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母亲

这是我QQ头像,我妈

昨天晚上,我还在狠搓生物作业的时候,我妈突然从被窝里跑到厕所一顿猛吐

这是老毛病了  可是每次看到都心疼  眼皮也突突的跳

差不多就是去年这个时候她开始生病吧

去检查说是急性胆囊炎还有脂肪肝,生了病也就只能边输液边等它慢慢好,一次生病半个周又每个周病一次

怎么办  要么切除胆囊要么找偏方 

而她选择了后者  去了临沂  吃斋念佛两个多月  回来说是好全了。

因为我只有周六晚上回家吃饭

这个老傻子啊…我不在的时候自己随便凑合饭,到了周六就顿顿大鱼大肉

然后就是昨天晚上,又吐了

我爸大半夜喝醉了回家  至于我妈生病了这件事还是今天早上我告诉他的

不知道怎么继续写了…先保存吧


好久没更!!!

这位坚强的老同志于2017.8.2做了胆囊切除及腹腔清理手术

那段时间不好熬…以后再更吧还是



一起看电影

十一我们一起去海岛玩

她好多了

朕心甚慰

我也离开了她去了另一个城市,临走时不敢看她,那个时候她还是个一出门吹风就会感冒的病人,嘱咐我爸每天都要给她做鱼汤 要经常给她洗澡 好好照顾她…

很“欣慰”的是我爸并没有这么做…

十一回家的时候她已经棒棒的了

可以做饭 敢给自己洗澡 动不动就去逗逗院子里的狗 时常照镜子说肚子上的疤不美了 还说手术把她肚子里的元气都漏了哈哈

家里太阳还是很棒的

阿黄!

这是我们养了三天的流浪猫

我管它叫小狗 我妈非得叫它阿黄!

阿黄不知道怎么回事,见到我妈就喵喵叫(超可爱)然后去蹭蹭我妈 平时也不捣乱 我妈坐在院子里择菜它就坐在旁边

有次看到我妈说 也不知道是谁这么狠心扔了你了

我就偷偷去买了鱼干喂阿黄(剩下的带回学校给舍友了哈哈哈)

可惜阿黄还是在我们出去旅游的时候走了

我妈说 它应该是想家了

想家了也好

其实…我也想家了



十一月二号

我在宿舍向窗外的泰山许了个愿

“如果我妈今天平安无事我愿三天吃不到肉”

她做手术整整三个月了,今天要去拆管子了

我提前给她打了电话“恭喜你啊老吕 肚子上终于不用再绑个袋子了!”

你说我这个管子拔出来会不会好疼的…

胆汁会不会漏出来啊…

听说伤口长不好还得动手术这可不行啊…

她像个小孩子怕打针一样看着我

我摸了摸她的肚子

怎么会 管子拔出来你就彻底好了 好的透透的

挂了电话我就朝着泰山拜了三拜

我妈说泰山上有山神 应该会灵验吧

其实…我也怕的不行


嘻嘻嘻

❤❤❤

图片发自简书App

妈耶…图片放反了

拆管子那个周我实在不放心,正好赶上奶奶过生日,大家在海阳聚会

按理说我妈不应该出门的

我请了假连夜赶回去

吃了大螃蟹!!!!!!

她状态很好啊…我给她讲了好多好多故事,还给她带了一只德州扒鸡,说是舍友专门给她从德州带来的(其实是我在高铁站买的),她都没舍得吃,捧着扒鸡回威海了哎这个傻胖胖啊

其实这一盆螃蟹我吃了好多

艾玛害羞…


用表情包逗我妈

元旦回家!耶!

元旦要回家啦

我妈喜欢吃菠萝蜜,过几天就买一个邮回威海

听说扒起来还挺费事

正好买给我妈让她锻炼锻炼!

我很想你们哦老吕老朱mua!


想了很久,就不把这篇文章设为私密文章了吧

还有希望父母康健,平安喜乐


未完

再放一些我的半成品们吧…加油!



道姑朋友2017.9.30

音乐的力量有时足够震动一个人的灵魂。第一次听“我的一个道姑朋友”这首歌是在网易云音乐每日推荐上,一看到这个名字觉得很简洁,莫非写的是峨眉山道姑爱上凡夫俗子的故事。但在播放这首歌时,感觉用“耳朵怀孕”形容再合适不过了,声音空灵婉转,画面感极强,将道姑深爱着却无奈的情感在歌中发挥的淋漓尽致。

        网上流传了许多关于这首歌背后的故事版本,但现实的创作背景却很简洁。世间情爱无非两种结局,而开场却有千万种。这首歌是剑三的玩家故事,道姑是游戏里一个职业,道姑喜欢上了道长,奈何道长却与秀秀结下情缘。也许对于世间的痴情儿女来说,在遇见的那一刻起便有了执念……

        华山的雨下得好大,远处有个人,他在看我,又向我走来。蓝白绘染的衣袍随风雨作响,他撑着伞,挂着一抹浅笑。只一眼,我便动了心。此后最美的风景便是眼中的他,所有的柔情也只付与他。

        别人喜宴上,秀秀问道长“那人是谁”,道长答“我的一个道姑朋友”。歌名便由此而来,简简单单八字歌名,别具一格却又一语道出道姑无奈苦思。

        熙熙攘攘却只望见你深邃眼瞳,奔向那佳人声中,停驻那佳人怀里,才明白,烛影下公子身侧已有佳人在侧,那红装温柔如旧梦,而我着一身素衣,不如将红装与回忆深锁箱中。

  别人婚宴上,他和他的意中人也在,言笑晏晏,对影成双,人们都说他们像天生一对,造化弄人,何其讽刺?我步入席中,三巡已过,趁醉而装疯,欲留唇红于白衣上,一时冲动却停于如冰面孔,千语万言不知如何开口,公子却奉上酒杯,只剩我假装从容却心头惶恐。

        站在华山脚下,飘过的细雪化成水滴落在衣服上,惊不起半分的波澜。道长心里曾有过我吧,不然怎会看向我时一脸温柔?望向我时,又怎能收走我眉宇间的烦琐事?

        是你生来以慈悲为怀,想要怜惜众生?亦或是想要一场百无聊赖的狂欢?却为何要我错付这深情?初见至此,不能相忘,我一人骑马倚剑走红尘,恰逢山雨来时雾蒙蒙,我又忆起你,当年梦一场,醒来却剩一场空。

        这首歌未曾出现过一个“爱”字,却字字不离情不离爱。道姑深情全付道长一人,可谁知,她猜中了开头却没猜中结尾,他终究是薄情于她。纵使以后道姑行走江湖多年,生活千疮百孔,可知道长这一记薄情刀,对她已是致命一击。

        也许,你是无意穿堂风,偏偏孤倨引山洪。

        愿这世间,山有木兮君有意;

        愿这世间,身无双翼心相惜;

        愿这世间,能与你悲喜苦乐共淋漓。

黑无常与白无常 2017.10.10

黑白无常是阎王手下一对鬼差,负责把阳寿已尽的人带回人间,由判官根据其生前所做善恶之事判入六道轮回。善有善报,分别打入天道、人道和阿修罗道,恶有恶报,分别打入畜生道、饿鬼道和地狱道。地府每日熙熙攘攘,一切生灵因果报应都在此循环往复。

然而魂多,勾魂鬼差便不够使了。有时遇战乱或自然灾害,孤魂野鬼四处游逛,四处游荡,祸害百姓,黑白无常更是忙得不可开交,还要叫上牛头马面来帮忙。

黑无常叫范无赦,是个男的,白脸着黑衣,神色阴冷性格冷酷,做事雷厉风行。口头禅也是:阎王要你三更死,谁敢留你到五更。白无常叫谢必安,是个女的,白脸着白衣,性格为人处事与黑无常恰恰相反,脸上常带笑意,性格温柔,做事吞吞吐吐,口头禅是:再等一会,让他再跟家人告个别。

两个鬼差性格处事方式迥乎不同,却是勾魂的最佳拍档。据说是为了阴阳平衡,勾人魂魄,取之性命,不能操之过急:如果太过简单,魂魄积怨过深,很可能化作厉鬼不好收拾,也不可太过温柔,不然鬼混会错过最佳投胎时间,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可想而知,二人勾魂的时候,最看不惯的就是对方,一刚一柔,一男一女,相互嫌弃可又不得不一起搭档。

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一座人迹罕至的破庙,一阵倏尔划过的劲风,一对来自地府的鬼差,黑白无常今天晚上第一个任务是带走一名即将冻死的老乞丐,这个老乞丐年轻时烧杀抢掠,奸淫掳掠无恶不作。黑无常手持黑铁链,面色阴冷地向破庙走去。白无常则将铁链挂在肩上,一路哼着小曲儿蹦跶着。

“谢必安,你能不能有个无常的样子,做任务的时候能不能长点心?”

“第一,我是无常,没长心;第二,你哪只眼睛看我不像无常了;第三,别叫我全名,没礼貌。”

“……一会收那个老头的时候迅速些,进庙后直接给他戴上手脚铐,直接带走。”谢必安翻了一个白眼,“反正手脚链都铐上了,我再跟他唠一会儿,问问他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再带他走吧。”

到了破庙,黑无常开口便说:“阎王叫你三更死,谁敢……”“我就把他留到四更怎么地!”黑无常看着眼前反驳他的白无常,无奈的叹了口气,将手中链子握得更紧。两人一前一后走到角落,见老乞丐蜷缩在墙根,脸色发青,已经没了脸色。黑无常用嘴轻轻一吹,老乞丐的魂魄就像一片枯叶飘了起来,脱离了肉身,站了起来。

白无常对老乞丐说:“赵磊,你阳寿气数已尽,判官让我们带你回阴间受刑。你有什么想见的人吗,我可以带你去看看。”

黑无常把手链挥得哗啦哗啦响,暗示时间不等人。

老乞丐的魂魄刚准备开口,发现自己一身轻,已经脱离了肉身的束缚,眼睛滴溜溜转了转,说:“鬼差大人,我的确有个未了的心愿,你真的能帮我实现吗?”

白无常点点头:“有什么想见的人或者想去的地方,我都可以带你去的,你尽管提。”

老乞丐漏出了诡异的笑容,将脸倏得贴近白无常:“如果我说,我想……我想杀人的话,你能帮帮我吗?”

白无常慢慢收起笑脸,看着眼前的鬼魂,她可从未听过这种要求。赵磊看到她脸上变化,原形毕露,面目狰狞,青面獠牙,红眼尖舌,飞快扑向了白无常。

白无常猝不及防,完全呆住,呆在原地。此时黑无常大喊:“小安快躲开!”一个纵深飞跃,闪到白无常身后,一把推开白无常,换上自己挨了恶鬼一顿撕咬……

恶鬼最终还是咬伤了黑无常,还抢走了白无常的锁链,尖笑着向着山下的集市奔去。

浑身伤痕累累的黑无常勉强爬到瘫坐在地上的白无常身边:“小安,你…没受伤吧。”那一瞬间,谢必安看见他笑了居然笑的那么好看,一点都不像平日里的那个黑无常。

谢必安知道,自己闯祸了。

那天晚上,厉鬼下山杀死了三个人,六只孤魂也被它撕的魂飞魄散。还好没到集市,就被牛头马面两鬼差合力抓住,用白无常的铁链捆住并带回地狱候审。

阎王大怒,将恶鬼打入地狱道,在十八层地狱内受尽所有酷刑,永世不得超生。而白无常则要接受失职处罚,投胎人间,生活在贫苦家庭,受尽人间七情六欲生老病死之苦。

奈何桥,谢必安苦笑喝下孟婆汤,跟着前面的长队伍去投胎,孟婆认得她,只是摇摇头,说:“下一个。”

下一个是黑无常范无赦。孟婆吃惊地问他:“这次事故阎王不追究你的责任,投胎名单里也没有你啊。”

黑无常说:“嘘,小声点,这是我做任务得到的奖励,两天之内抓住两只厉鬼,就可以休小长假了,我的职务让其他鬼差顶上即可。”

孟婆说:“我当然知道奖罚,按照你的能力,你再待上一段时间肯定能当上判官,回到人间功德又要清零,你这是何苦呢?”

黑无常看了一眼前面还在排队投胎是谢必安,笑着说:“我只想跟着她,管它哪一世。”

孟婆又摇了摇头:“真不懂你们年轻人,这一次还不喝孟婆汤吗?”

范无赦弯腰作了一揖。

孟婆犹豫了一下,说:“她喝了孟婆汤,也已经不认得你了,而你没有喝,要一辈子记着她,你们再重新投胎到人间,如果她不喜欢你,怎么办?”

范无赦目光柔和地望向谢必安说:“我喜欢她就行,怎么会奢望她能记得我。”

又向孟婆作了一揖,道:“婆婆晚些年再见了。”

孟婆看着黑无常与白无常远去的背影,喃喃自语说:“傻孩子,也不知道从哪一世开始,孟婆汤早就对谢必安不好使了,她从未忘过你,每一世都记得你。”

远处,谢必安小心翼翼地回头看了一看正在作揖的范无赦,满脸通红:“那个傻子又跟来了,都第几次了,什么时候才向我表白。”

小红的故事 2017.11.26

(一)

小红那年七岁,她跟着爸妈去赶集,站在一个卖童装的摊位旁边,盯着一条裙子,无论如何都不肯走。

她太想要这样一条裙子了,或者说白了,她想要一件新衣服,一件不是妈妈亲手做的,而是商店里买来的衣服。

她听见已经走出了几步的妈妈跟站得更远的爸爸说,“这孩子像谁呢?才这么大就臭美?我们家里人哪有这样子的?能不能要点脸?”

爸爸已经非常烦躁,走上前来不由分说给她一个耳光,“就知道穿穿穿,打扮那么排场出去干什么?”

她哇的一声哭了,妈妈很是恼怒跑过来拉住爸爸,“你有病吗?谁让你打她了?”

可是最终裙子还是没买。她反而成了全家人的笑柄,一直到多年以后,妈妈提起她小时候,还是笑得肚子疼,“一丁点儿大,臭美的很!”

然后就有兄弟姐妹在旁边揶揄起哄。

(二)

小红和邻居家几个孩子玩到傍晚才回到家。

“妈妈,妈妈,可不可以也去给我打两个耳洞,琴琴她们都有,我们班女生也都有。人家还有发夹呢。”

妈妈皱了皱眉,“你到底跟谁学的?怎么那么爱漂亮?”口气是很不屑的。

小红一下子住了嘴,爱漂亮是一件很丢人的事,妈妈从小到大就反反复复地说过了。

她很羞愧,自己竟然说出要去打耳洞这种话。

(三)

那年过年的时候,妈妈跟别的妇女一起去逛街,回来的时候,给小红买回了第一件衣服,第一件从商店买回来的衣服而不是妈妈做的衣服。

可惜,那是一件夏季的衣服。六岁的弟弟看见了那件粉红色的衣服,他两眼放光,一把抢过去,一边跑开往自己身上套。他穿着厚厚的棉袄,那件衣服很薄很小,忽然之间,跟在后面一直眼巴巴地看着,对于要不要追一直迟迟疑疑的小红,看见那件衣服被撑爆了。

她呆在了原地,但她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不能表露出来,一件衣服而已,她不是爱漂亮的人。她告诉自己,“女孩子不应该爱漂亮,爱漂亮太丢人了!”

妈妈把那件衣服从弟弟身上扒下来,用缝纫机重新缝好了。

夏天终于到了,小红那件粉红色的衣服一直被她珍惜地压在箱底。

突然有一天妈妈想起来,倒不是希望看到她穿新衣服,而是心疼买衣服那钱,问她,“花钱买来的,为什么不穿呢?”

小红羞涩地笑了,“穿新衣服出去丢人,太羞人了。”

又等了几天,她终于含羞带涩地穿上了。不能照镜子,那太丢人了。而且她家也没有大镜子,她也没有过这个意识。

走出门的时候,她故意把衣服弄的皱皱巴巴。穿出去的时候,小伙伴问,“以前没见过你穿这件衣服啊,是新的吗?”

小红急忙否认,“不是不是,你看这衣服皱的,不是新的。我才不稀罕新的呢。”

说完,她故意用刚才玩泥巴弄的脏兮兮的手在衣服上抹了抹。

(四)

小红上高中了。

她穿着不合身也不合时宜的衣服,总觉得自己无处可藏。

她对于这个如此看重衣服看重外表的自己感到特别的愤怒,又特别绝望无助。

她这样的人,怎么可以如此看重自己的衣服呢?

可是这衣服真的太大了,也不像是学生该穿的衣服。每当同学问起的时候,看着对方那不怀好意的眼神,她都张口结舌,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她真希望自己变成透明的人,谁都不要看到她。

上楼的时候,她听到楼下有几个女生故意很大声地说,“刚才走过去的那个小红,是我高一的同班同学哦,她穿衣服一直好怪啊……哈哈,又土又傻!”

小红涨红了脸,低着头一步一步走上去,每一步都无比沉重。

晚上放学的时候,她出去买了一套针线,把自己的衣服下边折了一层上去,拿针线笨拙地缝了起来。仍然很宽大,可是两侧没有办法,缝起来的话,袖子就更怪异了。

第二天在教室,前桌的女生在旁边男生的暗示下回过头来,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她衣服下摆,捂住嘴巴扭过肩膀笑得一抽一抽的。

小红瞬间红了眼圈。

(五)

大学了。

寒假回家的时候,妈妈看着小红的衣服,那是她自己新买的一件棉袄,微微有一点收身,这算是她第一件比较合身的衣服,只花了二十元,她一心等着妈妈夸她。

可是妈妈的声音里是夸张带着揶揄的,“哎呦,我闺女也学会自己买衣服了哈。昨天还跟隔壁婶子夸,说我闺女不讲究穿,不讲究漂亮,我们从来不打耳洞,也不买什么花呀来戴,我们不是那种人—”,“人”字那个音被拖的很长很长,小红站在那里,脸涨的通红,不知道该把手放在哪里是好,妈妈接着说,“结果回来一看,我闺女也会买这种衣服了。”

她默不作声地回到自己房间里,把衣服脱下来,换上妈妈做的大棉袄,很宽大,后背那里撅着,这种棉袄在他们这里,称为撅屁股袄。

这棉袄袖筒很宽大,她可以把手互相塞在两只袖筒里,再加上从小习惯了含胸驼背的姿势,跟家乡那些抄着手在墙根晒太阳的人混在一起,倒也十分和谐,爸爸妈妈都很满意,她自己也自在了许多。

(六)

大学毕业了。

那天,很意外有同学来找她,她出去接同学。

刚走出去没几步,妈妈叫着喊着飞跑着追了上来。

她不明所以,站住,看着妈妈追上来。

妈妈手里拿着一件她自己的大褂子,一把罩在小红身上,“要不要脸?出门就穿这样的衣服?你怎么也得再穿一件再出门啊!你这样和没穿有什么区别?”

小红看看自己身上,那是一件连衣裙,领口很小,绝不走光,裙长到膝盖。

这不是她自己买的,他自己断然买不出这样的衣服来,一方面是她这些年来根本不具备这样的审美,另一方面,这是表姐看她穿的实在不像样子,专门买给她的。

虽然不会买这样的衣服,可大街上人人都是这样穿,比这暴露的多的是,她倒没意识到有什么不妥。

她感到很羞躁,好像她真的在众目睽睽之下赤身裸体了,而且妈妈这些话,把周围的人目光都吸引到她身上了。

身体实在是令人羞耻的东西,竟然有人在看自己的身体,她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她红着脸懦懦地说了一句:“我这衣服怎么了?人家不都这样穿吗?”

妈妈鄙夷地撇着嘴,嘴里啧啧有声,“连个袖子都没有,这能出门吗?也就在家里穿穿吧!”

她接过妈妈递过来的衣服,默不作声了,她只想尽快逃离众人视线,不再有多余的动作,以免继续吸引他人的目光到自己身上来。

(七)

小红知道自己穿着打扮不上台面,可她完全没有办法。审美是什么?她也很想知道。她甚至还没好好照过镜子。妈妈从小告诉她,女孩子照镜子可耻,迄今为止她照过的镜子用一个巴掌可以数过来。

她不光不会审美,她还长得很丑,关于这一点,她的爸爸妈妈在就告诉过她了,哥姐弟弟的起哄进一步加深了这一点。

上班一年多了,她还几乎没有跟同事们说过话。她害怕别人看见她的衣服,害怕别人指指点点。每次看到有人迎面走过来,她就低下头。每次在单位走路,她都贴着墙根。

自卑就是她,她就是自卑。

也从来没有人追过她。

从高中阶段开始,她恨不得自己是个隐形人,她也几乎从来没跟男孩子,任何男孩子,说过一句话。

可是家里开始催婚,爸妈越来越焦虑,说话也开始一次比一次难听。

“别人都能找到,就你找不到吗?你怎么就那么差?”

“不要把自己看的太高了,差不多就行了。你以为你是谁?天仙吗?”

“是个男的就行,这个寒假就带回来给我们看看,差不多了就马上结婚!”

“邻居家那个小琴,比你还小好几岁呢,人家都找着男朋友了,马上就结婚呢,你怎么回事啊?没人要?好歹也是大学生啊!”

“不然回来我在咱们村里给你介绍一个吧,我不管那么多,反正你结婚了就行!”

她不敢反驳,妈妈擅长哭。她已经试过,一旦反驳,妈妈可能就要在家哭一个星期。

终于有人开始给她介绍对象。

对象是城乡结合部的,介绍说的天花乱坠,她了解这个介绍人,谎话连篇。小红觉得自己没有选择的余地,无论如何,见上一面吧。女孩子总是要嫁人的,是吧?

是在一个苍蝇馆子里见的面。

她一直低着头,没敢抬起头来看一眼。

小红胃浅,看着眼前横飞的苍蝇,忍着一直没有做声。因为不知道改吧视线放在哪里,她只好专注的去看那些苍蝇。

有两只苍蝇在她面前打架打的热闹,她看的出了神,结果打着打着,一只苍蝇落败了,竟然垂直掉了下来,赫然掉在了那盘菜上,她惊讶的抬起头,第一次看见了对方的脸。

对方眼睛有点不对劲,眼珠子不会动。那是只假眼!玻璃珠子!

那男的一边嘴里塞满了东西,一边嘟囔着让她快吃。吃着吃着,可能被塞了牙,他直接伸手去抠牙。小红一筷没动,垂下了眼,一句话也没说。

她想起来父母说的话,“是个男的就行!”

好,我带回去给你们看看!她心里突然有了报复的快感。这好像是她第一次反抗,不过是以阴暗的、恶心自己的方式展开的。

(八)

妈妈气的说不出话,要求那男的连夜走人。

男方走后那个晚上,妈妈红着眼睛进了小红房间,“我们催你早结婚,也是为了你好,不然我们图什么呢?可是你也不能什么人都往家里带啊!没有工作,还残疾,我好好的闺女,长得又好,还好不容易大学毕业了,为什么要找那样的人?”

小红第一次听到妈妈说自己长得好,这一堆话里她就听到自己长得好这句话。她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从长相这个词上转移开注意力之后,她心里报复的想,“你们不是说没要求吗?不是什么样的都行吗?这不也是一堆要求吗?”

妈妈继续说,“你带个这样的人回来,不会败坏咱们家的名声吗?人家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跟人怎么了呢?以后再带别人回来,人家不得说你水性杨花吗?以后不要再轻易往家带了。”

小红在心里轻轻叹了口气,萎靡的窝在床上,这她倒是没想过。

妈妈还在继续,“你要找个像你一样的大学生,得有正式工作,谈恋爱之前一定要先看看他的大学毕业证,现在的人可坏了,你别被人给骗了。”

小红突然觉得非常疲惫,非常厌倦。

(九)

小红没有告诉妈妈,她在单位干的很辛苦。她不想让妈妈失望,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大学生,在外面竟然是那个样子。

她内向自卑,不敢言语,见人就躲,她自己很清楚,这样的性格,能待在这个单位已经是烧高香了。

邻座的同事是个很恶毒的人。她几乎天天都在嘲笑小红的衣服品味。

“你怎么会穿这样的衣服出门?”

“你也花钱买了不少衣服啊,怎么就穿不出去呢?”

“哎我要是你我就不出门了!”

这个同事每次说话,都有人在哄笑。

在此之前,她还从来没有跟人讨论过衣服的款式和价格,因为这是可耻的;为自己的衣服辩解也是可耻的,更何况,她觉得她穿的确实不好看。所以,尽管她坐在那里两手不可控制的发抖,她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她有一次试图去请一个男同事帮忙,她对那个人有点好感。

对方上下打量了她好久,露出一个她无法理解的表情,然后轻轻地摇了摇头,甚至一句话也没有,转身走了。

那个表情让她思索了很久,总之,她知道,不是个善意的表情。他打量她衣服的样子,让她心如刀绞。

妈妈的催婚电话仍在继续,不过言语没有那么激烈了。妈妈学会了小心翼翼,她也害怕伤害了女儿的自尊。但是这种小心让小红感到无比的辛酸。她已经长大了,却并不能让爸爸妈妈扬眉吐气,而要在她面前小心翼翼,保护她可怜的自尊。

她一天比一天更加宅。她没有朋友,也没有可以说话的人。

妈妈的电话她也越来越不想接了。她一天比一天频繁地觉得,活着真的是一件特别痛苦的事。她原以为只有小时候如此,没想到长大了仍然这样。她好像并没有摆脱的可能。死了不过就是一堆白骨,谁也不会认得谁。她有时候这样劝慰自己,希望自己不怕嘲笑,勇敢地走出去。可是还没有出门,她就颓了。

(十)

怎么死不会痛苦而且一定能死成呢?爸爸妈妈怎么办,算了,他们还有其他孩子呢。

他们肯定会伤心,但是肯定也会忘记她。早晚会忘记的。反正人终有一死,她先过去那边看看是什么样子,等着父母吧。要是没有灵魂,那就更好了。反正爸妈所有的痛苦最终都会归于虚无。反正都是虚无,早走晚走不都一样吗?但是不要别人来收尸,那太难堪了。

    一大早的时候,失眠的她顶着黑眼圈醒来,不可能再睡着了。她决定去爬山。才刚过五点,又是冬天,路上还很黑,她摸索着出了门。山路上寂静无声,除了她之外,好像再没有一个活物。

    她想哼唱两句。这辈子自懂事起,她还从来没有哼出声来过。小时候她想要唱出来时,妈妈很多时候是一脸不耐烦,“闭嘴!吵死了!简直是鬼哭狼嚎!”这是她得到的完美评价。

    有一次妈妈心情好,听到她唱歌,站在那里哈哈大笑,前仰后合,还大声喊家里其他人来围观,她已经住了嘴,可是大家都在那里起哄、逗她,笑得很欢乐。那是嘲笑的笑,虽然并无丝毫恶意,甚至是充满爱的。从那之后她就再也没开过口。这山上没有人,哪怕哼一句吧!不会再有人嘲笑。她试了几次,终究还是没能哼出一句来。

她突然觉得更加绝望。她连哼出一句歌来的勇气都没有。虽然周围并没有一个人。

    终于到山顶了。

她环顾四周。氤氲的雾气遮蔽了周围的一切。仿佛一片云海,海中隐隐有几个孤岛,那是其他山的山头。除了脚下这一片,其他完全被雾遮住了。很仙,很缥缈的感觉。要不要沉到那虚无缥缈的雾里去? 她伸出一只脚。在这里掉下去的话,应该不会有人发现她的尸体。那样就不会死得太难堪。

她试探着努力把那只脚伸下去。

她还没有下好决心。可是另一只脚意外地没有站稳,脚下的一颗小石子被踩滑了,她一路不可控制地往下滑去。

“救命!”

那是她在人世26年留下的最后一句话。

那两个字究竟是出自本能还是发自内心,可能她也说不清。

好久没更

忆西游记(走过风和雪,不辞险与难)

2017.11.12

距离八六版西游记已经过去三十年了,我看电视的次数越开越少,用手机的次数越来越多,但每次看到《西游记》熟悉的镜头时,依然忍不住停下手中的遥控器。再回看当年的西游记,特效是如此的简单,好多妖精都是同一张熟悉的面孔。

到如今,我们已经可以不需要走遍大半个中国,一席绿幕就能够拍摄出林海雪原和大漠孤烟,我们有足够多的摄影师和特效师,有足够多的群演,不需要一人分饰多角,但是在这个特技如此发达的年代,却再无人能拍出这样的《西游记》。

当时经费紧张,每天五毛钱预算吃饭,四个人,一匹马,一台摄影机,九九八十一难,走遍了大半个中国,不为名,不为利,只是为了完成这部作品而已。

我们常常被一些情怀感动,是因为在这个年代,人们越来越难以做到仅仅为了一种情怀而不辞幸苦不求回报,因此每当看到这种行为时,分外感动。

人们都困惑,为什么在这个拍摄技术越来越好、准备越来越精良的时代,好的作品为何越来越少?

怕是因为观众也孤独吧。

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越来越孤独,我们看惯了各种特效,各种盛世美颜,所以我们从不缺少视觉上的冲击,我们更想看到一些直击心灵等作品。每一步作品等大卖,不是没有理由,流芳千古的经典并非浪得虚名,因为他们经得起时间的推敲,唤得起我们内心的感动。

每部作品背后都有着不为人知的心酸,可并非每个故事都有机会讲出来,也不是每个辛酸故事都会被人记住,人们最擅长的事情就是遗忘吧。

前一段时间,六小龄童老师在微博上转发了一篇文章《白龙马已死,孙悟空老去,大闹过天宫的英雄们终于被抛弃在遗忘里》,让我们看到了那些老演员现在的状况,西游记导演当时还一度住在一幢没有供暖的土楼里,多年后那些带给我们感动的老演员都已经被遗忘在时光里。最辛酸的莫过于杨洁导演在自传中曾写道过那匹配师徒四人走过九九八十难的白龙马。那匹意气风发的小白龙,陪师徒四人跋山涉水,拍摄中曾好几次深陷险境性命堪忧,可在拍摄结束时和道具一起被送到拍摄基地供人参观合影,基地导演明明答应节目组好好照料这位上刀山下火海的功臣,但事实它却一直被关在一间阴寒潮湿的小洞窟。后来导演再三恳求这匹马能够好好被照料,却只得到领导的一句“马活不了多久,它该差不多了。”

十年后,杨洁再见白马,它已奄奄一息,全然不像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小白龙了,仿佛只是一个被抛弃的迟暮的老者。它们含泪相望,却不知那已是最后一面。后来,它不知道被安葬在何处,或许和许多供人参观的动物一样,抛尸荒野。它也曾经经历九九八十难,也曾辉煌过。

《悟空传》中孙悟空说:从今往后一万年,你们都会记住我的名字,齐天大圣孙悟空。

以前觉得这句话是多么的撼天动地震慑人心,后来竟然觉得,这句话是那样的孤独。齐天大圣不知道,一万年以后,还会有一个又一个超级英雄出现。孙悟空取得真经后被封为斗战胜佛,斗、战、胜,乃是孙悟空一生所求,至死方休。而孙悟空胜得过天地,打得过妖魔鬼怪,却敌不过时间。一万年后故事还在,却败给了时间。

我是九五后,家里的表弟零零后,小时候经常披着被单,拿着五毛一根的金箍棒,假装自己是齐天大圣,上天下地无所不能。我的表妹是零五后,她们没有看过86版西游记,从来不被那个齐天大圣吸引。

我不曾怪她,因为她不曾了解,也不曾感动过。

在这个年代,遗忘是人们最擅长的事情了,当我们对一件事情无能为力的时候,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去忘记。

我更相信,《西游记》里最后成佛道不仅是师徒四人,更是那些老一辈艺术家们,他们真的领会到了《西游记》的真谛,懂得了佛的精神,它们一直低调又敬业地过着自己的生活,即使是被人们遗忘,他们始终不忘初心,只做好自己本分,从不曾哗众取宠。许多行业都是如此,即使这样的人越来越少,但他们依旧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顽强的存在着。

像是《悟空传》里孙悟空对着这个世界所说的那句话:“这天地,我来过,我奋战过,我深爱过,我不在乎结局。”

看到了吧,这世间总有风雪,亦有人万死不辞。

酒馆的故事(名字再议)2018.2.20

城东有酒馆,只有鬼来客。一件物,一碗酒。

酒馆只有一个老板,一个小二,酒馆只有一种酒。这来来往往的客人,都是些孤魂野鬼。这些鬼,只需给老板一件他们身上的旧物件,就能换取一碗酒。

这酒,同孟婆汤有些渊源。孟婆汤能让轮回之人忘却前尘,而这酒,却能让那些鬼忆起前尘往事。

奈何桥窄,怎容得下那么多鬼魂。能喝上孟婆汤的,都是生前有功德的人,上天免了他们为鬼时的飘零之苦,早早让他们投胎。

恶贯满盈之人自是下地狱,而那些平常之人,便只能游荡在人间,不得进地府。

鬼者善忘,待到都忘却之时,便就自然入了轮回。

那么,自然有些鬼多留恋前尘,不甘忘却。于是,便有了这酒馆。你看这来来往往的鬼,哪个没个伤心伤肺的故事,可即使多么悲苦,还是舍不得忘却。

这居的老板名唤何安,是个怪人。他平时一副清雅的模样,脾气却是不好。但凡他瞧不上那个鬼,半分面子都不会给,一滴酒星也见不到。这酒也是妙,配出来的酒每个鬼都是不一样的,且尝起来味道不尽相同。心情好时,就会问客人这酒是什么味道,问来问去,酸甜苦辣咸都有。他听完也只是笑笑,并不解释。

刚入夜,一个女鬼急冲冲地推开了这居的门。

门内,何老板正在案上读书,闻声,抬起了头,不动声色地飞快打量一番,然后坐直了身子,扯出了一抹淡淡的笑,道:“今日的生意倒是来的早。”

女鬼几步走进来,“嘭”地一声坐在椅子上,一边喘气一边气愤地说:“老娘拿着刀都冲到他家了,竟忘了要杀谁了。”说完,手握拳在桌子上重重垂了下,震得何老板的茶杯抖了几下。

何老板看看茶杯,顿了顿,然后又平静地看向女鬼,“东西。”

女鬼哦了声,将一把匕首放在桌子上。

“我身上就这一件东西,本来想着去杀仇人的,既然这样,等我一会儿想起仇人是谁,我直接掐死他好了。”

何老板眉心跳了跳,没作声。转过身,取了一盏灯。又开了一坛酒,缓缓倒满一个白瓷碗。他点上灯,拿起匕首,端详着匕首上的两个黑色刻字,诛情,倒是有意思。他将匕首在灯上烧了烧,坚硬的玄铁竟瞬间化作飞灰,飞进了碗里酒中。

他拿起酒碗晃了晃,递给了女鬼。

女鬼看着不知何时变混浊的酒,稍有犹豫,但还是仰头将酒喝的一干二净。

喝完抹嘴道:“哎,你这酒挺烈啊,要不是我做人的时候是个能喝酒的,这几口不得醉了啊。”

何老板淡淡瞟了她一眼,“我没说让你都喝完。”

女鬼气得一口气堵在嗓子眼,眼睛瞪得老大。可又突然,软了下来,眼泪毫无预兆就开始落。

她连忙低头拿手去抹,却是越抹越多,泛滥成河。她索性不抹了,倚在椅子上,仰头闭上了眼睛,任眼泪淌进长发。

何老板不知何时已经拿起书转过头继续读了起来。依旧是进门时那副淡泊的样子。

过了许久,女鬼终于撑着桌子地站了起来,失魂落魄地喃喃道:“原是我弄错了,那把匕首,原来是用来杀我的。”

她干笑了声,踉踉跄跄地走了。

何老板抬起眼看向门口,想着,该是个好的月夜,自饮自酌的好时候。

夜色渐深,客人二三入门来。有些旧鬼早已喝过这酒,了却了前尘,无处可去,又等不到轮回。就来这这居,偶然听到一两个故事,全当消遣。

何老板埋头找到一个三足青铜樽,拿了丝绢,沾了水,细细擦去上面沉积的尘灰。

他抬起头,夜色融在窗外,月色入户。一个红衣的女鬼走了进来。

他的第二位客人,妆容精致,嫁衣上的金线钩着凤尾堂皇绚丽。

这是个成亲当日死去的新娘,一生中最美的时刻成了一生最后的时刻,果然担得起最美二字。

她坐在桌前,轻声说:“我听说,这里卖的这酒,能让人想起前尘往事,对吗?”

“是的。”

她从怀中掏出一个银簪子,样式普通,簪头勾了朵花,简单的,瞧不出是什么。

何老板拿着簪子,来回翻弄看。问:“为何是这簪子,你不喜欢它?”

“嗯。”

“为什么?”

她想了想,“样式太丑。”

“对不起,今天的酒卖完了,请回。”何老板语气突然硬起来。

“啊?”女鬼满脸疑惑,“为什么……”

“因为我心情不好,不想卖了。”说完,何老板拿起酒樽,起身就走。

一旁的小二趴在桌子上,歪着头笑了一下,好心地给女鬼解释,“老板可能觉得这簪子,挺好看的。”

“就因为,他觉得这簪子好看?还有,哪里好看?”

一旁的一个鬼大声笑起来,“哈哈哈,姑娘,你初来不知,何老板就这个德行,酒酿得好,脑子却与旁人长的不甚一样。脾气更是怪得很,但是个妙人。你听我的,明日你再来,他铁定给你配酒。”

“为什么?”

“因为他可能觉得你是个执着的人,他啊,向来欣赏执着的人。”

“唉,姑娘,看你这身打扮,你来这儿寻记忆,是为了去报仇?”另一个鬼问。

女鬼摇了摇头。

“那是什么?”此话一问,鬼们纷纷看向她,活的越久越觉得无聊,就越喜欢听些真的故事,仿佛自己也多活了一世。

女鬼想了想,许久,缓声道:“我要寻一个人,然后跟他在一起。”

女鬼低头,不愿再多说了。

众鬼唏嘘不已。

第二日入夜,雨。

酒馆提前开门了些许时候,店内并没有鬼客。

何安来到门口,撑开了纸伞,沿着青石板路,踱着雨声,缓缓漫步。

门前不远处的槐树枝繁叶茂,成了个天然的庇护所,挡了不少的雨。

他走到树下,微微提高伞,仰头望向树上。

“酒馆开门了,下来吧。”

树上穿着嫁衣的女鬼惊讶地看向他,“你怎知道我在这儿?”

他的嘴角晕开了笑意,天色尚有柔光,缓缓照在他清秀的五官上,这一笑,温柔清秀。

“我早就知道。”

女鬼心存疑惑,飘到他身边,跟着他走了几步,又用满是疑惑的眼神看向他,“何老板之前认识我?”

他的嘴角尚含着微微一笑,“自然,上辈子我是你爹。”

女鬼背地吐吐舌头,这人真是的。

进了酒馆,何安坐在书案前,倒了杯热茶,兀自喝起来。

“何老板……”女鬼犹豫地说。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但有件事你怕是不知道。鬼喝了这酒,有了记忆就不能立刻去投胎。等到记忆再次衰退时,得十年到二十年不等,你确定要等这么长时间吗?你寻的人,或许在你等待之时,都已经半身入土了。”

女鬼听完,沉默了。

半晌,眼睛里溢出哀伤,“我确实等不了那么久。”

何安微笑,“不过,我倒是还有个法子,能让你记起来,又不波及你的轮回。只是,这个法子虽对你没什么伤害,对我却是大伤害。所以,我需要额外的报酬。姑娘不必害怕,不是什么过分的要求,只是姑娘许我一句承诺,为我办一件事。这件事我还未想好,但我会在你的身上印下契约,想到了,来世再寻你。”

她想了想,点了点头。

何安的笑意更浓,“小二,去把门关上,今天不开门。”

何安取出灯,点亮。又划破了自己的手指,在灯芯滴一滴血,灯光霎那间变成血红色,妖异非常。何安微笑,“把手给我。”

女鬼犹豫着,将手放到了他的掌心。

“想着你最想知道的东西。”

女鬼闭上眼,开始回想。那个温暖的怀抱,那个温柔的笑意,还有什么,对,还有血,大片的血……

“如此,便开始做梦吧。”何安缓缓闭上了眼。

他进了她的梦,看她最想要记住的曾经。

那一世的她,极贵的命,是一国唯一的公主,皇帝的掌心肉。

小公主自小调皮,成天只想着怎么玩更有趣。

有一天,她在太子哥哥殿门前遇见一个同她一般大的小侍卫,她乐了,这宫里什么都有,可就没有同她一般大的孩子陪她玩。小侍卫就像是从天而降的一个宝贝。

她天天偷着跑出来,跑来找小侍卫。

小侍卫平常像个大人似的冷着个脸,但是当他看到不知从何处偷偷钻出来的小公主云容,头顶着枯草向他挤眉弄眼时,都会忍不住睁大了眼,满满的惊讶。

然后他就会抓住云容宽大的袖子飞快地跑出去,找个地方将她藏起来。云容跟在他身后一边跑一边笑。

她天天玩着这个游戏,乐此不疲。

可是有一天,小侍卫不见了。第二天,仍旧不见,第三日,还是不见。

小公主独自一人待在偌大的宫殿里,她想不通,她并没有告诉任何一个人小侍卫的存在,甚至都没忍心向太子哥哥要小侍卫,小侍卫怎么会不见了呢。

她现在就开始害怕了。

小公主渐渐长大,容色也渐渐出众。

她成年的那一天,临国正式递上了战书,随着战书而来的,还有边境战死的六皇叔的死讯。

葬礼上,她重又看到了她的小侍卫。

她的小侍卫长高了不少,比她还高出一个头。他站在那里,让她想起一个词,叫芝兰玉树。

她欣喜地过去找他,“阿瑾!”

他的眼神落到她身上,夹杂着风雪的寒冷。她的心一下子掉到了谷底,难道,他已经忘了她吗?

他下跪行礼,“见过公主。”

云容猛地向后退了一步,她连公主的仪态都忘了,狼狈地转身急步而逃。

她的小侍卫还记得她,却再也不是她的小侍卫了。这比让小侍卫死了还让她伤心。

皇城外,城池一座座被敌军占领,沉闷的气氛笼罩在皇宫上头,谁都不敢大声说话。

一日,她的父皇来到了她的宫殿。她的父皇抚着她垂在腰间的长发,说道:“我儿也到出嫁的年纪了。”

她心中咯噔一下,果然,她的父皇接着说:“临皇与我儿岁数相差不是太大,也不算委屈了我儿。”

她还能说什么,公主,向来就是用来和亲的。

她想起她幼时常常爬过的花丛草间,那是她此生仅有的可贵自由。那时,只要她爬过那一片花草,抬起头来,就能看见她的小侍卫冷硬的脸,渐露出无法掩饰的惊讶。她就会获得满心欢喜,如此简单。

如今想来,这是她十六年来为数不多的欢喜,都葬在了那年夏天,在小侍卫走的那天起,就死得干干净净。

那年四月,公主出嫁的那天,场面甚是浩大。像是一场国嫁。

仪队路过一处山谷,却突遭袭击。

喊打声,刀剑碰撞声交织在一起。云容拿出袖子的匕首,紧紧握在了手里。

来人掀开了车帘,也掀开了她的红色盖头。

她愣在了那里。

他一把将她抱在怀里,冲了出去,骑上了一匹马扬长而去。

她倚在他怀里,紧紧地抓住他的袖子,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

她的小侍卫,要把她藏起来了。

时年五月,她的小侍卫出征了。

她掉了那么多眼泪,求了她的父皇那么多次,都没有用,她的小侍卫要去打仗了,要再也回不来了。

她求他不要去,难道他忘了六皇叔吗?他死了,她又该怎么办?

他低头认真地看她的眼,温柔了语气,“公主,我愿保护这片山河,是因为我不在,这片山河亦能护住你。”

她哭着说:“护不住的,护不住的,阿瑾,你不在,谁都护不住我的。”

哭着哭着,她却突然止了哭声,一抹眼泪,狠狠说道:“你去吧。三个月后,我就站在城楼上等你。你回不来也没关系,反正我都会嫁你。”

你回来了,我带着满心欢喜做个最美的新娘,你的尸骨回来了,我便带着满心回忆做个墓前的未亡人。你若不忍心,那可否平平安安,完完整整的回来娶我呢?

三个月后,云容穿着她一针一线亲手绣的嫁衣,走上了城楼,眺望远方。

她终于等到了。

走近城门的不是他凯旋的军歌,却也不是丧歌,而是敌人染血的铁骑,踏碎了片片山河。

他没有回来,甚至连尸骨都没有回来让她看一眼。

她从城楼上跳下来的时候就在想,这样死铁定面目全非,是做不成最美的新娘了,可他连一份尸骨都未曾让她看一眼,她又怎能去做一个新娘呢?

好在,他也没有遵守诺言。两个人,到最后,谁都没有遵守诺言。

梦到此处,已是结局。

何安猛地吐出一口鲜血,倒在了地上。

他睁着眼睛,眼中满是绝望般的死寂,痛苦掩埋了所有光亮。因为他清楚地看到那个男人的脸庞,他,不是他……

原来,她最想记起的,不是他……

他笑了,嘴里的血缓缓涌出,在白衣上渲染开来。

他开始不自主地想起那遥远的过往,他向来最不愿回想的那一段过往,他惶惶一生的原因。

那个遥远的时间里,他是一个皇子,却在十四岁那年养在大臣家。他的父皇厌恶到不愿看见他。

而她,是那个大臣的小女儿。

初遇的那年,她才十岁。

小小的一个,穿着臃肿的花棉袄,怯怯地透过窗看他,想接近却不敢接近。

她常常在他窗外站很久。后来,她的二姐看了出来,笑着对她说:“今日厨房做了枣花糕,你为何不把你最喜欢的分享给他呢。”

她才猛然醒悟,端着满满一盘子的枣花糕,犹豫了又犹豫,敲了敲他的房门。

门开的那一刹那,她又喜又怕,手足无措,吱吱呀呀地说不成个句子,最后,只能一把将满盘枣花糕递到他面前,干巴巴地说一句:“你吃……”

这与她梦中幻想的,差了不止一大截,她不禁挫败。

他被她奇怪的动作弄懵了,一时呆在那里。

她见他没有反应,却是急了,脸有些发红,又蹦出两个字,“好吃!”说完,见他还没有反应,她彻底丧了气,垂下了头,她觉得她自己失败极了。

他终于反应过来,接过盘子,斟酌来斟酌去,也不知道怎么来表达,也只能同她一样干巴巴地说句,“谢谢。”

她的脸突然涨得通红,点了点头,急忙调头走了。

第二日,他看着送来的餐食,破天荒的留下了一盘糕点。

然后走出了房门,等了会儿,果然看到她迈着轻快的步伐走来。

她见到他站在门口看她,十分惊讶,加快了脚步走近他。

他拿出那一盘精致各色的糕点,递到她面前。

“昨日你请我吃,今日,该我请你吃。”他一本正经地说。

这本是句正经到客套的话,她却睁大了眼睛,眼睛里晶莹莹的,有惊讶,有欢喜,有不相信,复杂的混合在一起,都含在一层水雾里了,让人看了心疼。

她拿起一块黄色的糕,含在嘴里,甜的她禁不住翘起了嘴角,也忘记了害怕,“我以后……能过来吃糕点吗?”

他虽是个落魄的皇子,到底是个皇族。大臣家对他的一切供应都是按照皇子的规格来的。所以,送进他房里的糕点自然比她得到的要精致些,要多些。

他想此,觉得不过举手之劳,何况,他不喜欢这些甜的东西,点头答应了她。

她眼中的欢喜溢了出来。

他从没有见过这样的善意,感受过这样的欢喜。火热的,烫着他的心,生出了眷恋。

后来,这个小孩就真的常常来找他,他的房中自此之后都常备着各种糕点。

再后来,他也发现,这个小孩也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乖。

小孩经常把他的墨砚弄洒,然后慌乱到用手去擦,再然后,发现做了错事,双手搂住他的胳膊认错。

如此,不仅他的桌子上一片墨迹,连他的白衣上也印着两个黑手印。

可恨的,这样的把戏竟上演了两三次。

他索性把砚台收了起来,却不想这个熊孩子捧着她爹硕大的砚台一步三晃的走了进来,还献宝似的跟他讲她是怎样将这块砚台从她爹手下要来的。眨着大眼睛看着他,等着他夸奖她。

他屈起手指缓缓扣打着桌面,抬起手,又缓缓落在她的头上,认命似的揉了揉她的发,动作不算轻柔。他在想,他后悔了,他能不能拍死这个丫头呢……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从两个人的相伴中度过。他闲时,念个志怪小说给她听,她总是睁着大大的眼睛,很感兴趣很认真地听。或是看到一处好的句子,也念给她听,她总会笑着说,同样是一段文字,他念来就比先生有趣多了。北方的冬天干冷,屋内的暖炉熏得人发困。孩子总是听着听着就窝在了他的怀里,头一歪,睡了过去。孩子在一天一天长大,有些东西也在一点一点疯狂地增长,割舍不下,堆积在心里,纷乱如麻。

可突然有一天,他找不到这个死丫头了。

有一群浩浩荡荡的人进了院子,读了圣旨,请他回宫。

可诺大的院子,只有他一个人接旨。

“云家人呢?”他问。

“回殿下,云家意图谋反,皇上下令诛九族,如今,都已经悉数行刑了。”

谋反……抄家……行刑……这一个一个字眼落在他耳中,平地惊雷。

他有些站立不住。

“你说什么?”

读旨的太监叹了口气,“殿下,您还是好生入宫吧,将来数不清的荣华富贵,又何必在意眼前。”

他倒退一步,捂住胸口,那里闷的发疼。半晌,他终于明白过来,几乎从牙缝里挤出话来,狠狠道:“父皇他,打得好算盘啊!”

他将他放出宫,当成一个暗子,将来给皇室血脉留条后路。又怕他养肥了翅膀,将他软禁在云府。可要用他的时候,又怕他与云府有了勾结,索性将云府上下百口人全部处死,如此,他便只有做一个格外听话的皇子,任他摆布。真真打的好算盘!

可他根本不想回皇宫,为什么要把他的丫头夺走呢。

他还没有好好待她,还没有……好好地抱一抱她。

他不敢想,行刑的时候,她有没有害怕,有没有想他,有没有存过一丝他会去救她的念头……可她满心待的那个人啊,是个圈在金丝笼里的鸟,飞不出鸟笼,甚至都来不及去问问刑场在哪里。

他疼得弯下了腰,喉间涌上苦涩。云容啊,倘若有下一世,你定要留个心眼,不要对个陌生人那么好,尤其不要对那个叫何安的。因为,他不配接受你的好,他也受不起你的好。

那一年,云容十四岁,活在了他的心上,永远的十四岁。

三年后,皇帝驾崩,他登上了皇帝之位。

他开始与权臣周旋,开始玩弄权术,开始算计人心,开始越来越像一个帝王。

可是有时偶然晃神,他也会记起那个小书房,那个娇小的身影,总是忙忙碌碌的走来走去,又是泡茶又是研磨,嘴里也总是鼓鼓的。还总是做错事,仗着他不会罚她,更加肆意妄为,专门想法祸害他的白衣。

他也会想起小书房内的那个少年,总是含着宠溺而又含蓄的笑容,静静地看着那个孩子一点点在他面前长大,长成一个姑娘,长成他所喜欢的样子。

他记得他曾亲手打造一个银簪,簪首花了三个夜晚,才勉强做出个勿忘花的模样。他留作她成年之时的礼物。他要亲自替她绾上青丝,然后告诉她,他要娶她,当然还要问她愿不愿意,她要做出个不大愿意的模样,勉强答应。

可他爱的那个姑娘啊,还没有长到他可以娶她的年纪,就永远地离开了。

他也常想,倘若当年,她并没有一时鬼迷心窍端了满盘的枣花糕来敲响他的门,他没有答应她的一声要求,那他如今的心应该还是完整的。

他死时,独独拿了国库中的一盏灯。

灯,能让人永存记忆。

他与灯里的神灵做了交易。他要带着记忆经历十世。灯灵要他的魂魄永封。

此后,他再不会忘记,但他会老,会死,然后投胎,在新的世界睁开第一次眼的时候,往事记忆便如潮水般汹涌地将他淹没。他就知道,自己是何安,心里还住着那个叫云容的死丫头,他得去寻她。

他得用尽一切,好好待她一辈子,他要他和她好好的,在一起一辈子。

他甚至不在意找到她时,她是否幸福,他只在意她的幸福是否由他给的。

他用一世又一世,踏遍了万里山河的每一寸,细细寻她。他曾做过王侯将相,也曾做过富商,可即使这样,他都没有寻到她。于是,他在阴阳界相交之地,盖了座酒馆。酒馆只招待鬼,酒馆里只有他和一个小二,酒馆里只有一种酒。

一件物,换一碗酒。

那一天,他用丝绢沾了水,轻轻地擦去三足青铜樽上的灰尘,抬起头时,夜色消融在窗外,月光皎洁,他记忆中的姑娘便带着银簪,乘着月色回来了。

那一刻,时光流转灰飞烟灭。那一千年的等待算得了什么,她只要站在他面前,就抵得过这世间千千万万。

可他的丫头,在他曾错过的轮回中,那样浓烈地爱上另一个人,他的丫头要去寻那个人呢,要做同他一样的傻事呢。

可她不知道,在她不在的日子里,他一直守着回忆过活,要不是这样,他就活不下去了。这点看来,他同那些鬼也没什么不同,甚至,比他们还可怜。那些鬼忘了之后重入轮回,一干二净地重新开始。而他,等到哪一天彻底死了,魂飞魄散也就罢了。否则,就只能这样一直活着。

一直守着那份求而不得的爱,囚于酒馆这方寸之地。

他也时常想,她轮回转世,前尘尽忘,那些往事他便代她一同记得,只要他们中有一个人记得,那么过去还会过去,即使落满了尘灰,那也是他们记忆的唯一着落。

那是他爱的姑娘,放在心上多久都舍不得忘。

云容从梦境中缓缓退出来,睁开了眼,却看见何老板躺在地上,嘴角的血绽放如花。

云容满眼惊讶,但也随即飞快反应过来,上前将何安扶起来,“何老板,何老板?”

何安倦倦地睁开眼,露出淡淡的笑,“姑娘,我没事。”

他将手撑在地上坐直了,“姑娘可看到你要寻的人了?”

云容神色复杂,点了点头。

何安笑了笑,“那便好。我就可以要求我的报酬了。”

“何老板刚刚不是说没想好吗?”

“刚刚想好的。”

“哦……你说,我能做的肯定做。”

何安柔了笑意,连眼眸里都是温柔。

“姑娘,能让我……抱一抱吗?”

云容刹那间愣在了那里。

他不等她回答,倾身缓缓环住了她冰冷的身体。

云容触到他胸膛的温暖,眼睛猛然睁大,好奇怪,好像那个久违的怀抱回来了。

他将脸埋在她身后,将所有的不舍,所有的悲伤都埋在了她的身后。

其实,他本想对她说,姑娘,能嫁给我吗……

让我来得及,好好待你一辈子……

可是,终究是来不及了……

云容走了。

何安坐在桌前,看着她一步一步从门前的青石板路上走远,再也不见。

小二走过来,坐在他对面,低声道:“为什么不留她,你寻了她,等了她十世,不就是为了得到她吗?”

“可我已经得不到她了……”

他从前想,当他遇见她时,无论她幸不幸福,这幸福都要是他带给她的。可如今,她不算幸福,却要漂泊流浪。

他若是还有大好时光可活,又怎能舍得委屈了自己这点可怜的心。定会随着她一同投胎,入凡尘,伴在她身边,将她的心从那个叫阿瑾小子手里夺过来。

若他还有大好时光可活……

过了许久,小二道:“这已经是第十世了。”

他提笔蘸了墨,依旧是那副淡泊的样子,“我知道,我会遵守与你的承诺。”

他孤身等待一千年,却不想,是个这样的结局,任凭他付出所有,但仍旧是孤身一人。

时光默默流转,那再也没有开门过的酒馆匾额上已落了陈旧的灰。

不知是否有旧人曾回来过,看见了那张书案上压着的一张泛黄宣纸。

寥寥几笔,字字痴人语。

君未归,吾何安。

忆同福客栈(再改名!)2018.2.28

时隔这么多年,《武林外传》通过各种表情包这种形式又回归到我们视线。总觉得它是突然之间回到了我们的视线,但忘记了是什么时候离开我们视线的。

可能是因为小时候看太多遍了吧,仿佛过去的好多事情,都有《武林外传》的影子。

这是一个特别特别神奇的客栈。

掌柜的是大名鼎鼎龙门镖局的千金;跑堂的是名震江湖的白玉汤;打杂的是六扇门郭巨侠的女儿;账房是前知府家的孙儿,不会武功的关中大侠;厨子是赌神六指轩辕的儿子,娄知县的侄子;就连小女孩,还是恒山派掌门兼武林盟主。

现在看来,这些人真的好厉害啊。

我也认真地想过江湖,想过江湖儿女,想过江湖恩怨,沉迷在《武林外传》的江湖里无法自拔,而这里自始至终,都是一方江湖,和你想象的江湖有什么不一样呢?

所谓江湖儿女,大抵是指那些有走出家门的勇气,在自己真正的做到了“慎”“独”之后,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的人吧。

对于白展堂来说,他过够了整日提心吊胆的生活方式,受够了政府的追捕,他在这里落脚,贪恋着同福客栈带给他的安全感和认同感。

对于郭芙蓉来说,她以前只是一个一心想要逃出父母掌心的大小姐,她期待着能够闯荡江湖劫富济贫,成为一个像父亲一样的大侠。阴差阳错之下,她成了令人闻风丧胆的雌雄双煞。她在这里享受着同福客栈带给她的和善,还有她的侯哥。

所以啊,我也想去同福客栈住一住,看看我会给他们带来些什么。

前段时间刷网易云评论,歌曲《The Sandman》下面是这样的一条评论:《武林外传》的时候,最喜欢的是同福客栈的屋顶。每个人难过惆怅的时候,都可以坐在上面,喝壶小酒发呆,并且总是会被人发现,然后就有人过来陪着。屋檐下面是江湖,屋檐上只有柔软人心。每个人的世界都会下雨,我没办法在你心内撑伞,但是这一方小天地,我愿意陪你。

在你难受的时候,总会有人来陪着你,这是一种多么难得可贵的存在。

或许我们都在深夜里哭过,不希望自己喝酒痛哭之时,只有自己。或许我们需要一个人坐着听自己的醉话,或许我们需要一个人在你不省人事的时候带自己回家,或许我们需要一个人在某些时候轻而易举识破自己的脆弱。

而同福客栈里,每次难过都会被发现,也是这“江湖”特有的人情味。

八十集故事,每个人都都做过主角,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坎,但是,每一次,都是大家一起走过去的,这就是同福。每个人都有让人不可思议的时候,一定会有旁观者走过来点醒他。

就像拿到免罪金牌得瑟到挨板子的白展堂,就像耍大小姐脾气什么活都不会干的郭芙蓉,就像为了请假回家而装疯带上枷锁的李大嘴,就像在小郭和无双之间举棋不定的秀才,就像吃了千年人参激情澎湃的佟湘玉,就像做梦梦见所有人都不爱她的莫小贝。

他们都曾经遇到过迷茫,幸运的是,那些时候,都不是他们一个人在承担。每当他们遇到以为会过不去的坎的时候,佟湘玉总是会说一句“越是困难的时候,我们越是要团结”,所以这些坎也就过去了。

《武林外传》开播二十年,成为当之无愧的国产喜剧巅峰。这哪里是一部喜剧,现在再看才能渐渐体会到这部剧的价值,尤其是佟掌柜浓浓的鸡汤,一番闹剧过后,她总是来告诉我们这一集到底在说什么。而十多年过后再看,好多观点还是适用于当今社会,让人不得不佩服宁财神这个编剧。

所以,喜欢这部剧,想去同福客栈住一住,还是想在笑过之后,学习一些做人的道理。

比如,做事情靠的是手,而不是嘴,任何事你不去亲自尝试一下,怎么知道自己行不行呢?

比如,老白对于盗亦有道的解释,贼就是贼,没有好坏之分,这种偷来的正义,要不得。

比如,不争馒头争口气,生活中这么多困难,大家更要多些宽容,多些忍让。

再比如,每个人都要遵纪守法,交税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商家,要诚信交易,按时交税。

你看,这同福客栈里面,饭可能不怎么好吃,可是浓浓的鸡汤,肯定管够。

这也是一部有所成就的剧,几位主演都是从《武林外传》里走出来的。现在太多的剧组,杀青之后一拍而散,各奔东西。但是对于这个剧组来说,少了谁都不完整。

剧组很穷,为了省钱,几乎所有的剧集都安排在这个客栈,小时候我一直以为七侠镇就同福客栈那么大,群演也就那么几个人,还是剧组人员的客串。友情演出有些衣服也是演员换着穿,后来导演说剧组太穷,很多人都是来义务帮忙。

这部喜剧和观众,有必要感谢他们在贫穷中的坚持。

记得小学的时候,班里到处都是葵花点穴手和排山倒海,仿佛我们都是大侠。

小时候家里只有电视,不过好多台都会播这个剧。

一个台放广告就换到另一个台,直到有一天,白色的宣纸上写的是前八十回完。

我真的很认真的在等《武林外传》的续集,一直等到了现在。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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