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洛杉矶、圣彼得堡、纳瓦霍国,到处都有人死于非命。死人、凶手和侦探,好一条食物链。
1.《繁花将尽》
繁花将尽,听着就是一股子开到荼靡的味道。“丹尼男孩”战胜结肠癌,又落入前列腺癌的手里,好在后者杀起人来慢得很,他也有时间继续往那份过往死者的名单里添名字。这单子现在长得不得了。跟预期的一样,想退休的侦探一周目一定达不成愿望,很可能还会立起参天大flag,Scudder不负众望地被人盯上了。还记得《死亡的渴望》里那个落网的连环杀手么?他回来了,技艺比从前更纯熟了些。《死亡》好比上一季的season finale,《繁花》则是给悬案扎口的new season grand opening。鉴于Scudder系列到此并未写完,所以倒也不必太为主人公挂心。该担心的,是那些没有主角光环笼罩的角色啊!
2. 《衣柜里的贼》
伯尼闯空门遇命案,strike two。布洛克的男主角们是不是都讨厌健身?斯卡德会套上风衣走过好多条数字序号的街道,伯尼就宁肯吞两粒阿司匹林,等着这念头自动打消。作为一名职业小偷,伯尼的保密工作显然做得不到家,结果阿猫阿狗都找机会就借此摆他一道,还有索贿得理直气壮的雷警官,幸好收了钱知道做事。上一回的事故教会伯尼进门之后先看家里有没有未被发现的尸首,这一回大约是“别贪婪、要谦逊”?从故事结构上来看,伯尼破案更像是波罗那一类的(当然,打探线索的时候要多用点手段,毕竟他的身份常常见不得光)——拼凑出真相就把相关人士聚到一起,一举指出真凶,逮捕人的活儿还是得雷警官来。
3.《喜欢引用吉卜林的贼》
伯尼开旧书店了,伯尼又搅进杀人案了,伯尼又有漂亮女助手了。所谓“贼心不死”,大概就是书老板伯尼这样的情况,好歹是门手艺,总不能丢下。雅贼系列的每本书,大家最期待的,大约就是伯尼陷入麻烦的那个瞬间——哦,这回是这么倒了霉的。价值连城的收藏级旧书惹来多方势力争夺,甚至闹出人命,结果不过一场镜花水月,这个设定与《马耳他之鹰》里头的那只鹰似乎有些相似。
4.《研究斯宾诺莎的贼》
伯尼又闲不住了。确切地说,他从来都没闲着。把相关人士都聚集到葬礼上,再当着警察的面指出真凶,这种方式真是古典。不过为了达到目的,小小陷害和谎言都不会让伯尼良心不安的,麻醉一条美丽的汪星人当然也不会。人为了利益而变得有攻击性,人类对伤害又有着共同的意愿,多么脆弱的躯壳啊。
5.《杀手》
如果不是译本蹩脚的语言风格,我会很喜欢这一本的。动不动就“不是盖的”,也不知道是看多了台湾电影,还是太喜欢周董。然而故事是很有趣的故事。杀手Keller是伯尼和斯卡德之外的有一种风格,又一个世界的人生。小说的背景离开了纽约——这是当然,杀手要跟着客户的合同指示走。他有时用枪有时用刀有时推人下楼,偶尔也会发生杀错人或是被委托人诈的情况,然而,没什么是会困扰他太久的。毕竟,能用杀人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可惜那条名叫“士兵”的狗被粉红脚趾头的姑娘带跑了,这个特殊行当,对想出双入对的人可是不太友好。
6.Crime and Punishment
《罪与罚》这样的名著该怎么下手写书评?庆幸自己看了英文版,不然大概会淹死在五厘米长的俄国人名里。在Raskolnikov的迷乱、半梦半醒、不可自控的游荡中,几乎很难意识到,这不过是发生在两星期之内的一个故事。人人都有犯罪的本能,只等被不可知的力量推上一把,就能说服自己,完成身份的转变么?如何定义犯罪?在“认领”犯罪的“权利”这件事上,Raskolnikov也认为是“能者多得”。这本书中有太多近乎宗教式狂热的场景:驱赶幼子街头卖艺,吐血而亡的Ivanovna、向警察自首的无辜者、Sonya为Raskolnikov读新约里Lazarus的一段……Sonya不出意外地成了Rodion的救赎者,Dunya也似乎找到了归宿。两条人命的代价,是西伯利亚的9年。我仿佛看到了伍迪艾伦的镜片一闪。
7.《黑名单》
杀手凯勒有根“凶手的拇指”,这是他“女朋友”发现的。他不喜欢别人这么称呼她,因为两人只是送送花睡睡觉的简单关系。接单,杀人,it's nothing personal,杀手也是压要赚钱过生活的。譬如凯勒惦记的那套邮票,还有那幅树的画像。集邮是个格外安静的爱好,收到邮票,镶进册子里,像是老式放映机里投出来的片子。集邮的杀手,听上去应该过得挺岁月静好,直到有同行觉得凯勒是个需要抹杀掉的竞争者⋯⋯布洛克对占星术是有多大的执着呢?让凯勒开始认真产生了危机意识的人,竟然是个占星阿姨⋯⋯
8.《谁的尸体》
委实不算太有趣的一本,战线拖得太长,让人容易中途走神,权当是了解一下基本人设。彼得勋爵、帕克,和老仆邦特是破案组的铁三角,外加一位唱反调的警察,后者是老派推理里那种不会破案且顽固至极的形象。有PTSD,穿着孔雀花睡袍的勋爵大人走来走去的样子,外加指挥着邦特做这做那的做派,都有点福尔摩斯的影子。相比案子本身,主仆之间和上流社会人士之间的互动反倒写得更讨喜,似乎跟阿婆一样,对逝去的某个年代表现出了些缅怀之意。译本比较一般,许多风趣之处都没有表达好。
9.《亡灵舞厅》
与其说在破案,倒不如说是纳瓦霍人和祖尼人的文化常识小册子,真凶本人是几乎一目了然的。印第安自留地上的警察,思考方式会与NYPD的有多大区别?Leaphorn翻山越岭地寻找那个落跑的纳瓦霍男孩,后者一心想当祖尼人,还学了些零散的祖尼巫术,不过在猎鹿的时候,还是会按照纳瓦霍的方式,留下献祭品。围绕着两起凶案的诡异宗教气氛在谜底解开后显得有些雷声大雨点小,大概是自留地风物制造出的不可知气氛提高了读者的期待值吧。
10.《黑色大丽花》
翻译得一般,语言比较混乱,且有明显的硬伤。这是个非常黑色的故事,真实案件好比“开膛手杰克”一类的悬案,洛杉矶在这个故事里是个廉价香水混着血汗味的地方,背景里有冒出烟雾的闪光灯,和拳击场上的肉体撞击声。冰火组合的前拳手搭档,看到那两截躯体和小丑般的“人造”微笑之后,各自产生阴影,各找各的出路。无论床上厮混,还是逃到墨西哥销金窟,“黑色大丽花”总如影随形。口臭的警察,用宠物献祭的富翁,忘了英语的痴呆老父,没一个好东西呢。
11.《剥皮行者》
不要理那条书腰,不要理那条书腰,不要理那条书腰。跟《亡灵舞厅》一样,这是个动机单一手段直白的案件,纳瓦霍国的背景让故事变得有了风味。把骨头吹进人体里,就能将疾病传递给那人——剥皮行者便是这样行事的。巫术、习俗、印第安传统与现代社会并行不悖,然而一个纳瓦霍警察还是不会贸然敲人家的门,只是弄出声响等主人出来。从某种角度来说,印第安自留地上的Leaphorn就好比“少数民族”版本的纽约斯卡德,他熟悉地盘,能闻到风暴的来临,靠本能躲避危险,特型演员一样的警探,既童话又传奇。
12.《剧毒》
塞耶斯真是喜欢她笔下的勋爵,于是干脆在故事里让他爱上了“自己”,虽说这场爱情开始的理由,大约跟谷阿莫的“她跟外面的那些女人好不一样好特别哦”差不多。这个译本的语言,仍旧非常,非常一般⋯⋯比较生动的部分是,勋爵使用了个胆大心细会“通灵”的女助手来帮他跑腿(听上去越来越像Suchet版波罗里的柠檬小姐了)。真凶使用了好比都市传说般经典而老掉牙的投毒手段,跟罪犯比起来,还是侦探更狡猾些。
13.《瘦子》
风格跟《马耳他之鹰》迥异的一本。(前)侦探不冷硬,甚至从头至尾都没有为破案投入过太多心力。他一边跟老婆调笑着,一边被疑犯的妻女们纠缠,倒也并不嫌烦。死者有种并没得到足够重视的感觉,警察这里闻闻那里嗅嗅,今天怀疑你明天怀疑他,suspect pool似乎是靠他们自己死光光而逐渐缩小的。全书最规整的大概就是末尾的“侦探讲故事”部分,其中依然有各种“我估计”和“应该是”。话音落了,书也就写完了。
14.《班森杀人事件》
非常工整的推理小说。全能侦探万斯相貌英俊能推会算懂艺术会打架,第一时间发现真凶然而十分“体贴“的用了一本书的时间引导总检察官大人逐个排除疑犯,其间无数次炫技并对警察们进行了智商碾压;“我”自然是将万斯奉若神明的“华生”,负责记录办案过程并适时发出“Genius!”般的感叹;其余的警务人员,无论是跑腿的收集证据的还是实施逮捕的,存在的意义都是为了衬托万斯那傲然的地位,因为或早或晚,他们都得臣服在他的推理之下。至于suspetct pool的品种也是一应俱全:不想相认的母女、互相打掩护的骑士和美女、骗子、花花公子、被当做烟雾弹的无辜老实人。啊,这个到处都是金鱼的世界(万斯翻了个高贵的白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