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我的孩子很喜欢王者荣耀里的狄仁杰。有多么喜欢呢,他会要求我给他买有狄仁杰图片的钥匙扣,练习本,甚至还给自己取了一个狄慕的笔名,大概就是狄仁杰的仰慕者的意思吧。
一年前他开始看哈利波特,于是又迷上了那个充满魔力的世界。我们家里就又多了魔法袍魔杖还有哈利和赫敏的手办,他甚至开始写关于霍格沃茨的小说。
前几个月呢,我带他去环球影城玩,他兴致勃勃的跟我一起套上了亲子魔法袍,举着个棒子练习咒语,又喝了黄油啤酒,玩的不亦乐乎。在这个过程中碰到了花车巡游,恰好就是王者荣耀的花车巡游,我看见了妩媚多姿的杨玉环,还有威风八面的狄仁杰。立刻兴奋的指给他看,你看你看你的偶像。
他转过头看了一眼,真的只看了一眼。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妈妈我们走吧,我忽然发现自己不喜欢他了。
?!
我有些不可置信。你曾经多么喜欢他呀?狄仁杰到底做错了什么呀?
不知道,反正我忽然就觉得不喜欢了。
这些事情现在想来挺有意思的。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喜欢其实是一件很玄妙的事情。你喜欢一样东西,一个人,可能并不是因为他到底有多好,而是在那个点在那个时间他契合了你的某种需要,某种喜好。就好像幼儿园的小朋友都会喜欢熊大熊二,小学生可能就开始喜欢葫芦娃一样。
那同样,一个人、一件事不被人喜欢也不一定就说明他有多差。就像狄仁杰,这个几百年前的人物,他被我孩子喜欢的时候,他自己并不知道;他不被喜欢,他也没有改变什么。他还是原来的那个他。
想明白了,这一点就不会纠结于感情中间的得失变化,因为人本来就是善变的。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缘分这个东西,妙不可言。不刻意追求,不刨根问底要答案。做自己就好了,只要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管人家喜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