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供水工程是一项保民生、得民心、稳增长的惠民工程,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水利部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已达到90%,比原有计划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2025年达到88%提前了两年。然而,仍有地区自来水通了,却存在收费标准不统一、不透明,收费人员不固定、不专业等情况,严重危害了群众权益。
2024年4月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将解决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不高问题列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行动,狠抓落实,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吃水保障问题,但农村自来水管理涉及到人员、制度、监管等,环节多、链条长,涉及部门多,影响基层治理水平。所以,仍要下大力气持续整治,确保农村吃上“干净水”、“安全水”“放心水”。
确保农村吃上“干净水”,要主动作为、强化监管。2024年来,山东省纪委监委紧盯责任落实,统筹运用各类监督力量,织密监督网络,有效解决了济宁、菏泽等地部分工程存在水质不达标隐患、水费收取不合理、供水环境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因此,要联合水务局、镇级政府等共同开展行动,主动出击,加强实地调研取证,利用“小微权力一点通”平台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进一步提升监管透明度和效率,对违规现象严肃追责问责,坚决纠治漠视群众利益行为。
确保农村吃上“干净水”,要完善制度、协同处理。要制定农村自来水管理细则制度,全面促进农村供水规范化,提高违规成本,稳步加强小微权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要明确农村供水工作要求、整治重点、职责分工和监管方式,将单打独斗转变为协调联动,将局部治理拓展到全局整顿,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形成综合治理良好局面,有效改善小微权利政治生态。
水是生存之本、生命之源。我们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和措施,对农村供水工程方面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厉打击,让亿万农村群众可感可及,以更加充实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享受国家繁荣富强的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