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成长的过程中都会结识许多新朋友,告别一些老朋友,他们像来往匆匆地过客,不管我们愿意与否,短暂地停留之后便会离开。也有一些人,我们早早地相识、共同成长,一起嬉笑怒骂、一起犯错出糗、一起交友恋爱……他们会长久地停留在我们的生命里,我们称之为——发小。
我、晴天和浩宇是发小。原以为我们仨人中的两个会变身王子与公主携手走进爱的礼堂成就童话故事般的美好结局。然而纵使你对生活有千百种猜想,现实却往往以一种出乎意料的形式呈现。
我是在一个国企的家属大院里出生长大的,至今父母仍住在那里。儿时熟悉的许多户人家都已陆续搬走,这其中就有晴天和浩宇。晴天先搬家的,大概是在我们初升高的时候,后来听大人们议论,她家的搬迁似乎与她那个当领导的爸爸有直接关系。浩宇家是前几年才搬走的,原因与浩宇相关。这些都是后话了。现在看着这个物是人非的家属大院,小时候的场景依然历历在目,仿佛那些逝去的时光就是昨天。
晴天比我大两天,和晴天相识是在我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我们住在在同一家医院的同一个病房里。我们的妈妈是好朋友,仿佛约好了似的同时怀孕了,本来她们期待着生出一男一女好定下娃娃亲的,结果我和晴天只能像她们一样成为姐妹。
三天后我和浩宇初次见面。这个两岁多的胖嘟嘟的小男生第一次见到我和晴天的时候,并没有像别人家的哥哥那样对这两个幼小的妹妹表现出爱心呵护的模样,相反,在一脸嫌弃地说出“丑东西”三个字之后便再不愿见我们。如果人的记忆可以追溯到出生之初的话,估计浩宇会后悔的肠子都青了,至少对晴天会悔不当初。
在上学之前浩宇都很少和我们一起玩,只有我和晴天两个人是形影不离的。听大人们说,晴天从小就表现出了一些与众不同的品质,不是聪慧过人,也不是调皮捣蛋,而是上一秒还是温婉可人的小姑娘,下一秒一个巴掌就把我拍哭了,自己却乐得“咯咯”笑。要不就是我们俩正“你拍一,我拍一”玩得开心,她会突然拉住我的胳膊一口咬下去,直到我的哭声把大人引来才住口。我的胳膊上已经出现一圈淤血的牙印,妈妈看着又心疼又生气,这时晴天会立马换上一副可怜兮兮地天真面孔,说自己就是牙痒痒了,妹妹——也就是我,说在胳膊上咬一下就不痒了,还主动把自己的胳膊伸过去,所以她就咬了。面对一脸委屈的晴天,妈妈也不好再责备什么,只是教导下次不可以这样了。但小孩子还没长记性呢。
大人说的这些事我是没有印象的。我对晴天的记忆是从一场惊吓开始的,也许我的记忆就是被那次惊吓按下了开启键,使得后来发生的事一桩桩一件件都清晰地留存在脑海里,至今不能遗忘。引起那场惊吓的并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只是小孩子间的恶作剧,而我的反应有些激烈,后果有些严重。
慢慢长大的晴天对于突然打我或者咬我这种简单又直接的疼痛带来的快感已经有些厌倦了,于是,她的不知道是什么构成的脑袋里又有了新想法。一个夏日的傍晚,我们正在小河边踩水玩儿,用脚在河滩的淤泥里踩出一个坑,很快坑便会被仿佛是地下涌上来的水填满,然后再踩一个坑,再看着水涌上来,循环往复,乐此不疲。晴天突然说找到了好东西,要送给我,让我伸出手接着。我乖乖地伸出双手,期待着看到一个希奇宝贝,然而下一秒却发现一只田鸡正蹲在我的手上,鼓鼓的眼睛直直地瞪着我。那一刻我忘了哭喊,也没有动手去把这个可怕又丑陋的东西摆脱掉,只是像个木头人一样站着,一动不动。直到那只田鸡自己跳到地上逃走,我才慢慢回过神来,没有哭喊,脸色煞白地回到家。妈妈看出了我的反常,追问之下我才断断续续说出了事情的经过。第二天父母带我去了医院,说是因为受惊吓,眼睛变成了蓝色,治疗了许久才恢复正常。后来偶尔会想到,如果当初不治疗我会不会就有一双外国人一样的蓝色眼睛了,自带美瞳效果,一定很酷吧。
惊吓事件之后,我们的二人组拓展成了三人行,浩宇也成了我们的好朋友。浩宇加入这个小团伙的时候有个颇为豪壮的宣言,主要是对着晴天说的——你以后不准再欺负言言(指我),你要是再想打人、吓唬人,就冲我来,我是男子汉大丈夫,不怕打,也不怕田鸡。
后来我才知道,浩宇是我妈以一天一袋小饼干的代价给我找来的保护伞。但晴天对我恶作剧的次数真的减少了,我们又整天黏在一起,像两块分不开的泡泡糖。倒是浩宇,会时不时地书包里跑出一只大龙虾、做好的数学作业本不翼而飞、课间正睡的香呢后脑勺上突然挨一巴掌,上课起立喊完老师好再坐下的时候一屁股坐地上了,刚刚站起来的时候板凳明明是在屁股下面的……每当浩宇出现这些“意外”的时候晴天都在附近,看到浩宇出糗笑得张扬又放肆,一点儿也不掩藏。一旦问起是不是她干的,承认地也是大方,仿佛是干了件光荣的事似的。浩宇既不哭鼻子,也不报复回去,他有一套理论:男子汉大丈夫有泪不轻弹,好男不跟女斗,男人不能打女人……浩宇从他那个当教书先生的爹那里学会了这些,并立志要做个绅士。晴天没有一个当教书先生的爹,也没有一个名门闺秀的妈,所以,她不要当淑女,只想开心就好。
当然,大多数时候我们还是能愉快玩耍的。春天柳树发芽,我们会去掰很多柳条回来编花环。就是把几根柳条绕成一个头围大小的圈,女生戴的还会在上面插几朵路边摘的小野花,“皇冠”便做成了。女生会戴上有野花装饰的“皇冠”,男生戴仅用柳条编制的“皇冠”,公主和王子就这样诞生了。接下来就是成亲,公主要嫁给王子。自从浩宇以保护我的名义成为我们的玩伴之后,我对他就有了些崇拜的感情。玩游戏的时候我希望自己做公主,一方面是可以戴上美丽的“皇冠”;另一方面,懵懂无知的孩童认为喜欢一个人就要嫁给他,而我喜欢眼前这个胖胖的、会保护我的小哥哥。可浩宇却不明白我的小心思,多数时候会选晴天做新娘,当时我想,他是怕晴天生气又来整我们吧。多年后回忆起那段往事,也许事情并不是我想的那样。喜欢是一颗小小的种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悄悄的种在了我们心里,经历过时间的风雨,在一个秋天的早上生根发扬。有一天长成参天大树填满我们心里的空间,但也许,就像它悄悄生长一样,会在某一时刻悄悄枯萎,从此成为心里的一道疤,一个触不到的伤口。
其实许多故事早在开始的时候便预示了结局,只是因为年纪小阅历少,又或者当局者迷,总之,我们都没看破。直到多年后,当我们开始回忆,像串珠一样把过去的事情桩桩件件地用闪着金色光彩的时光轴连接起来,才会看出那些冥冥之中早已埋好的伏笔。
晴天和浩宇的关系发生戏剧性的转变是在初中的时候。突然地晴天不再欺负浩宇,反而会笑盈盈地和他聊天。一开始,浩宇对晴天的转变很是谨慎,以为她一定在憋大招,所以处处留心。我也好几次问过晴天她到底想干什么坏事,我们都是初中生了,不能再像小孩子一样整天打打闹闹,而且欺负人是不对的。晴天把脸凑过来,笑眯眯地看着我,你不会是喜欢浩宇了吧?才没有!不要瞎胡说,我们是好朋友。直到我着急得满脸通红,晴天才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悠悠地说,对呀,我们是好朋友,好朋友不是该好好相处吗。
从此我不再问晴天,因为问了也是白问,晴天总是顾左右而言他,什么也不会说。还因为——我怕被晴天反问。在那个整天把“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挂嘴边,既不知其然,更不知其所以然的年纪,男生和女生之间的关系是很微妙的。大家想在一起嬉笑打闹,却又要表现出势不两立、井水不犯河水的样子,只有少数女生会表现出毫不在乎的样子大大方方地继续与男生玩耍,我不知道她们是天性如此,还是开窍晚,但我知道晴天是天性如此。借着与晴天关系好,我也常常被带到男生的圈子里玩耍。那时候,有晴天的地方就有浩宇,有浩宇的地方也必然有我。我们三个人就像风车上的三个叶片,围绕一个中心不停地转啊转。
日子一天天过去,晴天还是和浩宇友好地相处着,大家便也渐渐习惯了。慢慢地,我发觉这种好有些不对头。放学回家的路上,浩宇说一个笑话,其实并不好笑,晴天却会“咯咯咯“地笑上好一会。三个人一起去吃东西,晴天总点浩宇喜欢吃的,而忘了我那份。直到我明确地表示自己不是只喜欢吃薯条,晴天才会笑嘻嘻地拿过一块鸡腿,放在嘴边吹两下,递给我说,我都帮你吹凉了,不烫手,快吃吧。周末去街上玩的时候,夏天会换上漂亮的小裙子,淡淡地擦上口红,和浩宇并排走着,有说有笑,浩宇也是一副乐在其中的样子。我觉得该和晴天谈谈了。
女孩子不能早恋。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不记得自己是不是有些心虚的,也许我认为只埋藏在心里的感情都是虚假的,就像后来我安慰自己时说的——没有说出口的爱情,就不是爱。
晴天总是有一堆道理:我和你,还有浩宇,我们是不是铁三角。我是不是会给你买吃的,和你一起上街玩,还互相讲故事听。那浩宇也是我的好朋友,我们怎么不能一起吃东西、一起逛街、一起说笑话呢?
但我们就要中考了,还是应该以学习为重,不能总想着玩。
好的,我们去学习吧。
就这样,我们的谈话结束了。晴天和浩宇还是原来的样子。我似乎接受了晴天的洗脑,或者说,我愿意相信晴天说的——她和浩宇是好朋友,我们仨都是好朋友。
高中的时候,我和浩宇还在一个班,晴天却走了。这件事发生的很突然。暑假的时候我们还约好以后一起学理科,开学前几天晴天告诉我们她搬家了,要转学去另一个学校。我以为,我们就要这样分开了。
刚开学的时候,晴天每天都会给我打电话。她有一部手机,是妈妈送的升学礼物,我家的电话正好是装在我卧室的,所以我们的联系很方便。一开始我们会聊各自的新班级、新同学、新老师,我还会告诉他浩宇长高了、变瘦了,再也不是“浩宇”了。然后在第二天上学的路上把关于晴天的消息告诉浩宇,浩宇总是听得很认真。我很享受这种当“传声筒”的日子,给浩宇带去关于晴天的消息让我们的关系似乎更亲近了。后来,我开始和晴天抱怨功课难学、考试成绩不理想、作业多得做不完、觉总也睡不够,晴天会和我说某个打篮球的男生很帅、说话好听的男生很温柔、有个班草最近对她很好……每当晴天说得过于投入的时候,我便会提醒她——我们的任务是考一所好大学,现在不是谈恋爱的时候。只是晴天永远都不会听我的。
有一天,当晴天打来电话的时候,她口中的男生不再是许多个,而变成了固定的一个。
言言你知道吗,男生的手比女生的大,手掌很厚实,暖暖的,握起来特别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