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名不见经传的青年作家的作品在国内排行榜上急速攀升,那该作品必有某些引人入胜的元素存在;如果同时这位作家还来自像瑞典这样的“非热门”国家,那翻译者一定功不可没。
生于八十年代的弗雷德里克•巴克曼,是瑞典近五年来最畅销的作家。《一个叫欧维的男人决定去死》是他的处女作,已被翻译成超过25种语言。
由译者“宁蒙”翻译的中文版是成功的。他(她)把整个语境都汉化了过来,不管是满嘴“他妈的”的欧维,总是“我去”“我去”的小流氓,还是“地球人都知道”这样的流行语,都符合字里行间透出来的俏皮风,想忍着不笑又忍不住的调调。虽然诙谐下面,是令人曾心碎的苦难和不公。
五十九岁的小老头儿欧维,六个月前失去了朝夕相处四十年的妻子索雅,他本想追随索雅而去,却不想撂下工作这份未尽的责任。如今他从工作岗位上退休,断掉了和世界的最后一丝牵连。他决定自杀。
责任,忠诚,原则,规则。这些词汇是欧维的骨架,它们共同组成这个简单的男人,然而世界却变得越来越复杂。不幸的是,他恰巧是一个二进制的男人:非黑即白,非是即非。
所以你看到,在这个偏执的怪老头眼里,其他人都是白痴:开丰田车?谁会开那坨狗屎?30岁没驾照?历史上最著名的白痴都能让这玩意儿跑起来!不会通暖气片?你们怎么活到现在的?干什么挨踢(IT)?这个社会就他妈没有正经工作了吗?
当决定吊死在自己的房子里那天,他丝毫没有不安和恐惧。早晨他还是例行公事地在小区里巡逻,检查小区车库、停车场、垃圾房,回到家吃和每天相同的早餐,收拾好即将成为“遗物”的物品,遗嘱放进上衣口袋。直到街对面新来的邻居拉着拖斗倒车撞瘪了欧维的信箱,欧维破门而出,破口大骂。故事从这儿正式开始。
接下来作者安排的桥段你很熟悉,不外乎欧维和新搬来的年轻夫妇不打不相识,他们在吵吵闹闹中建立友谊,直到欧维意识到他不舍得离开这个世界。我也很熟悉,类似动画电影《飞屋环游记》的情节,连小老头都像。不过它不影响一件事:我还是被感动了。
欧维费了不少脑筋在怎么自杀上,但总在那临门一脚时生出新的变故。有时是别人需要的帮助不请自来,有时是他觉得办完这件事再死好像也不算迟。
欧维很善良。尽管他不愿意承认,连对自己都不承认。每次做好事时他只是找借口般地想道,“索雅看到一定很开心”,而不说是自己忍不住不做。
欧维看重规则,讨厌变化,对此他有着谢尔顿·库珀般的偏执。连遗嘱的最后一句都是,“别让新邻居们在小区里开车”,因为这是规定。
不分亲疏地公事公办让欧维在别人眼里显得尖酸刻薄,欧维自己呢,也懒得和那些“白痴一样的人”发生半点关系。上帝只给了欧维一点点温柔,他把它们全给了索雅;四十年来,也只有索雅把他的木讷看作可爱。
欧维觉得世界变了。换个灯泡都需要雇人换,掏出钱包想买啥买啥,好像什么都没有价值。
这当然怨不着不断发展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明确,不再是物物交换的年代,人们只需在很小的领域保证专业,就能换取其他人提供的服务。
实际上,欧维早就和时代脱节。他拒绝电子技术相关的一切,只信任实在得摸得着的东西,比如汽车——还得是不装电子设备的汽车。
但自从那对年轻夫妇倒车轧进他的花园,他渐渐发觉他在乎的原则,还有其它那些他也说不清的柔软的东西,原来还没有消失殆尽,它们还在。很多个瞬间,他频频被这样的感觉击中。
于是他也情不自禁地为别人奔波,争取在自杀之前还能再多做点什么。他骂着,不满地嘟囔着,然后默不作声地解决身边人的燃眉之急,虽然他肯定不屑于把这群他看不惯的人称为“朋友”。至少嘴上不屑于。
欧维固执的坚持原本就不带着某种崇高的愿景,只是他的原则。他不知道的是,正是他的、和其他人的坚持,让变幻莫测的世界有了一丝恒久不变的品质,它一脉相承,社会才没有脱离底线,坠入暗无天日的深渊。
如果你读过这本小说,或许你会想要成为欧维这样的男人,或者嫁给欧维这样的男人:勇敢,正派,踏踏实实,承担责任,自食其力,懂点技术,家里东西坏了自己能修,做的永远比说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