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场,喝屎去吧!


“林有志,今晚我一哥们来,你待会陪我去应付一下好不好?”

来自农村的林有志,刚上大学,便脱胎换骨地改变了他高中的模样:发型由“寸头”,变成了黄灿灿的“三七分”,将土里土气的高中校服换成了跟丝一样薄的白色“长衫”,皮鞋擦得那是黑得发亮,在宿舍里一站,简直就是当代“卓别林”呀!最主要的是,开学才一周,就与宿舍的几个“打成了一片”,其中很大的原因,便是他随和的脾气。而他也常拿这个引以为豪,认为在“江湖”上行走,应当讲究的就是义气,大学好歹也是个小社会,就更应该义字当头。

“No problem!”一口流利的方言版的英语脱口而出。

周末的大学生活过得是相当的快:看看电影、刷刷抖音、逛一逛“朋友圈”、点一点“大拇指”,忙得可谓是不亦乐乎。眼睛偶尔瞟到了手机右上角的时间数字,便会大呼一声:“弟兄们,该吃饭了。”派一个代表买顿饭,匆匆了事。正所谓“温饱生困意”…眼睛一睁,便已到了黄昏。

“林有志,你咋还没穿好?”室友何勃不耐烦地说道。

“你刚才不是说你哥们要带他女朋友吗,我不得注意一下形象呀?”林有志边说边穿起了他的那比丝还薄的白色“长衫”;往皮鞋上抹了一把鞋油,擦得油光锃亮;在“三七分”的头发基础上,喷了一大圈发胶,这时,就算龙卷风来了,也破坏不了他的黄灿灿的“三七分”。

“Let’s go!”边说边打了个响指。

酒吧,宿舍楼往东北方向走三百米便到。

还未走到门前,便已听到了里面喧闹的声音:有男人的划拳声,有女人的嬉笑声,还有杯子碰到一起产生的玻璃声。林有志与室友何勃推开酒吧门,便看到他的哥们搂抱着女朋友坐在那儿等待着他俩。

“哎呀!你们可算来了。”室友哥们曹伟忽地起身说道,“老板娘,上酒!”说罢掏出了黑兰州的烟盒,“来来来,随便坐,这位哥们,你抽烟不?”林有志才发现自己忘了买烟与火,便扭扭捏捏地说道:“我不怎么抽。”“那就是抽喽,来来来,点着。”说着只见一个微胖的女人抱着一箱“勇闯天涯”走了进来。想必这就是老板娘吧。“你们先喝着,我出去一下。”林有志起身走了出去。

不一会儿工夫,只见他捏着一包利群,提着一大瓶雪碧走了进来。“来,哥们,一直抽你的烟怎么好意思。”林有志对曹伟说道,发完烟后又将烟装进了裤兜里,然后头又转向了曹伟的女朋友,右手手掌拍着雪碧的瓶盖,“嫂子,酒,就让我们这帮大老爷们喝吧,你瞧,雪碧归你了。”

“你可真是细心呀,兄弟,”曹伟喜形于色,“我替我媳妇儿谢谢你了。”说着开了三瓶酒放在了三个人的面前。

……

三十分钟之后,四个人的小酒吧,变成了七八个人的大酒场。曹伟又叫来了他的三四个哥们。“哥们,你不仗义,嫂子不喝酒,却让她跟我们打牌,我们输了,酒我们还得喝。”林有志带着微醉的语气对曹伟说道。“没关系,哥们,大家聚在一起喝高兴嘛,女人嘛,哪能跟我们喝,又何必跟她们较真,来着,满上,干了。”后面来的一个红头发的男子说道。

烟,一支连着一支;酒,一瓶接着一瓶。不知不觉,将近两个小时了。酒场上的哥们喝的不亦乐乎,就连何勃也越喝越猛。刚才的一箱酒变成了四箱,林有志旁边的酒瓶已达十三。

“兄弟们,”林有志抽着鼻子,咧着嘴,咬着牙说道,“这不对呀,四箱酒怎么我一人就喝了一箱还多一瓶?”何勃这时凑了上来,“这就是你的运气不好了,你以为‘庄家’就这么好当吗,我们每把的好牌,押小了怎么对得起这一手运气?”这句话令林有志怒火中烧,“我是被你带来的,怎么说起风凉话来了。”他想说而又止于没有说,怕坏了哥们情谊,便忍了一忍,换了另一种语气说道,“我实在喝不动了,现在时间也不早了,明天还有课,要不咋们先回,改日再聚吧。”说着便起身要离开。“不行呀,哥们,你瞧”,曹伟双臂张开,拦住了林有志,并指了指四个杯子,“你上一把庄欠的四杯酒还没喝完呢,怎能说走就走,咋们都是男人,男人就该讲究个潇洒,这四杯酒留在这儿,是要养鲨鱼呀咋的?你再怎么着也得把欠的‘账’清了呀,你嫂子可在这看着呢,别让她笑话。”这时,林有志看见曹伟的女朋友瘫坐在沙发里,右腿横搭在左腿上弯着,眉头微锁,右手夹着一支细烟,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林有志。整个表情透露出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最基本的蔑视,这种蔑视就是在嘲笑你的灵魂——一个“男人”的尊严,好像在说:“连喝个酒都这么磨磨唧唧的,还当什么男人。”

林有志忍无可忍,抄起一杯酒就往嘴里灌。可是在这种时候,别说四杯酒,就是一口唾沫也难以下咽。正要喝第二杯酒时,突然肚子咕咕地响,好像有一条游艇在里面游着,忽上忽下,那叫一个翻江倒海,一股尿意也随之而来。

“不行了,你们先喝着,我去下厕所。”说罢,拿起手机便往厕所跑。其他人也看出他快憋不住了,于是也就没再说什么。

“天呐,厕所门口在排长龙,难道这个酒吧就一个厕所吗?这附近四百米处还有一个公共厕所,我得去那儿。”林有志一边想着,一边火急火燎地奔向公共厕所。

人有三急。可一旦“急”到了极点,还找不到排泄的地方,连走路都会扭扭歪歪。林有志目前就是这种情况。只见他双手捂着腹部,两条腿颤颤抖抖,明明四百米的距离,却好似远在天边,并且越走,肚子“翻腾”的越厉害。渐渐地,由尿意引起了屎意,阵阵袭来,呼之欲出。“不好!”林有志摸了一下口袋,没有带纸。这可真是怕什么就来什么。可是现在不能回去拿纸,因为酒吧厕所肯定排不到自己,并且走了这么多路,实属不易。更重要的一点是,他想借此机会离开这个脏乱不堪而又恶心到骨髓的是非之地。

林有志急得直跺脚,已经入秋的北方晚上总有些凉意,而他穿的又是很薄很薄的白色“长衫”,额头上的汗珠居然滴滴往下掉,衣服因为汗紧紧贴在后背上,好像烈日下田间里的农民,汗流浃背地耕耘着自己的土地。林有志汗如泉涌地应付着秋天的毫无意义的酒场。他心急如焚,双眼如同兀鹫寻找尸体的眼睛一样,他寻找着纸的踪迹。这时,他发现了旁边有一家商店。

买完一包纸后,便慌忙地往厕所狂奔。

“哦!不!”在离厕所还有十米左右时,撑了一路的他有点力不从心。一股强大的气体攒足了气压,劲直地往体外奔涌,一阵阵的屁排了出来。幸亏时间已经很深晚了,路上几乎没有人,也就没有丢不丢面子之说了。可是,一波未平,余波又起,雷阵雨来临之前总是要打雷的。刚才的一通响屁,通顺了他的大肠顿时感觉到内裤黏糊糊的。不用说,屎已经拉进了裤裆。正向的这当儿,又一茬屎渗了下来,穿透内裤,直流到了小腿。

“这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林有志面如死灰,额头上的汗珠顿时也烟消云散了,突然,又一股屎意全面袭来,他想都不想便往厕所跑。

“爽!”林有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进入了厕所,拉起屎来。只见一股一股的黄色液体飙出了肛门,液体到达坑池时发出了有力的声音。突然之间,仿佛一个背着百斤麦子的农民走到了磨面房,焦急地等待白面的心情突然得到了满足。不一会儿,林有志在擦屁股时触碰到了屁股蛋子上粘着的屎。他低头一看,褪到大腿中间的内裤里装满了屎,稀稀渣渣。原来大部分拉进了离厕所最后十米的内裤里。

“这下怎么办?这可怎么出厕所门?这可怎么进宿舍?万一让他们知道了这件事,我又该钻进哪个老鼠洞里?唉,我究竟是倒了多少霉才答应了这场酒场,而答应这件事的理由又是什么,是为了哥们情谊,是为了自己的那个‘义’字,还是为了那点虚荣心?”林有志很苦恼,居然在这时反思起自己来了。人到了最无助的时候,第一时间总会想到最亲的人。而他这时,脑海里浮现出了妈妈的模样。他有一种想哭的感觉,此刻,自己好像未长大的孩子:“我想你了,妈妈。妈妈,我这时突然感觉到非常对不住您。妈妈,我没能好好听你的话,没能好好吃饭,没能好好学习。我错了,妈妈。我这是真的好想听您的训斥,尽管这训斥以前从未理解……”

“来啊 快活啊 反正有 大把时光……”突如其来的电话铃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林有志,咋这么慢,你掉茅坑了呀?”室友何勃说道。

“少废话,我他妈闹肚子呢,你们先喝着,完了我马上过来。”林有志尽量压着自己的声音,不让对方听到慌张的气息。

“我得马上解决这件事,并且一会儿还得若无其事地走出去。”

他马上想到了自己的白色“长衫”有没有粘到这令人糟心的东西。他蹲着的双腿叉到最大,艰难地站了起来。将白色“长衫”脱下挂在了厕所墙壁上的挂钩,仔细地观看了一下,才发现挨着屁股的那块儿有一小点,其他的都没事。现在唯一的困难就是下半身:内裤里面的屎以及整条腿上的痕迹。现在只有一种办法:那就是脱掉内裤,用剩余的纸收拾腿。

只见他右手扶着墙,左手脱掉了两只鞋,两只脚尖踮起并立在鞋里面,取出了裤兜里的利群烟与手机放在窗台上,艰难地脱掉了裤子,挂在衣服的上面。轻轻地将内裤往下扯,一褪出双脚,顿时感觉如释重负,松了一口长气。将包着一大坨屎的内裤狠狠地摔进了后面垃圾筒里,又将剩余的纸擦拭着双腿,之后盖在了内裤上。一切做得都如预想的那么顺利。然后又倒放着之前的过程,可唯一缺少的就是穿起内裤的情节。

大学周末的晚上总是如此寂静,几盏路灯矗立在马路两旁,指引着流浪归来的人走向家的温床。林有志走向了宿舍。

“怎么你一个人回来了,何勃呢?”其他室友问道。“我在喝的过程中突然胃疼,回来喝顿药,他待会就回来了吧。”林有志面不改色地说着,“你们谁去洗脚,咋们约一下!”其他人都相顾一笑,摇起了头。

他端着盆子坐在镜子面前,镜里的他居然没有梳“三七分”的黄毛,穿着运动鞋,一身白色的短袖配上灰色的短裤,坐在操场的草坪上,读者《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是他丢失的灵魂,从肠子里面飘进了镜中……

“酒场,喝屎去吧!”林有志大声地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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