喘息,渴望投身至上帝的庇护下,继而获得拯救。但他否定这种幻想,不犹豫,无情拒绝,生死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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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明明是案件的中心,但没有人聆听他的声音。人们完全在用自己的一套固有模式去评判一个人,去左右一个人的命运走向。
默尔索只愿成为局外人,一名看客,哪怕死刑即将到来。但他从来不是完完全全的冷漠,只是他的热情不适合存于当下。他亦不可避免地身处局中,同样恐惧死亡,同样藏有对世界的亲和。他也会为多活一天而庆幸,他又非常清楚,即使侥幸逃脱,与判处死刑也毫无差别。
这是荒谬的,他的行为也是荒谬的,然并不是消极懈怠,反倒是在用荒诞对抗荒诞。就像罗曼罗兰曾说:“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看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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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生活里的我们,好像习惯了表里不一,善用冠冕堂皇的虚伪,用利于我们达成目标的话语或行为来迎合大多数人的评价标准。我们都有一种群居意识,惧怕被疏离与被排斥,惧怕孤单。
比如班里竞选班干部,大家都踊跃报名,这时如果有人显得毫无兴趣或不屑一顾就会遭到鄙视;比如一群好友相约去看催泪片,所有人都无比悲伤,抱团痛哭以示自己的善良和对主角悲惨命运的同情。这时若有人不为所动,就一定会被认为是铁石心肠。
可只有符合大多数人的想法才是正常的吗?只有表现出的情感才算作情感吗?
相较于为了善良而善良,为了被以为是孝顺的,而假装因母亲的离世悲伤不已,默尔索将爱藏在心里的举动有什么不妥呢?与众不同又有什么不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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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缪曾经把《局外人》的主题概括为一句话:“在我们的社会里,任何不在母亲葬礼上哭泣的人,都有可能被处以死刑。”
这句话读之当真毛骨悚然,那个时代在逼迫每个人都努力满足它的设定,人们没有退路,只能选择屈服或毁灭,这是历史大环境带给他们的苦难。
如今的我们已无法体会当时的境遇,只是人生在世,无论何时,保持一份真实总是难能可贵的。
这种真实其实不是像默尔索那样毫不掩饰,急于跳脱到规则包围之外,而是敢于直面自己的真实,敢于拥有自己的判断,在不伤害别人的情况下,敢于表达真实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