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渐渐黑下来了,肆意烤晒了这个城市一整天的太阳,不甘不愿的在江的另一边慢慢消失在地平线,可不甘愿的红光依旧照亮了半天天空,像在宣告着主权,以及明日再来的决心。
从宝莱纳走出,两杯一升的白啤下肚后,整个人都有些头晕目眩。其实我的酒量应该远不止这些,只是如果一个人想喝醉的话,或许都不需要酒精,让人酒醉的,只是想要醉的念头本身而已。耳边传来张信哲的情歌,太想爱你,转头望去,一个25岁上下身高172到175公分的消瘦男子,正靠在观景平台的一角,抱着一把七成新的木吉他自弹自唱。说不上唱的多好,他的络腮胡让我想起了迪克牛仔,歌声饱含感情,有一种不协调的美感。记得女友和我说过,她某次经过时看到一位游客给了歌手50大洋拿起吉他自己唱起来,结果难听到把所有路过的游人都下了一跳。哦不,和我说起这段的那位姑娘已是前任了。
到底是什么时候分手的呢?是三个月前还是半年?我努力在混乱的脑中寻找一个清晰的时间坐标,但所有的尝试都以失败告终。她就像一阵温热的轻风,不经意间吹入我的生活,让我沉寂了许久的内心再次悸动起来,可是当我以为自己的人生从今以后要走入一条完全不一样的轨道时,她却突然从我的身边离开,没有犹豫,甚至连正式的告别都不曾有过。是因为你不愿给我挽留的机会么?
罢了罢了,不过是漫长人生中又一个过客,人和人终究是要分别的,区别的只是时间或长或短。几个月前的痛彻心扉和无法呼吸的感觉,对于此刻吹着凉爽的江风的我,竟然感觉遥远的像似分隔了几万光年。人果然是一种善于忘却的动物啊。通则不痛,痛则不通,中医的道理竟然对感情也意外地适用,已经感觉不到心痛的,念头突然无比的通达。什么都已经无所谓了,这是我短暂的三十五岁的人生的最后一晚,在虚度了如此漫长的光阴后,今夜可是要好好对待才行呢。
走出滨江公园,在路边招手拦了一辆出租车。“去哪儿?”“华尔道夫酒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