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言与千岁

        这是一个具有逆反心理的有钱人与坚强乐观的书呆子的故事。

1

        我叫简言,但人不如其名,话很多。1997年蹦出来的娃。

        我是一个很逆反的存在。

        据说,我妈怀我时认定了我是个女孩,去医院做B超,医生也这么说,为此我妈欣喜了好久,因为她一直期盼有个漂亮乖巧听话的小公主,结果最后捧到她手里的是我这么一只雄性“窜天猴”。小学时家里人一直想把我培养成一个品学兼优、才华横溢的绅士,结果我考试次次倒数不说,还打架、旷课、捉弄女老师(把小强丢进她衣服里),一时成了风靡全校的混世大魔王。尽管如此,但大家都觉得我虽然顽皮点、狂妄点、放荡不羁点,但好歹勉强算得上是富家子弟,长得也看得过去,审美、衣品、形象应该不会含糊到哪里去,但看到我顶着鸡窝头,身着大红色T恤,青绿色沙滩裤(上面还有红艳艳的牡丹花图案),脚踩“十五元两双”的黄色人字拖,大摇大摆地晃进教室时,全班人几乎同时喷了一口老血,而我则淡定地叼着从幼儿园某个小朋友那里抢来的一毛钱仔仔棒,在一阵哄堂大笑中悠哉悠哉的走到了桌位坐下,我这种另类辣眼的装扮,直到上了初中才逐渐得以改善。

        同样的,在所有人觉得我已经叛逆到无可救药了,进入青春期一定会更加无法无天时,我却又一次让他们“事与愿违”了。仔细回想,我的整个青春期多数情况下都安分守己,只做过两件疯狂的事,第一件是发生在初二时的那次午夜逃学,第二件便是喜欢上了千岁。

2

        2011年,我14岁,上初二。

        那一年是我的厌学期。

        依稀记得是在十月的某个夜晚,我失眠了。辗转反侧间,烦躁与压抑如同粗糙的大麻绳缠绕全身,勒得我喘不过气。一个念头从我的大脑中忽闪而过:逃走吧。于是我真的在凌晨一点半从宿舍里偷跑了出来,并翻墙逃到了校外。或许我只是单纯的想透透气而已。

        我在空无一人的街上漫无目的地行走,抬头,只有一弧镰月,它的刀锋被暮蓝天色温柔地啃食,交合处有白柔光轻轻照亮树影。我恍恍惚惚地游荡,像极了一个没有温度,没有思想的孤魂野鬼,多希望可以一直这样空洞地走下去,什么都不用做,什么都不用想。不用接受老师唾沫星子满天飞的洗礼,不用整天埋头苦写堆积成山的卷子,也不用忍受过这学校三点一线枯燥生活的煎熬,多好……

        “喂,小子。”

        我怔了怔,耳边只有呼啸而过的夜风。我继续往前走。

        “喂,说你呢!”

        这下我听清了,原来不是幻听,真的有人在叫我!

        我诧异地回头,两旁砖墙隔得极远,有零零数盏昏暗壁灯,壁灯投出的光影过于黄瘦,像一个干枯老太太打了个萎靡的哈欠,衬得少女的脸如白玉,就像牡丹枝头一夜露水,新月初芽皎洁月色,又或者窗格外的新绿竹叶,干净明亮。

        她缓缓走进,裙尾和发丝都被风轻轻扬起,在漆黑如浓墨的深夜中,闲的格外缥缈、虚无、不真实,仿佛全世界只有我和她两个人。事实上,这个时间,这个地点,也的确只有我们两个人。

        “你大半夜的不睡觉,在街上扮鬼?”虽是戏谑之言,但她的声音很好听,轻柔悦耳,如泉水叮咚般不紧不慢,王维的“清泉石上流”说的应该是她吧。

        “你不也是?”我反问。

        也不知为何,平平时别人讲一句,我得顶十句,现在却怯声怯气的,不敢多说话。可能是由于此时站在我面前的是美人吧。

        她轻笑,眉眼弯弯。努了努嘴,却什么也没说。沉默了一小会儿,她抬手拍了拍我的肩,语气爽朗:“回去吧,不管什么烦心事,睡一觉就过去了。You will be fand,ok?”然后转身离开,走了两步,似乎有点儿不放心,又回过头:“喂,你可别想不开呀,要像我一样活到一千岁!”她清秀的脸绽开明媚的笑,眼眸嵌着星河大海,清澈明亮。

        我望着她渐行渐远的背影,心脏怦怦直跳,有小鹿在乱撞。

        我大声喊:“我不叫“喂”,我叫简言!”

        她没有回头,但挥了挥手,示意她听到了。很快,那抹娇小隐入了夜色,消失不见。

        活到一千岁?我愉悦地笑了。

3

        回校后,我由于那次冲动的小疯狂受到了学校的处分还写了三千字检讨。此后我安分了许多,倒不是为这次犯错做了什么深刻反省而痛改前非,而是我除了喜欢与人对着干外多了一个更重要的爱好:一到周末便到那个僻静、两旁装有壁灯的巷子里散步。我盼望着能在那里再次遇到那个要活一千岁的少女。我把她写进日记,擅自称她为“千岁”。

        可是很久很久,我都再也没遇见过她。久到不看日记本,我都会忘记曾经有这么一个人来过我的世界。仿佛在那个凌晨的邂逅只是南柯一梦。

        2013年,我16岁。混了个毕业证,我爸砸了不少钱又托人找了关系,才好不容易把我弄进了一所私立高中——B中。

        B中的附近是A中。A中是市里的重点高中,汇集了来自各地的尖子生,任教的也都是些一级教师啦,特级教师啦,总之师资雄厚,能考进A中的都是“别人家的小孩”。

        “但那又如何?不过是些书呆子。”我嗤之以鼻。

4

        当我以为这辈子都不会遇到千岁了,我却又戏剧化地看到了她。

        开学第一周的周末,大嘴把我拖进了A中校门口的咖啡店——啡语。

        大嘴是我发小,唯一爱好:好色。唯一能胜过我的:比我话多。

        “老简,不是我吹,A中美女满天下,还都是学霸!不像咱B中,全是娇生惯养的大小姐,一身的公主病。”说完,大嘴端起玛奇朵,像喝啤酒一样一口闷了。

        我默默翻了白眼:“所以你把我拉到啡语就是为了让我陪你看雌性书呆子?”

        “呸呸,什么雌性书呆子,是美女学霸!嘿嘿,我可是做足了功课,看呐,这个咖啡店正对A中校门口,别说人了,就是飞出来一只蚊子也看得清清楚楚。”

        “一天到晚没个正经。”我抄起靠椅上的抱枕砸了过去。

        店里放着肖邦的《玛祖卡舞曲》。我往落地窗外不经意一瞥,便再也挪不开目光。

        窗外云淡风轻,光晕斑驳。

        黑色的及腰长发温顺撒下,白色棉布裙,淡粉色双肩包,白色红边帆布鞋……是千岁!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抛弃大嘴追出去的,不知道我是怎么牵起她柔软细腻的左手的,不知道我是怎么拉着她穿越车水马龙,灯影繁华,人流如织的,我只知道此刻我和她站在我们第一次遇见的两旁装有壁灯的巷子里,这个我徘徊、找寻、等待了她一年的巷子里。

        然后,我紧紧地抱住了她。

        巷口缅桂花的枝丫被满树的花朵压弯了腰,被微风带动出一阵内敛的香气,充斥我鼻尖的还有千岁身上淡淡的清香。

        我知道,我做了第二件疯狂的事情:简言喜欢千岁。疯狂的,喜欢着。

        后来,我知道了,千岁的爸爸妈妈在她很小时就出车祸永远离开了她,一年前的那个夜晚,与她相依为命的外婆突发脑溢血,在医院抢救无效去世了,她无法接受事实,哭着跑出了医院,一直到了凌晨才回去,路过这条巷子时看到了魂不守舍的我。

        善良的千岁呀,你是如何抑制自己的悲伤,笑着鼓励我的呢?

        她告诉我,外婆去世后,她就卖掉了以前的老宅,在离她学校很近的地方,租了个狭隘阴暗潮湿的地下室,白天去学校努力读书,晚上便到离家不远的超市里做兼职。终于考取了A中。

        她的语气很平静,我不知道,她是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做了多少的困兽之斗,经历了多少的磨炼才得以如此轻描淡写地微笑着诉说自己的不幸。

        她说:“村上春树说过‘尽管眼下十分艰难,可日后这段经历说不定就会开花结果。你看,我熬过来了,于是考进了A中的重点班,我现在学费全免哟。”她笑着,正如我初见她时,清秀的脸绽开明媚的笑,眼眸嵌着星河大海,清澈明亮。

        “你A中的,原来是书呆子啊。”我装作意味深长地看着她,开起玩笑。

        “你B中的,难怪一身铜臭味。”她学着我的样子,也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

        我们的笑声在巷子里荡漾,随风飘向远方。

        那一年,是我什么都不行,也什么都可以的年纪。我看着她,认真的,严肃的,一字一句地说:“千岁,以后让我来保护你,照顾你,疼爱你,我们一起活到一千岁好不好?”

        她笑靥如花:“我要考上海交大,三年后,你再承诺吧。”

        我认真地点了点头:“好,我也去上海。等我。”

        我再次牵起她的手,迎着和风,穿过小巷。那是我这一生中最漫长的路,好像和着繁星奔跑完了整条银河。

5

        2016年,我19岁。

        记得三年前我向身边的所有人郑重宣布我要考上海交大时,大家都哄笑一片,说我能上个二本都是奇迹了,于是逆反的我花了三年拼了命地学,没办法,谁叫我喜欢与人对着干呢。

        最后高考侥幸压线考取了上海交通大学。

        秋天。开学。

        天穹像蓝布抖开。天上一弧白头鹎,如蓝缎子上几点黑绣,由远及近。

        我站在上交大校门口,远处,穿着白色棉布裙的千岁,拖着淡粉色行李箱,黑色及腰长发随风扬起,笑着走向我……

        2019年,我22岁。

        时过境迁。大学毕业后再次回到那个城市,爸爸不再意气风发,佝偻着背,看到我时双眸含笑;妈妈变得满头银丝,慈祥和蔼的脸上爬满皱纹;那家叫“啡语”的咖啡店早已不在;那条僻静的,两旁装有壁灯的巷子也早已拆除,变成了繁华的商业街。

        但值得庆幸,还有两件事一成不变。

        一是我仍是那个逆反的存在,仍然喜欢与人作对:别人认为我不行,我就偏偏要优秀。并且一直感谢我的那些叛逆,给了我那么多的勇气。

        二是千岁仍在我身边,我保护着她,照顾着她,疼爱着她,直到我们一起活到一千岁。

6

        于是,有钱人和书呆子去赴他们的一千年之约了。

简言与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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