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闻人歌
“阿水啊……”公爷想了想,不知道有没有想起我是谁,“你多大了呀?念书了吗?”
“公爷,我二十了,今年刚上大学。”
“二十啊,”公爷慢慢地放开我的手,嘴里絮絮叨叨地,“二十好啊……真年轻……”
明公子呢,是一个喜欢坐在老巷子里搓着冬枣的老头。
那条巷子里的房子很矮,树很绿,天很蓝。经常在巷子里跑跑跳跳的人都不高,而那些高的人又看起来很老。有人喜欢喝牛奶,所以生锈的牛奶箱的门仍在开开关关。还有人喜欢看报纸,清晨的时候,那家人房门低下会塞进一份报纸。跟报纸一起进来的,还有那户人家的信件。
街口的大树前经常坐了一群吃茶聊天的老头老太太,每天准时准点都聚集在这里,就像首脑们开重大会议一样。有的人慷慨激昂,有的人老神在在,还有的人粗声粗气说话好像吵架。明明都是些家长里短,却能讲成国家大事,就像是一匹匹不甘于安逸的老马。
当然有一个老头除外。
他看上去比那群老头老太太们都大。年纪太大,就没有力气说话了。他不爱跟他们坐在一起,而是坐在自家门前的藤椅上晒着暖烘烘的太阳。游荡在这条巷子里流浪者喜欢坐在他对面拉二胡,就像是开个人演奏会,老头一边听,一边用干枯的手搓着一颗冬枣。把冬枣搓热了,他也不吃,因为没有牙齿吃不了。
他是我们家族里的一位长辈,叫明公子。咚镪咚镪,绝非是那个戏文里喜欢和佳人花前月下谈论风月看起来病怏怏的一无是处的黄脸公子。
而是,姓明,名公子。
据说,明公子本人有记忆起就极其厌恶这个名字,因为怎么念听起来都怪。跟他关系好的,张口闭口就是公子公子。而跟他同辈的小弟喜欢叫他“公子哥”,听得他一身鸡皮疙瘩。等明公子到了一定岁数,说话有了分量时,他自封“公爷”,这家里家外,都得这么叫他。
若是再叫他“公子”或者“公子爷”,他两眼一瞪,胡子一吹,翻脸!
那么,为了照顾一下长者明公子倔强的脾气,下文统称他为“公爷”。
公爷打小就住在这巷子里了,那个时候这一片都为这样的面貌,公爷他们家算是富裕的了。公爷也算是争气,年轻的时候肯干又吃苦耐劳。先是去日本上学,后又去德国深造,回来时带领一帮子徒弟,成天东奔西跑,修路修桥修庙。外面的人都称他为“明工”,工程师的工。
后来公爷出自传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我们那好多政府投资修缮的古建筑,公爷都被指名参与进来画过图纸。他把这些“小事”附上图详详细细地写进书里,往事被唤起,自然又得赞颂一番。
公爷和他的夫人共育有一男二女。听会芳嫂说,他的夫人年轻时是个卖相极好的大美人。还是黄毛小伙的公爷跳脱世俗狂浪了一把,大半夜的骑着单车把夫人追到了手。
会芳嫂之所以会知道这事,因为会芳嫂就是公爷的其中一女。公爷的两个女儿分别叫会芳和会琴。会芳排名老大,老大老大,一生下来就注定要背负的东西多些,而家里年纪最小的不是会琴。虽然公爷没有重男轻女的思想,但是当他的夫人又一次怀胎十月生下来是个男孩时,他的眼角不禁笑成了一朵花。公爷激动得一拍大腿,最小的孩子名叫“明九哥”。
这个让公爷激动了好几天没睡着的孩子明九哥,只让公爷省心了十五年。十五年以后,再乖的孩子都会变得有点叛逆开始有自己的想法。更何况是明九哥,从小奔跑在巷子里长大的追风少年,其实脑子深处暗藏着桀骜和不逊,等到时间一到,就开始像疯长的水葫芦,难以遏制。
明九哥的青春活得就像是现在的偶像剧。打架逃课样样不学好,最让公爷忍受不了的,是明九哥要按照自己的审美选老婆。虽然当年公爷豪放了一把放手追夫人,但这是他觉得他这辈子做得最跳脱的一件事。在骨子里,公爷还是个很传统的人。他年少的时候,安分读书,后来依着家里人的想法出国、选职业。工程师这个职业他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不喜欢,只是赚的钱多一点多受人一些尊重。公爷这辈子做这个,他自然也希望明九哥可以子承父业。
可那天明九哥说:“爸,你借我一点钱,我要做生意。”
明九哥要经商,公爷当然不同意。公爷这个人又硬又倔,等自己能做主一个家时,他把这种性格发挥得淋漓尽致。公爷粗着脖子和明九哥在家里吵了三天三夜,闹得鸡飞狗跳。最后公爷被气出了病,还躺进了医院。其实小孩子有梦想想要点钱,大人哪有不给的道理。钱最终还是给了明九哥,不过不是公爷给,是公爷的夫人在公爷生病住院时偷偷塞给明九哥的。
后来明九哥第一次做生意成没成功,那我就不清楚了。我认识明九哥的时候,他已经自立门户,按照自己的审美标准娶了老婆。只是听说,他买房子的钱大部分都是公爷出的。他老婆的脾气比公爷还臭,说话嗓门比公爷还大。中年的明九哥活得完全没有像青年时那样张扬了,他被夹在自己老婆和公爷中间,越活越像个软蛋。
好在公爷还有两个女儿,好在公爷还有最懂事最让人省心的会芳。会芳是三个孩子中的大姐,所以等她上了年纪之后大家都叫她“会芳嫂”。会芳嫂是公爷的第一个孩子,原本公爷对她的期望最高。打小起会芳嫂就规规矩矩、安分守己,她读书时的经历就像是公爷的翻版,随着家人的意,念完了小学和中学。公爷说,不走歪路,坐姿端正。会芳嫂把这八个字牢记在心里,连吃饭都是挺直着背,手肘不挨桌,不说闲话大气也不喘一声。
起初,公爷对会芳嫂是很满意的。但是时间久了,他就发现不对了。会芳嫂规矩听话,不如说她是老实木讷、缺乏变通。她虽然事事顺着公爷的意,但这脑子好像还不够灵光。会芳嫂读了两年的高二——成绩不好留级了一年,终于她在第二年读高二的时候,经受不了种种压力,扔下笔跑回家大哭了一场。据说在此之前,公爷从来没有看到会芳嫂哭得这么凶过。公爷夫人拍着她的背安慰她说:“女孩子读那么多的书干嘛?”只有公爷一人深锁着眉头叹息:“姑娘家终究不是一块读书的料啊。”
会芳嫂十六七岁的时候就回家做事了,说是做事,不过就是帮着公爷夫人做做家务。说到底,会芳嫂也到如花一般的年纪,日子却过得清闲无趣的很。那天公爷回家来的时候,雨下得特别大,进门时左边的衣服被淋了一大块,鞋子也湿了透。公爷夫人从他手里接过伞,忍不住唠叨了几句:“怎么被淋成这个样子?不是带伞了吗?”公爷不答她的话,严肃地板着一张脸,伸手接过会芳嫂递给他的毛巾,简单往他脸上一抹就扔在一旁。公爷望了一眼有些不知所措的会芳嫂,对着他夫人说:“你跟我过来一下。”
会芳嫂从小就怕公爷,因为他脾气大,如果做错了事,他会很严厉地教训人,但是很少能见到公爷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会芳嫂绞着手指紧张地坐在外面,她预感这事估计跟自己有关。
果然过了一会后,公爷夫人红着眼睛出来,见到会芳嫂就拼命掉眼泪。她把会芳嫂搂进怀里,嘴里不停地念叨着:“我苦命的儿啊……”身后的公爷只是默默地看着这对抱在一起的母女,神情终是缓和了下来。缩在公爷夫人怀里的会芳嫂第一次看到公爷的眼里浮现出一丝无奈、难过,还有一点……心痛。
等到会芳嫂真正明白过来的时候,她已经被送到了乡下,跟她一起过来的,还有些左邻右舍一起长大的伙伴,无一例外的都是家中的长子长女。会芳嫂听到其他人管他们叫做知青,她想起临行前公爷夫人托着她的手絮絮叨叨地嘱咐着,她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一回事。只是会芳嫂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逆来顺受,在哪里做事不是做事,更何况被安排下乡的不止她一人。她想,等过了几年,她就能被接回去了。
会芳嫂终归把事情想得简单了一些。我见到会芳嫂的时候,她已经在乡下住了三十多年了,两个儿子都已经结婚生子了。其实那个时候,会芳嫂是有机会回城的。但是公爷做主把她嫁给了一个蹲着田埂上抽着烟斗的庄稼人。起初会芳嫂死活不愿意,但几年之后,她还是带着一大一小两儿子和乐和乐地进城去看望公爷一家。每次进城,会芳嫂的收获颇满,她把富余地分给左邻右舍,几年下来倒也为她博得了好人缘的名声。
会芳嫂这一生的故事基本上都是公爷安排好的,她不是没有反抗,但是大部分,她都选择了接受。明家的第二个女儿会琴,就没有这么简单了。
会琴办百日宴的时候,公爷将她抱在怀里,在所有的亲戚面前走了一圈,脸上溢满了红光和骄傲。因为人人都指着还是小婴儿的会琴说:“这女娃长大了卖相一定好看。”会琴也争气,没有辜负所有人对她的期望。我第一次见到会琴的时候,她虽然青春不再,但是红颜未老,眉目间颇有些赵雅芝的风采。
会琴不仅漂亮还很聪明,读书这方面很有自己的想法。但是就是太有想法了,会琴没听从公爷的安排,而是自己考了大专学了看护。在会琴考上护士的第一天,公爷气得喝口水都呛,他重重地往桌子上一拍道:“不像话!太不像话!”
大女儿被送去了乡下,再加上会琴从小就讨人喜欢,公爷对她自然心宽些。公爷气了几天就想明白了,那个时候明九哥还小,公爷想着,他还有个儿子,男孩子总比女孩子强。只是有一件事让公爷特别不满,那就是会琴好像偷偷背着他谈恋爱了。
那年中秋,会芳嫂带着两个儿子进城看公爷夫妻俩。公爷看着两个虎头虎脑的外孙喜欢得不得了,两眼笑成了一条缝,挂在嘴边的两撇胡子往上一翘,一手夹起碗里的红烧肉,一手叫唤着:“阿大阿海,快过来吃肉。”会芳嫂笑眯眯地看着阿大阿海争先恐后地跑过去抢肉吃,一旁的公爷夫人走过来神神秘秘地把她拉到角落里,对她说:“晓得伐,会琴啊,好像找男朋友了。”会芳嫂睁大眼睛,正要问下去。就见公爷夫人做了个嘘声的表情,又低声道:“你阿爸也知道这个事,正在气头上呢。”会芳嫂看了一眼围在饭桌前其乐融融的爷孙三,有些不解,她听到公爷夫人继续说下去:“这几天又好了点,好像听人说对方是个正经教书的。”
“老师啊。”会芳嫂伸长着脖子,不由自主地提高了音量。饭桌前的公爷一边逗着俩外孙,一边往角落里斜了一眼。公爷夫人又嘘声,悄悄对会芳嫂说:“是老师啊,那天他们走在一起还被你阿爸给碰到了。”
这件事情说来也巧。有天会琴下班回家,康勇在医院门口等她,康勇就是别人口里正经的教书匠。那个时候会琴和康勇刚刚确立关系,两个人之前又没谈过恋爱都羞涩得很。从医院出来走了大半条街两人都是一前一后走,会琴红着脸低着头走在前面,康勇在后面踩着她的影子。直到走进那条老巷子,两个人的身影越挨越近,会琴的脸也越来越红。最后康勇下定决心向前一跨,拉住了会琴的手,突然听到老巷子的尽头传来“喂”的一声吼。牵起的两只手赶紧松开,会琴哆哆嗦嗦地喊了一句:“阿爸。”巷子的尽头公爷黑着脸拎着垃圾桶。
公爷回去对夫人说,他刚才出门倒垃圾,看到会琴跟一个男的走在一起。公爷夫人问他:“你看清那个男的长什么样了没?”公爷皱着眉说,没有,当时天黑了,他眼神不好,只看到那个男的高瘦高瘦的。
好在康勇是个有担当的人,这事被撞破了,隔了几天他就带着礼物登门拜访公爷一家。公爷夫人在听了康勇的诸多传闻后,见到真人笑得合不拢嘴。公爷一开始还冷着脸,鼻孔里“哼哼”着,但当他正眼瞧见康勇时,并且发现康勇身上有股教书匠的睿智和大气时,他的脸色终于缓和下来。康勇年轻的时候卖相有多好我不知道。但我看过会琴和康勇的结婚照,康勇穿着西装打着领带,那张俊俏的脸神似陈坤。
我问过会芳嫂,会琴结婚后跟着康勇去了新城区住,明九哥在郊外又买了一套房子,老巷子里的住户都走了一大半了,为什么公爷还选择住在老巷子里?公爷在养育了三个儿女之后,也应该要享清福了。
会芳嫂说,再等等吧。
等到又过了十年后,公爷还住在老巷子里,我又问起会芳嫂这个问题时,她只是摇摇头叹气,也搭不上话来。
十年之后的公爷,就是现在坐在家门口搓着冬枣听着二胡声的老头。他变得更老了,没有力气说话,更没有力气发脾气了。他现在一个人住在老巷子里,公爷夫人在几年前去世了,会琴一家搬去了国外,一年才回来一次。明九哥的老婆脾气越来越大,越来越不待见老掉牙的公爷,明九哥怕老婆,所以来看公爷的次数越来越少。只有会芳嫂,每周都会风雨无阻地从乡下赶来看望公爷。有时候她和公爷一起坐在家门口的藤椅上晒太阳,她跟公爷讲这些年她住在乡下的事,一讲就是一下午。
正月里我去看公爷,他依然眯着眼坐在门口,会芳嫂在屋里给我俩做饭。那天阳光很好,公爷一动不动地坐在藤椅上,就像是一座饱经风霜的雕塑,地面上映出他佝偻的影子。我想给公爷拍张照留个纪念,刚拿出相机对准他时,公爷睁开眼,嘴里含糊不清地说着什么,又冲着我摇手。
公爷脑子日渐糊涂,已经记不清我是谁了。他颤颤地拉起我的手说:“这是哪家的姑娘,卖相这么好?”
我对他说:“公爷,我是阿水啊。”
“阿水啊……”公爷想了想,不知道有没有想起我是谁,“你多大了呀?念书了吗?”
“公爷,我二十了,今年刚上大学。”
“二十啊,”公爷慢慢地放开我的手,嘴里絮絮叨叨地,“二十好啊……真年轻……”
阳光照射出公爷脸上无比清晰的沟沟壑壑,那一瞬间,我的心里又多了一层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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