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作家是讲述着故事的三毛,1948年,她随父母迁居台湾。1967年赴西班牙留学,后去了德国、美国。1973年定居西属撒哈拉沙漠和荷西结婚,1979年荷西离世后,她回台。1991年1月4日,三毛在医院去世,年仅四十八岁。
她短暂的一生让我们惋惜,可又如她父亲说的:“生命不在于长短,而在于是否痛快的活过。在这一点上,我虽然心痛她的燃烧,可是同意。”
突然想起了赵雷的歌里唱的:北方的村庄住着一个南方的姑娘,她总是喜欢穿着带花的裙子,站在路旁,她的话不多,但笑起来是那麽平静优雅,她柔弱的眼神里装的是什么?是思念的忧伤…让我想起了天堂的三毛。不知此刻的她是否依旧在观察着这个充满故事的世界。
我喜欢三毛的文字,喜欢她的故事。有一晚当我静下心来写规定题目:“我最喜欢的作家”时,我开始思考,为什么我会特别喜欢三毛呢?读她的文字我究竟收获了什么?我喜欢她的洒脱和自由,我羡慕她的自由,我是一个相对拘谨的人,但我内心是渴望自由自在的生活的,可,我却总是做不到。改变自己是痛苦的,尤其是多年形成的性格,而通过读书,我可以变成我希望自己长成的样子。就像我看到沙漠中提着鞋独自行走的女子,看到公园长椅上一个卷发女生穿着风衣板鞋蹲坐着一个人喝酒的照片,我特别喜欢那个状态,那种轻松自在,无拘无束的状态。
有时候我也会给自己做心理建设,人生这么短暂,为什么要那么拘束呢?不用自卑也不要怕说错做错,每个人都是别人生命中的过客,过客而已,又何必去在意旁人的看法。活出最真实的自己,才能让生命充分地燃烧,所以,我要改变,慢慢地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我最喜欢的作家、南方、过客)
后记:每次跟随着作文要求书写的时候,通过自我对话都会发现,原来写作还有一个作用,就是可以通过文字去思考,去了解更真实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