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粱红了,高粱红了,东洋鬼子来了,东洋鬼子来了,国破了,家亡了……”
鄙视自己拖了一个星期才看完,《红高粱》是真的好看,从头好看到尾。
不得不佩服莫言的文字驾驭力,他洋洋洒洒地笔触一看便知是在文字场上驰骋许久的产物。他的文字不精致,但浩荡。那是高密的泥土和高粱酒滋养出的产物,有浓浓的来自高密独有的气息。莫言曾说过他依附着他的高密创作,但我觉得从另一方面来看,他也把小小的高密发扬的登峰造极。
小说没有一条完整的时间线贯通,时间,地点,场景在随时变换。他可能前一段还在说爷爷余占鳌如何抗日,后一段又变成了奶奶刚出嫁时。通篇看完之后你可以从无数片段中拼凑出一个完整的故事,这种写作手法和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颇为类似。
高密的酒,高密的人,高密的狗。这些事物在莫言的笔下活了起来。罗汉被日本人活活剥皮,余占鳌对着遍地自己兄弟们的尸体冲着冷支队嘶吼,香官被刺刀高高挑起……看的人难受又心酸。
很难说喜欢书中的哪个人物,他们仿佛都是活生生的。英勇的余占鳌戾气太重,清高的戴凤莲略过骄矜。或许正因为这样,才更让人感觉到,他们是真的在高密的土地上活过,真真实实,洒洒脱脱的活过。
莫言初获诺贝尔文学奖的那年,总有各界舆论说他有负胜名,说他原不配如此高的殊遇。但我很感谢诺贝尔奖发掘出了莫言,让我可以在有生之年去读他,去品他,去被他的文字感动。
高粱红了,高粱红了,高粱,又红了……
文by米米
2017.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