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孟德斯鸠的身份(认同)
父亲去世后,孟德斯鸠根据父亲遗嘱继承了财产同时被赋予双重使命:保持并增加家产,维护兄弟姊妹之间的和睦,同时还要记住双亲为能使他继承这份遗产所做的种种努力。在伯父的帮助下,他当上了波尔多法院的庭长、成为男爵和波尔多科学院院士。当然,这些职位通常是通过购买方式获得的,对此孟德斯鸠有自己的认识:“不学无术者众,才学之士只是凤毛麟角。两者甚至常常难以分辨,难以不搞错。因此,既然富人有钱可花,而且能受到良好教育,让他们担任公职最好。”(《孟德斯鸠传》P55-56)。他的这种想法与当时社会公开的卖官鬻爵之风有关,在当时看这并没有什么不妥。他在《论法的精神》中对此也有过分析,他说:“公职是否可以买卖?在专制国家里,是不可以的;因为那里的臣民在职或去职应由君主迅速处置。在实行君主政体的国家里,买卖官职是件好事,因为,作为家族的一种职业,它可以使人们做那些仅仅为了博取好名声而不愿意做的事;它可以使每个人各尽其责,从而使国家长治久安。”(《论法的精神》第5章第19节)事实也是如此,作为波尔多高等法院的庭长,孟德斯鸠的工资少之又少,20年的工资也抵不上为此职位所付出的资金。但是,所有人都认为,这个职位是高贵的,也是属于贵族的,而贵族同时又是地主,这是他们财富的源泉。关于财富,孟德斯鸠认为,“财富是一种社会地位,而不是钱财,它的好处仅仅在于使我们引人注目;财富使我们有了更多的见证人,结果也使我们有了更多的审判官;财富迫使我们懂得它本身的意义。我们是在一间门总是开着的房子里;财富令我们置身于水晶的宫殿之中,不舒服,因为宫殿是透明的。”(《随想录》第213(4)条)由此可见,当时人们购置官位和爵位,获得是一种社会地位。但最终孟德斯鸠还是将自己的职位卖掉了。他在司法界仅干了12年,但却积累了关于刑法的大量经验,使他思考违法和刑罚方面的问题。
在孟德斯鸠的司法生涯中,最突出的事件是1725年11月11日波尔多高等法院开庭时他发表的演说,演说题目是《审判与执法应以公平为准绳》。按照他的说法,为使司法真正成为司法,应该符合四个要求:依据充分、迅速快捷、宽严适度、一视同仁。这个演说成为法院开庭日必卖的出版物(《孟德斯鸠传》P99)。他与法院中那些著名的法学家、知识渊博的人文主义者、精明的政治家一起努力,成为王权和地方割据势力的政治抗衡力量。但是,他对法官的工作也有深入的思考,认为法官只考虑自己的用心是否纯真已经不够了,还得依靠学识,并且终身不懈地努力实践。他指责那些不合格的法官:
我们来到你们面前,而你们却让我们蒙受羞愧和耻辱;你们看到了我们的伤口,却不想在我们的伤口上敷些油膏;当我们在离你们很远的地方受到侮辱时,你们愿意帮我们争得公道,但有人在你们眼皮底下给我们更大的侮辱时,你们却什么话都不说;你们,高踞于法庭之上,我们把你们当作神明,但你们却一声不吭,就像泥塑木雕的神像……谁能说你们不是无端攻击我们的哪些人的同伙?谁能说你们不因我们的失望而高兴?谁能说我们不该指责你们有罪而只能说你们有缺点?(《孟德斯鸠传》P100)
对于效能低下的检察官,他是这样批判的:
任何时候你们都可以不让我们知道实情,只让我们看到局部和表象。你们可以捆住我们的手脚,规避或滥用最正确的条款;你们一边不停地向你们的当事人展示公正,一边却又使公正对他们总是可望而不即;你们让他们对解决抱有希望,而又总把结尾推向未来,让他们在错误的迷宫里蹒跚。在这种情况下,你们越是机敏越是危险。(《孟德斯鸠传》P100-101)
孟德斯鸠还是拉布莱德庄园主,他的庄园里种着各种农作物和葡萄,他一生中的忧与喜,也多半与拉布莱德和加龙河沿岸的葡萄园经营与发展,以及所酿葡萄酒的情况所左右。他在1715年左右参加了波尔多科学院编纂的《葡萄栽培问答》的起草工作。在他的土地上,孟德斯鸠毫不妥协地让人尊重他的权利。他毕生都在同对他的司法权限和封建特权提出争议的王国政府斗争,反对国王政府侵越他的权利。孟德斯鸠顽强地保护着他的利益,利用一切司法对策,求助于波尔多和巴黎的法学家们,打了无数的官司。孟德斯鸠的资产颇丰,但他喜欢的并非财产本身,而是把财产作为一种最为有效的手段,用以维持他的社会地位,保障他的子女教育,使他以自如地生活而不背上为了得到青睐、地位和金钱而向上流社会的大人物谄媚的黑锅。他主张的是,财产要和一个人的身份所需相适应。不适应的情况莫如“拥有与其身份不相适应的过多财产,一般来说是个不幸,因为花的时候不能不像个暴发户,存的时候又不能不像个守财奴。”(《随想录》第1387(1135)条)
孟德斯鸠是波尔多科学院的成员。这个组织成员一般都是些具有独立思想的知识分子,爱好科学、政治学和社会学,因此成为知识渊博的业余爱好者活动的协调中心,这些人有钱有闲,关心各种各样的问题,有能力资助文学艺术事业。(《孟德斯鸠传》P102)他热心科学院事业,逢会必到,为其利益奔走呼告。他在科学方面建树微弱,但他的科学意识和科学方法却为成员带来很大的启发。他发布过《论罗马人的宗教政策》、《赞诚实》、《论敬重与声望》、《古今地球史大纲》、《对自然史观察的随笔》、《论鼓励我们从事科学研究的各种原因》、《论物体的透明度》等著作,也进行过实验和观察,他敬重牛顿,更是坚定的笛卡尔主义者和忠实信徒,他对笛卡尔的评价是“这个人把和他捆在一起的人的绳索剪断了,然后和他们一起跑。他途中停了下来,可能达不到终点了。但是,是谁给了跑第一的人达到终点能力的呢?”(《随想录》第1145(2140)条) 他以精辟的语言论述了科学在人类科学进步中的作用,科学使聪颖的人变得更加聪颖、科学满足人类的好奇心、科学给人成功的希望、科学给人幸福。他认为科学院这类组织对科学思想的发展起着十分有效的作用,可以使知识得到传播,同时使科学家获得知名度、荣誉,甚至财富。他还致力于推广科学院成员的科研成果,推动对于科学发现的奖掖,号召研究者注重实用性和为地方服务。他把自己天分和性格中最具特色的东西同时施惠于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