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阴柔的雨,越让人觉得寒冷刺骨,初春的雨和秋雨大抵就是如此,这也是我不太喜欢春秋两季的原因之一。但并非所有的雨我都不喜欢,在各色类型的“雨”中,我犹爱“暴风雨”,倘若能再配上闪电和雷鸣就再合适不过了。这才是我心目中完整的“雨”。
我喜爱“暴风雨”,并不是仅仅因为它声势浩大,我更欣赏的是它的“气节”,在我认识的“雨”中,它是最果决且毫无保留的优秀“雨”类。它虽然脾气狂躁、性格执拗,但它会在到来之前摆好阵势,嚣张的叫道“老夫来也,尔等去去退去”。它嚣张跋扈的样子,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也是颇有一些可爱。不像某些“雨”类,悄悄的来,总是让人们猝不及防,若是在战场上,它们必是一支奇兵(偷袭的好手)。
我从不掩盖我对“暴风雨”的喜爱。在学生时代时,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在“暴风雨”的时候玩电脑游戏或是看网络小说。雨越凶猛、雷声越大、闪电越刺眼,我就越兴奋,心里默默地说着:再多下会儿,再大一点啊。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的愉悦感现在依然也能感受到,不得不感慨人这个物种真的是神奇。犹记得在那个时候,因为不畏惧(喜爱)“暴风雨”,我还被同班女同学所敬佩,也许在她们当时的意识中,不怕“暴风雨”是勇敢的体现,还真是有趣呢。
谈起“雨”,大多数人都有过被“雨”宠幸的经历,但在这部分人中,我猜测肯定有些人会因为这些经历而讨厌“雨”,所以他们从此就远离了有“雨”的世界。同样的是“雨”也会远离他们,且会对他们愈发的不善。我觉得我是幸运的,因为我第一次被“雨”宠幸时就是我最喜爱的“雨”下的手。那是初中补课的一个下午,就在快下课时,我发现闪电在空中随意肆虐,随后的一道惊雷,震住了许多同学。随后,班主任就果断的宣布下课,让我们赶紧回家。在收拾东西的时候,我看到其他的同学都是脸色忧愁,动作仓促,我想大概是怕雨下的急,在他们未回家前就宠幸了他们。反观我这边,气定神闲,慢条斯理的样子着实让人难以理解。从事后的角度来看,我能在高考这种严肃的考试中睡觉,也是有它的道理的,哈哈。刚出学校没多久,“暴风雨”毫不掩饰它的个性,直接开始宠幸人们了。只听一声惊呼,我知道,演出开始了。刚刚还略微拥挤的街道,瞬间就只留下了我一个人,起先的我也准备逃到房屋的遮蔽下,但转念一想,不过只是雨而已,为何惧它?但脚下的布子却开始变大,后来干脆开始跑了,一跑却发现,雨变得更大了。我明白了,原来“雨”喜欢我啊,不想让我离开。想到这我便放慢了脚步,决定和“暴风雨”度过一段美好的时光,心情也愉悦起来了,这大概就是爱吧。
暴雨中散步的经历我也曾和人提起,不过我的这种行为,他们好像并不能理解,好在我对此没有什么感受,不会过分在意他人是如何看待我的行为。也许在不同的地方,人的感知程度也是不一样的。
以前有些朋友会问我:“你喜欢雨么?”“不太喜欢”。现在的我,会说:“相比而言,我更喜欢暴风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