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听说 你身边有新面孔

听说 你不再寂寞

听说 你提起我

我过得不错

忙碌中还有感动

尝试爱过几个人

面对爱

也诚实许多

只能被听说

安排着

关于你我的 对的 或错的

两个人 曾经相似的

却以为都变了

只能靠听说

各自爱着

不需要证明当时决定是错的

想着联络

不如心底远远问候

最美丽

莫过于听说你

还回忆

其实我也感激

当我听说你还相信爱情

听说 我巷口你常经过

听说 你厌倦寂寞

听说 你问候我

听说 我身边有新面孔

听说 你祝福我

——刘若英《听说》

我现在刚刚二十出头,可是我已经开始觉得自己老了。有人说当一个人开始回忆的时候,那么他就已然苍老,而我却意犹未尽地想起以前经历过的点点滴滴,我想我该是老态龙钟、日薄西山了。

其实我很不想再回忆从前,可是在无数个安静的黑夜,曾经所有的欢乐以及之后让我遍体鳞伤的伤痛都像虫子一样爬上我的皮肤,然后企图侵蚀我的内脏。我不断地失眠,我想我是需要倾诉,需要发泄,所以我就想到了文字,也许文字可以治愈我的伤痛。很多东西一旦被写下,就开始变得没有重量,就像你暗恋一个人至病入膏肓的状态,只要向他倾诉了,那么这份感情也就没有以前那么沉重了。


那还是五年前的事情了,时光开始变得模糊,就连回忆的气息也都带上了树木腐朽、家具发霉的气味。那个时候我刚刚高一,头顶永远都是像孩子脸似的蓝天,纯粹、不造作,希望和勇气就像左右手一样让我觉得只要我想,那么我就可以征服整个世界。说真的,那个时候我是带着征服世界的信心昂着头走入照城一中的。

我是个狂妄的人,我所谓的狂仅仅只是性格上的张扬而已,不带有任何一点自负的情绪,我想要过淋漓尽致的生活,仅此而已。我最欣赏的一类人用八个字就可以概括——“狂,有资本,十分努力”,而我一直在朝着我所欣赏的人以及我所有的梦想进发,这样你们也就可以理解我为什么很狂了。不过我并不是大家所谓的草包,我不是那种狂妄到无法无天飘入云端的人,相反,我很努力,我之所以高昂着头进入一中,是因为我以全市第一离满分10分令人啧啧称赞的傲人成绩考入一中的。我不仅仅在学习方面十分优秀,而且在其他各个方面都占足了风头,比如说因为我傲人的身材、漂亮的脸蛋以及出众的口才,在初中大大小小的活动都由我主持,再比如说因为我不服输的性格以及各方面达优的心理,我在校运动会上拿过冠军,再比如说我上通下达的能力十分强,总是可以左右逢源,也因此我成为了咱学校的风云人物。所以说我是个有资本、十分努力并且很狂妄的人。说到底,我成为了自己的上帝,因为我变成了我想顶礼膜拜的那一类人。很可耻也很可笑的事,不过这是个事实。

无论处在上学的哪一阶段,开学永远都是个大日子,每个人都像小孩子得到糖果一样尽情绽放笑容,更何况是某个上学阶段开始的第一个学期,其热闹程度更是如排山倒海。我挤过围在分班公布栏前的层层人群,然后在那密密麻麻的名单里一眼就看到了自己的名字:林冰诺,再往下,我就看到了我初中时期最好的朋友东方木槿的名字了。我是带着满足的笑容退出那层层人墙的。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有时候贪婪得把自己的命都豁了出去,有时候却又会因为一些质朴的感动而觉得阳光普照,比如说我刚刚看到了东方木槿的名字。

我满面春风的在校园里瞎晃,想象着高中美好的生活,阳光从树的缝隙里洒下来,我仰起头,看到密密麻麻的树叶就像一把筛子筛下了金米。有人说四十五度仰望天空的姿势是寂寞的,不过我想我四十五度仰望天空是快乐的,至少在现在看来确实如此。还有个人说“当我难过的时候我就抬起头看星星,因为这样眼泪永远不会掉下来”,我想我现在是要掉眼泪了,因为我看到了比星星刺眼千百倍的光。我赶紧低下了头,要不然真该在大庭广众之下掉下了眼泪,眼泪是对尊严的耻辱,我怎么能忍受呢,更何况身边还有这么多人。我挠挠脑袋笑笑继续往前走。

正值秋季,校园里的桂花开得正香,金黄的桂花在阳光下显得尤其的耀眼,我踮起脚尖拉过一小条树枝闻了闻正盛放着的桂花,然后闭上眼睛,享受在阳光的照耀下这一小会的静谧。睁开眼的时候,阳光下一大片亮晃晃的白让我觉得无所适从,眼睛适应过来的时候,我才反应过来那是我透过枝桠看见的站在不远处梧桐树下穿一套白色运动服的男生。阳光斜斜地照耀在他白色的衣服上、柔软的头发上、不够精致但是却异常阳光有种说不出的好感的脸庞上,我楞了一下,随即看到远处另外一个男生向着他跑过来,两个人笑了笑就一块儿朝着操场跑去了,那白衣白裤在阳光下随着风摆动就像海湾里一块大白帆。我笑了,为了第一次看到了让我感觉这么舒服的男生。我不仅仅是一个狂妄的人,而且是一个疯狂的完美主义者,所以可以被我评论为不错的男生寥寥无几,他们说我是眼光太高,而我却觉得实在是质量不怎么样,所以我很开心有这么一个人让我感觉很舒服,以证明我自己是正常的眼光不是过高的心态是正经的。

我朝着操场远远地望去,那片白色在阳光下跳跃就像在阳光下溅起的闪闪发亮的水珠。我摇摇头,想弄明白自己为什么对穿一袭白衣的男生如此有好感,很费劲,没想明白,索性就不想了。我开始往回走,路两旁都是高大的梧桐,枝桠交叠互相掩映差不多都遮蔽了整片天空,只有零星的阳光从树叶间的缝隙里流泻下来,就像天幕上划过的流星雨,不过是持久的流星雨,而不是转瞬即逝的。

“冰诺,原来你在这啊,害我找了你好长时间。”语气里带有嗔怪,不过没有埋怨的情绪。

“木槿,咱们不是说好了十点在教学楼门口等的吗?时间到了么?”

“你看看都几点了?”边说还边把手伸了过来,用另外一只手指了指手表。我一看,都十点半了,心一惊,刚刚都怪我太忘乎所以了,竟然把约定的时间给忘了,我现在想后悔都来不及了。虽说木槿她脾气很好,但是也忍受不了在那么拥挤的教学楼门口等上这么长时间吧。

“实在是对不起啦,我刚刚只是想着在约定的时间之前看看咱们以后生活的地方,没想到闻到花香,就情不自禁陶醉了,你别生气了,我请你喝奶茶去,嘻嘻。”

“看在你请我喝奶茶的份上,这一次就饶过你,下一次可就不能这样轻易地放过你了,哼~!”

看到木槿说完“哼”撅起嘴,我就知道她不再生气了,她这人就是小孩子气,哄哄就好了。我看到她那可爱的表情,忍不住捧腹大笑,她狠狠地瞪我,然后做出一副要把我千刀万剐碎尸万段的表情,我装作怕得要命的样子撒腿就跑,她就在后面气势汹汹地追,两个人就这样疯疯癫癫地跑进了那仍不见少的人群。

我热得要命,停在了校门口休息,虽说都快九月了,不过相对于南方来说,天气还是很热的,太阳一如既往的烈,特别是现在快到中午了。我思索着木槿怎么现在还没有出来,于是踮起脚尖伸长脖子朝我视线所及之处扫描,期待可以搜索到我的目标人物,可是仍然没有看到她。我很热,背部已经出现了很细密的汗,浸湿了汗衫,心情也随着找不到木槿的暴躁情绪以及逐渐上升的温度而越来越急躁。我不断地用手扇风,就像一个慢速转动的涡轮片,可是仍然风力不够,也因为手也要做功,我更热了,我干脆破罐子破摔叉腰站在门口的阴凉处不动了,我开始有点相信“心静自然凉”了。

太阳越升越高了,阳光的热度也开始在皮肤上爬升,不断流淌的汗水好像在向我说明什么,过去一刻钟了,我在犹豫到底还要不要等下去。我再次扎进了人群里,现在人群密度有所减少,已经不需要摩肩接踵地不断地为自己开辟道路了。我还是没有看到她的人影,有点失落,不过我不想在无法改变的事情上费太多的心思,于是我开始往回走了。

我看着路边这些梧桐,然后就想起了我的小学,那是个坐落在山脚前临小河的风景秀美的学校,我记得教学楼前边有十棵很大的梧桐树,小时候经常在梧桐树根的周边玩弹珠,在那里我度过了一段很快乐的童年时光。现在也不知道那所小学是否有变化,自从上了初中就再也没去看过了,突然有点想念。

走出了校门,我沿着沿河街走,准备回家,老远就看了木槿手上提着什么东西过来了。我很好奇她去哪了,怎么现在快到午饭时间了,竟然还往学校这边走。

“木槿,你刚刚去哪了?我一直找你呢,我等了你好长时间,见你一直不来,我又去学校里边找了你一遍,仍然没看见你的影子,所以我就打算走了。”

“我刚刚出来的时候没有看到你啊,我也进去又找了一遍,不过没有看到你,所以我也就先去买奶茶了,我就知道你会在某个地方等我的。”她举了举手中提着的两杯奶茶,眼睛笑成了月牙状。

“亏你还笑得出来,我可是在这么热的天气在户外站了这么长时间,我一定要让你付出点代价,嘿嘿。”正说着我一只手就勾上了她的脖子,我一用力,她就开始嗷嗷喊痛,并且扬言不会放过我。

我和木槿在一个花坛边坐下,花坛上边的梧桐伸张的巨大枝桠就像遮阳伞一样阻挡了大部分的阳光。我仍然习惯性地把手当蒲扇用,不断地扇风,之后笑笑又放下了使我感觉更热的手,汗流浃背的模样让我看上去活像一条傻不啦叽扑哧扑哧的狗。身旁的木槿握着奶茶,看着远处的教学楼,侧脸看上去有几分忧郁,就像某个人说的四十五度角仰头看天空的寂寞的姿势。我仔细地端详她的脸,长长的睫毛下一双清澈的眼睛,眼角有点上挑,颇有几分丹凤眼的神韵,鼻子高挺,颧骨处有几颗细小的斑,嘴唇是薄偏丰满型的,有着鲜明的红润色泽,整张脸给人的感觉是稚气未脱的。

“你说我们就这样毕业了,就这样走过了青春的某一个旅程,然后在这里又即将开始新的旅程。未来总是不可预料,虽然知道事实如此,可是我却惴惴不安。”木槿突然转过头来,带着茫然的眼神,茫然里边又带有空洞,那种空洞不是大面积泛滥的,而是黑暗中突然出现的几个光点,苍白且无力。

“哦。”我有点失声,倒不是因为她说的伤感的话,而是因为她转过头的时候刚好撞上了我认真看她的眼神,我有点窘,虽然习惯性的克制没有让我露马脚,思绪却没有调整过来。

“我突然有点想念我们的初中了,想念学校那个我们跑过无数遍的操场;想念你经常在上边发言或者主持节目的主席台;想念学校东南角那一排乒乓球桌,曾经我们在那用汗水挥洒过无数的青春;想念全班人一起爬过的学校后山,那时的我们总是较劲看谁最先爬到山顶,然后每一次都把另外的同学甩得远远的,在山顶上看到那一大群人如蚂蚁般移动,我们就笑得上气不接下气,那笑声里有我们所有的自豪与骄傲。”我注视着她手里喝了一半的奶茶,等待着她把话说完,我手里拿着空的奶茶杯,偶尔玩弄一下杯子。

“还记得那一次下大雪,你和我,还有柳诗三个人撑着伞,爬上了学校的后山。那时候我看到了下面白茫茫的一片,觉得特别感动,而站在我旁边的你眼睛特别的明亮,我记得你曾经说特别喜欢雪山,说那是你觉得唯一圣洁的东西是吧?”我激动地点点头,脸笑得如一朵花一样绽放,我相信我现在的笑容都可以使向日葵转向太阳一样转向我。

“不过冰诺还真是优秀呢,学习好,人缘好,长得漂亮,才能出众,又有运动细胞,各方面都很不错呢。我总是觉得你像太阳照耀着我,而我像向日葵一样不断地追随你的脚步,只为了能够站在看得见你的地方。其实我真的很羡慕你,羡慕到嫉妒的地步了,冰诺就从来不会对未知感到恐惧,也不会怯懦,而我却总是畏首畏尾。”我注视着她的眼睛,眼睛里流露出来的光芒是卑微的。我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笑了笑,没有说话。

“你说我这样是不是显得特别没有骨气?”她的语气里有不屈不挠的意志,我也没有打算回避。

“没有的事,每个人都是不同的,也许你会觉得我很好,可是我并不是一个可爱的人。我成天疯疯癫癫的,又狂妄,确实是很吸引人目光,可是你又知道那里边有多少恶意的目光企图中伤我。我觉得木槿你这样就很好啊,低调又娴熟的样子很可爱,虽然对我并不客气,哈哈。”我边说边拍她的背,想让她情绪不要太低落。

“真的?”我瞟了一眼她手上的手表,指针已经过了十二点,太阳也已经当头照了,温度不断攀升好像企图把人吞噬掉。

“真的。孙睿就说过:“幸福好像长在了我们的屁股上,每个人看到的只是他人的幸福,却对自己的一无所知,只会彼此羡慕”,看来我们都是贪婪的人。人与人之间总是有差异的,要不然你何以为东方木槿,而我却为林冰诺,一个人需要做的只是看清自己而已。不要再想了,美好的日子即将到来,惴惴不安只会让原本摇摆不定的生活更加风雨飘摇。走吧,不早了,家里应该都在等吃饭了。”我站起身,拍了拍裤子上的灰跟个没事人一样,拿走了木槿手上的空奶茶杯,走到不远处的垃圾桶丢了进去,好像为了迎接新生活和变成更好的自己,决定和过去告别。

当我们走过公布栏那一片的时候,人已经很少了,稀稀拉拉的几个人,大多数来报到的人已经回家吃饭了,寄宿生也忙着整理床铺买生活用品去了。我和她在校门口分手,她往学校大门的右边走,去往新的住宅区——华强小区,而我却往左走,沿着沿河街一直走到老街那一带,我家就住在那。

太阳更烈了,强烈的阳光让我有种眩晕感。沿河街两旁还有稀稀拉拉的菜农在廉价出售卖剩下的菜,他们急着回家为儿女或者孙子孙女煮饭,现在只希望有人来买他们那被太阳晒蔫了的菜。然而早晨的沿河街特别热闹,一点都不像中午这般狼狈,因为每一天早晨都会有很多菜农挑了很多的菜放在马路边上售卖,熙熙攘攘的,过于集中的人群阻扰的不仅仅是车轮的步伐,还有人的脚步。我不是可以忍受寂寞的人,却无法喜欢喧闹的地方,比如说菜市场这样的地方永远都不可能符合我的想象。金庸先生曾说过“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纷争”,像菜市场这样的人群高度集中的地方更是纷争不断,砍价声连连,时而会有争吵,又因为大家都是没有正规的摊位随便摆在路边的,卖主还得时常提防着城管的突然来袭,如果倒霉碰上的话,又该和城管拉拉扯扯企图夺回被城管抢过去的东西,实在拿不回来就破口大骂。一片狼藉,我突然就想到了这个词,用这个词来形容菜市场再贴切不过了。

我继续往前走,走过了菜市场,再穿过横跨芙夷河的大桥,就到了老街,我家就在从大桥出发三百米远左拐的一个小巷子里,巷子入口的旁边是新华书店。我家紧邻着芙夷河,沿河街的名字就是由这条河而来的,因为它位于芙夷河的侧畔。老街只是沿河街一小片地方的称谓,指的却不是一条街。老街是这个南方县城早期发展成为城市最早的建筑群,经历了几十年光阴的洗礼,已经覆盖上了沧桑的面容。随着城市的扩张,大兴土木,各种新潮的建筑相继建成,老街就更显暗淡了,倒是颇有贫民窟的感觉。

我继续向前走,阳光异常的刺眼,所有的一切都被太阳蒸发出了白茫茫的感觉。我走过新华书店,然后拐进了我家所在的那个小巷,一阵阴凉的风迎面扑来,皮肤突然沾上了阴森的气息,好像突然进入阴凉地带不适应打喷嚏一样整个人抖了一下。我走过了略显陈旧的一段水泥路,一直走到巷子的尽头,尽头建在芙夷河堤上的那座平房就是我家了。

我打开家门,一阵热气劈头盖脸砸下来,砸在我刚刚在巷子里觉得异常清凉的皮肤上,顿时额头上就出现了一层细密的汗,全体皮肤像收到命令一样开始躁动不安。我关好门,然后听到我妈在厨房里张罗午饭的声音。

“诺诺,你回来了?”边说边把头探出来往门口看,手里还拿着平底锅。

“嗯,我回来了。我过来帮你洗菜。”我往厨房那边走去,看到我妈略显憔悴的头发以及微驼的背,汗水已经浸湿了她的衣服,后背湿了一大片,我鼻子一酸,在心里暗暗发誓以后一定要十分努力然后让我妈过上优越的生活。

“今天很热吧,你还是去坐着休息会吧,吹一下电风扇,这里有我一个就够了。”

“我不热的,我来帮你洗。洗这个生菜是吧?”我端起放在一旁的生菜往水池那边走去,打开水龙头,开始一片一片地洗,水流哗然的声音很像我内心在持续不断地滴血。

菜端上桌的时候,我才发现妈妈做了我最喜欢吃的菜——红烧鱼,刚刚洗了菜直接递给了她,也没注意切菜台上另外的菜是什么。我哇哇乱叫说我妈真体贴,懂女儿的心思,真是我亲妈,妈妈以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催我赶紧吃,时间也不早了,我这才低下头吃起饭来,同时也催她收拾好了厨房就赶紧过来吃。

她从厨房出来问我:“你和木槿有没有在一个班?”的时候,我正在和一根顽固的鱼刺作斗争,它黏在了我的筷子上怎么也弄不下来。

“我们在一个班,她成绩也很好,所以我们被分在了全校最好的九班。”说的同时我终于把那根鱼刺给弄了下来,这根鱼刺搞得我差点没把眼珠子给抠下来,以逮住它千刀万剐泄我心头之恨。

“那这样挺好的,你们俩这么多年的朋友了,在一起还可以互相照应。改天让木槿过来家里吃个饭,自从你们初中毕业我还没有见过她。这孩子,毕业都这么久了,也不说来看看我。”妈妈边吃着饭边以一种疼爱的表情嗔怪木槿不去看她。

“好啦,我问问她什么时候有时间,她一有时间我就让她过来吃饭,你也知道的,她爸妈逼她也逼得很紧,平时还得苦练古筝。”

“抓紧时间吃饭吧,这种事先放一边,她想过来的时候自然会来的。”一开始就明白我妈是那种对待什么事都很随和,也不会去计较太多的人,所以也没有太刻意地去劝慰她,可不,这么一小会儿就改变态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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