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一個看似很開放,但其實很傳統的地方。女生活在這片土地上,到三十歲,似乎都離不開結婚嫁人,找一個好男生陪自己過一世。
追求過驚天動地愛情的我,也是這麼想;到了三十歲,實在應該跟一個深深愛著自己的男生,天長地久。我知道,跟他肯定沒有驚濤駭浪,卻有細水長流;沒有翻天覆地的衝擊,卻有絲絲甜甜的永恆。
我想,我能夠遇到一個深愛著自己的男人,是我的榮幸。身邊所有人都在為我鼓掌,都在為我高興。
也許,唯一不高興的那個,是我。
我說,他不是我想要的人耶。
你說,沒問題,他對你好就是了。
我說,我們之間根本溝通不到。
你說,世上沒有人會跟你是一樣的。
我說,我已經在嘗試,但我做不到。
你說,完美關係是互相禮讓來維持的。
今天,我明白了一件事情。我,實在是活在一個傳統的社會。這裡不再強調至死不渝的愛情,這裡只看重四平八穩的安定。我,要嫁人;我,要得到男人照顧;我,要待老年時有人結伴。
對不起,這個人,是你,不是我。你的世界,你的價值觀,再不需要加在我身上。
我奇怪,為什麼女人一定要嫁人?如果我有能力養活自己,那,我為什麼要一個跟自己沒辦法交流的男人在身邊?
我,是獨立的女生。我,是不願受這傳統社會枷鎖的女生。我,也許今生找不到比他更好的男人。
我,決定不再屈就在傳統的束縛之中。
今天的我,終於記起了小時候我說過的話:我只會嫁給一個我很愛很愛很愛的人。
我微笑。
-------------------
這三年間,我游走在伊斯蘭世界,
看到一個又一個不自主的愛情悲劇,
這些人沒法享受自由戀愛,
這些人沒法為自己擺脫社會的壓力。
我,還殘喘著與傳統社會對抗的一點勇氣,
我,不要一個待我好的人。
我,要一個我願意為他放棄一切的人。
--------------------
古蘭經說過,
如果你通姦,你就會被石頭擲。
如果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