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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通一声,最后一个人也最终化作了一堆摊在地上的皮肉。
继东安庄后,这已经是第六个村子了。
每当吸尽最后一个人的真气之后,这幅画便会自动卷起,接着自行飞出一段距离后落在地上。
离开杜迁贵家中后,他在大街上被一个进城的东安庄村民捡走带回村里,随后便一直在村落之间穿行,吸收真气。
这次在没有真气可吸后,它也同样自行卷起,但不同以往的是其并未飞走,而是维持着卷起的状态树立起来,周身散发出暗紫色的妖媚气息。
这些气息开始围绕画卷旋转,逐渐形成了一个人类的外形,并且不断收缩,直到和普通的大小相同。
紫色气息开始发出亮光,随着亮光熄灭,一个绝色女子出现在了原地。
她身上穿着紫色的衣裙,双肩裸露在外,眉梢眼角透露着万种风情。
女子睁开双眼,环视了一周,接着微微一笑,消失在了夜幕之中。
…………
万清风赶着马车走在回家的路上。
上次虽然用腾空术将妻子带回家中,却将马车拉在那荒山之中,虽然他现在实力大增,但法术的使用不光靠真气的强大,还需要技巧,但刚刚学会法术不久的他还无法做到灵活运用,对着如何带着如此大的家伙飞行一事,他目前还摸不着头脑。
因此他只有飞到那里,找到那辆车和那匹马,然后赶着车回到家中。
毕竟这是老丈人重要的财产,不能随意丢弃。
独自赶着马车,万清风的心情十分轻松。不用考虑其他人的感受,他既可以尽情奔驰,也可以悠闲赏景,一切全由自己的喜好而定。
自由的感觉真好。
万清风沉醉于这种感觉之中,以至于差点将路边的人撞倒在地,还好他手疾眼快及时拉住缰绳,这才避免了一场事故。
但那个人也被吓得摔倒在地,万清风急忙跳下马车查看情况。
“你没事吧?”
“啊,没事没事没事,是小生在路上发呆挡住了去路,这才挡住了阁下的车驾,真是万分抱歉。”那人急忙作揖致歉。他看上去二十几岁的样子,一副书生打扮,身后还背着一个竹筐,里面装有一些书籍,看样子是确实是个读书之人。
“兄台何故在此发呆?”
“啊,小生是前清庄人士,姓巩命瑞字君祥,此番前往绍兴府拜访亲戚。只因途经此地见到风景秀丽,一时诗兴大发,却又酝酿不出佳句,故而在此踱步良久,惊扰了阁下的车驾,还望见谅。”
因为这种事情发呆确实像个读书人,尤其更像书呆子。
“兄台切莫客气,不知在下是否惊扰到您的佳句?”万清风闲来无事,索性和他搭起话来。
“啊,没有没有,多亏阁下的车马到来,让小生已有诗文在胸,待我为阁下吟来!”
说罢书生清了清嗓子,在原地踱步转起圈来,同时开口吟到:
“路边好风景,胸中好心情。阁下车马至,才子低头吟!如何?”
“呃……”万清风心想这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这位到底是对自己有多大的自信,才敢自称为才子。
不过看他信心满满的样子万清风也不忍打击他,于是便含糊其词地说道:
“在下一介武人不懂诗词,只觉得兄台的诗句读起来朗朗上口,通俗易懂,就连三岁孩童都会喜欢,实在是平易近人啊!”
万清风的意思是他写的这玩意就是村口孩子唱的无聊顺口溜,但这位巩瑞显然并没有听懂。他十分开心地抓住万清风的手说道:
“兄台知我!兄台知我!小生作诗之意便是借古诗之体韵,言今人之话语,务求通俗易懂,老少咸宜,此为小生独创之诗体!唉……只可惜那些主试考官高居庙堂之上,不懂百姓之心!噫!吾之心,欲通民心于庙堂,通民意达天听!可恨无人相识,如马失伯乐,埋没与乡野。呜呼!子曰……”
看样子似乎从来都没人夸奖过他的诗作,巩瑞已经将万清风视为了自己的知音。他紧紧握住万清风的手,开始滔滔不绝地讲起来。
任由他这么讲下去,估计他能再说上一天一夜。于是万清风在适当的时候打断了他的演讲问道:
“眼见这天色将晚,不知兄台打算去往何处投宿?”
“……啊?这个……已经这个时候了?”巩瑞似乎根本没有在意时间,经过万清风的提醒他才抬头了看了看那即将西沉的日头,随后惊讶地说道:“小生记得来到这里的时候还没到正午,为何现在太阳竟已西沉?”
那几句破诗他究竟想了多久啊,万清风不禁摇了摇头,随后说道:
“不久天便要黑了,兄台如不嫌弃,上车同行如何?”
“哎呀,如此甚好,如此甚好!既然阁下相邀,小生便恭敬不如从命了!”
听到万清风的邀请巩瑞大喜过望,赶忙晚起袖子登上马车,于是二人一同乘着车子,朝着绍兴府的方向进发。
路边的一个紫色的影子默默地看着那辆马车离开,随即也化作一股紫烟消失在了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