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尝过一种叫做醉生梦死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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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中外,多少能人将相拼搏一生,只不过为了那区区三两杯中物,一口饮尽,豪爽之至。恨生不逢时,不能与天下群雄争锋。

听人讲过,现在有两种酒颇为极佳之选,一首民谣,一首摇滚。

民谣,入口柔,一线喉,味道极佳,芳香四溢,醇香浓厚,经过食道流入胃中,则辛辣无比,竟叫人喘不过气,不知是酒辣还是故事感人,点点滴滴不能自已。

摇滚,则不然,细细饮入,犹如偿了一口岩浆,嘴中有一座小型火山在爆发,不过只要稍等片刻,后知后觉,一则好故事便跳进自己眼里。

但这两种酒都不如醉生梦死这杯酒,不过当我问,味道如何,他却是笑笑,低头不语。

说此话的人叫做芦笙,今天的这篇故事就是发生在他身上。

芦笙是一个乐队主唱,个子很高,身材很瘦,眼睛小小的,别看人畜无害,在哈尔滨上学那阵,这小子最能出坏主意,把阿文写的情诗送给楼下大妈,惹得楼下大妈给阿文买了好几天的饭。半夜逃寝吃火锅,等我把他们全放下去了,我问他,我咋办啊?他告诉我,啊,我忘了你,你等着吧,回来给你带点青菜啥的,诸如此类,比比皆是。

后来毕业了,联系就断了,不过就在前几日,他与我说,看我了我写的阿文的故事,说他也有故事,如果我感兴趣,就自己带点好菜,好酒和Marlboro去找他。

“喏,你的Marlboro 带来了”

“感谢感谢,放在那里吧”

“不明白,阿文和你怎么都衷情Marlboro ”

“Man always remember love because of romance over”

“行行,别拽了,赶紧讲故事”

“……”

“不介意我录个音吧”

“没事”

芦笙第一回见到古筝,实在芦笙八岁的时候,新学期第一天开学,老师介绍了一位新转来的同学,就是古筝。

古筝,人如其名,甜美安静,静悄悄的站在那里,像只小兔子一样惹人爱怜,值得一提的是古筝的一双眼睛,晶莹透亮,里面藏着深邃的大海,藏着无尽的星空,一眼,只要一眼,便被吸进去。

芦笙便是这一眼,遂眼由人动,心由身动,无法自拔,他还在想这姑娘到底是深海里的公主还是星空的天使。

那时的芦笙还没喝过酒,就已经想到,古筝,大抵是那陈年清酿,是那七月急雨,是那深冬大雪,是那词不达意的温柔,就是芦笙他的心上人,天上月。

小学时,芦笙一共和古筝就说过两句话,一句,你喜欢什么啊?另一句,你作业写了吗?借我抄一下。

所以芦笙在小学除了打探出古筝喜欢音乐,就再毫无进展了。

正应了那句老话,爱情里,男孩子,表现的从来都是胆小,女孩子,表现得却是勇敢。

就这样芦笙爱屋及乌,也喜欢上了音乐,更学习弹奏吉他。

可好景不长,小学毕业了,古筝和他分开了,两人上的也不是一个初中。

不过,芦笙一直在坚持着练习吉他,他相信,总会有那么一天,他会再见到古筝,为她弹奏一首歌。

三年匆匆而过,这期间,也有些许姑娘对芦笙表达爱意,可是,芦笙却丝毫不动心,他在等古筝。

芦笙来到了新高中,一次体育课,芦笙竟然在学校里见到了古筝,古筝这时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美得不可方物,不过不变的就是她的眼睛,还是可以吞进汪洋大海,装进无尽星空。

“古筝,是我,芦笙啊,小学同学,你忘了吗”

“阿,芦笙啊,你也在这里读高中啊”

“对啊”

“古筝,我想说我可否……”芦笙话还没说完。

“芦笙,我同学喊我,先不说了,以后常联系”古筝还没等芦笙话毕,就转身跑开了。

“给你自弹自唱一首歌吗”声音小的连芦笙自己都听不见。

这就是古筝和芦笙再次见面。再次相见,不过是轮转了几回春夏秋冬,听说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东风冬有雪,离别也不是那么难熬了。

并不难熬,就当吹了一阵凉风,赏了几回百花开,望了几次满月,淋了几场落雪!

外人常说,一见钟情,只不过是见色起意,可芦笙觉得那是怦然心动。

日久生情,不过是权衡利弊,可芦笙觉得那是思前想后。

就连白头到老,也只不过是习惯使然,可芦笙觉得那是生死与共。

自从这次相见,芦笙的灵魂就早已每天守候在古筝的身边,只是不知古筝能否感应到。

芦笙因吉他谈的棒,歌唱的好,而被邀请每天午休时在校内广播站拿好自己的吉他唱上一首,芦笙欣然答应了。

芦笙觉得每天中午,古筝都可以听到他的歌声,无论有什么烦恼,只要能为古筝这样唱一首歌,就都消失了。

芦笙整整坚持了三年,无论刮风下雨,无论感冒发烧,没有断过一天。

“喂,喂,我是芦笙,我为同学们唱了三年的歌,所以我今天决定任性一回,我今天要为一个姑娘单独唱一首甫平的《邂逅》,她叫古筝,我想告诉她,你知道吗?从我能记事起,我就总是对天上的星星着迷,可是你知道什么让我最惊喜吗?并不是遇见他们,而是遇见你”

……

偶然邂逅了你最美丽的回眸

你悄悄住进我的心头

最让我着迷的是回眸的娇羞

多想牵你的手陪我一起走

偶然邂逅了你最美丽的温柔

你悄悄住进我的心头

最让我着迷的是动人的双眸

你是我这一生最美的守候

你是我这一生最美的守候

歌毕。

“我一直都是一个人走着,风来了,我就慢慢走,雨来了,我就靠边走,打雷了,捂着耳朵走,但你来了,我就走不了了”

“古筝,我能一辈子为你唱歌吗?我会在电台这里等你的答案,等多久我都会等下去”

太阳一步一步的往西挪,黄昏也抚摸着芦笙,不大的屋子里静的可怕,静的能听到黄昏的哀叹,吉他的眼泪。

咚咚咚,有人在敲门。

“芦笙,你还在吗”

是古筝的声音。

芦笙推开了黄昏,放下了吉他,却控制不住自己心内的一面大鼓,因为实在震耳欲聋。他从未有过如此欢快的感觉,他跑向了屋门,打开了门,看到了一个初升的太阳,是那么耀眼。

“古筝,我知道我今天做的太鲁莽了,没有考虑你的感受,我向你道歉,可是,我真的……”

芦笙说话的速度犹如放炮,快的无法想象。

“芦笙,我答应你”

在芦笙的妙语连珠中,古筝冒出来一句话,虽然芦笙还没说完,却也出不说来半个字了。

就这样,也只能这样,没有比这样更好的选择了,两人就在这种妙不可言的感觉中,拉起了手,欣赏起了不太蔚蓝的天空,在嬉笑打闹的同学。

再之后高中毕业,大学毕业,两人步入社会,搞音乐嘛!花销总是特别大,却入不敷出,更何况两人都在搞音乐,古筝还可以去当老师,挣些稳定收入贴补家用,而芦笙不喜欢当老师,只能去酒吧卖唱,收入有一天没一天。

这段,我想用芦笙的原话讲述,因为我觉得他讲的话,实在好的敢叫天地换颜色。

那时候,我没钱,她也是。晚上八九点钟,我俩坐在公交车上,她头靠在我的肩膀上。头发散发出茉莉花香的味道,至今依然是我最爱的味道,她睡着了,依然带着笑。

她紧紧的扣着我的手,生怕我会跑掉,她的呼吸平缓柔情又美妙,我用脸颊轻轻的磨挲着她的秀发,打定主意,这辈子要和她苍老。

我们在灯火辉煌的一条大街上下了车,她依然跟十几年前一样,像个小兔子一样一跳又一跳,又像个傻了吧唧的大山炮。

她紧紧拽着我的衣襟,东看看,西跳跳,问东问西,左顾右盼,像灰姑娘来到装满糖果的城堡。

“芦笙哥哥,我饿了”

柔情似水的眼睛里带着娇嗔的撒娇。

我是个粗人,不喜欢矫情。可偏偏是她,也仅仅是她。我只吃她这一套。

囊中羞涩,遍寻全身,也只找到了十几块钱。想了想,只够吃一碗牛肉面。

她像店家要了两双筷子,大大咧咧的要和我一起品尝,还摇头换脑的唱着,我的牛肉面分你一半,爱相互分担。

我和她脸对脸得看着,我清晰看到她那星辰一般的眼睛,和她的少女气息。我突然想到,以后我俩结婚的宽心面大概也就是这样子。

我特别想留住那一刻,其实,我想留住有关她的每一刻,留住的是记忆,留不住得是往昔。

疼也好,甜也罢。死不放手是贪婪,念念不忘是执念。疾病好医,心魔难除。破与不破,全在一念之间。可扪心自问,望天下间,有谁舍得破?

只是,我再也吃不到那么好吃的牛肉面了。

我插了句话。

“你是不是要抢我饭碗啊?你自己完全都可以写故事了啊”

“不是我写得好,是我经历过,你只是听过,不一样的”

“那听你这意思,你俩后来分手了”

芦笙喝了一大口酒,满满的一大口啊,当他把杯子放下来的时候,不知是酒辣,还是伤心,眼睛红的吓人,我猜应该是酒太辣了吧。

芦笙重重的点了点头。

“你知道这种感觉吗?自己给自己捅了一刀,伤好了,结成疤,自己却又把疤给揭下去”

“说吧,总会好的,说出来。好的快一点”

芦笙和古筝生活了一年,与其说生活,不如说是生存,每天都过着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

芦笙觉得不能再让古筝跟着自己受苦了,他要放手,让古筝过上正正经经得好日子,可是,每回见到了古筝,之前设想的多么完美得台词全都只能卡在嗓子眼里,他实在不想看到一双拥有星辰般的眼睛掉下来一滴珍珠。

他逼着自己下狠心,找了自己乐队的女生帮忙,领着她去吃大餐,并且让自己的兄弟给古筝打电话,让古筝来接自己。

芦笙为了演好这场戏,他拼命的喝酒,拼命地喝,古筝终于来了。

看到的是芦笙牵着另一个女生的手,她只是很平静的说。

“芦笙,走吧,我们该回家了”

芦笙没听到,依然与另一个女生搂搂抱抱,畅怀大饮。

“芦笙,很晚了,回家吧”

古筝已经稍微带着恳求的语气了。

“没看到老子喝酒呢吗,别烦我”

古筝从来没见过这个表情的芦笙,面目狰狞,龇牙咧嘴,像一个怪物。

“想喝酒,明天再来啊,今天很晚了,该回家了”

“滚,别坏了老子兴致”

反手将古筝推到了地上,而芦笙却满不在意,甚至与旁边得姑娘接吻起来。

古筝愣了,她按道理说应该哭的,可是好像全身的神经都静止了一样,她的世界崩塌了,她失魂落魄的站起来。

“芦笙,我走了,你早点回家啊”

古筝就那么一步一步的挪出去的,芦笙多想追上去告诉她这一切都是假的,可是他不能,他不可以自私,古筝这么好的姑娘应该享受更好的生活,不能再继续跟着他芦笙吃苦受累了啦。

芦笙想哭却哭不出来,他在想可能是酒喝的太少,于是他不要命的喝酒,可是,怎么越喝这酒,这酒越无味呢。

也就这样,芦笙自那以后就再也没见过古筝,也在没有古筝的半点消息。

自从那以后,芦笙的世界没有爱情和梦想,他想的都是票子,只要给他票子,他连杀人放火都敢做,只是偶尔闲暇时间才会去唱唱歌,喝喝酒。

后来芦笙有钱了,只是再也不敢去找古筝了,因为他觉得他对不起古筝,无颜再面对她。

“故事讲完了,我有点难受,去躺着了,想走想留都随你”

芦笙跟我说。

“啊,等一下,其实吧,有两件事我想告诉你一下”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不知道你听没听过一个成语,叫做知彼知己”

“你自己说吧,我回去睡了”

“哎哎,第一件事,就是这个故事我听过另一个版本我给你讲讲”

古筝第一回转到新学校,大家说,她好漂亮,喜欢她。不过,只有一个人,问她喜欢什么,这特殊的问题像一颗种子一样在古筝的心里发了芽,只不过孕育期较长,直到高中,才开了花,结了果。还有呢,因为高中校内广播站的同学是古筝的好朋友,古筝向她极力推荐芦笙,让她去邀请芦笙去校内广播站唱歌。最后一个呢,其实芦笙故意气走古筝的这件事,乐队的那个女生早就后来通通的告诉古筝了,古筝之所以不回去,就是因为不想给芦笙太大的压力,可是,等的太久了,她有点等不及了。

“这第二件事呢就是,这不是录音,这是通话”

我拿着手机向芦笙炫耀着。

“至于电话另一头的人是谁,还有这故事更多的细节,还是由她自己告诉你,比较好”

芦笙呆滞的听着我说的这些话,要不是经历大风大浪不算少,我都怀疑他会不会疯。

“古筝,你进来吧”

这时,响起来了敲门声。

亦如十年前,被黄昏铺满的广播站屋子的敲门声一样,咚咚咚,敲在芦笙家的门上,敲在了芦笙的心上,敲在了十年前那对少男少女身上。

“那啥,我就不打扰了,先撤了”

我赶紧穿衣服,大步欢快的迈出了芦笙家。

回去的路上,我在想这世间所有的事情,无非就是。非此即彼,可是呢,人类这种生物,却总是顾此失彼。还在这条道路上越走越远,不知悔改。

醉生梦死,我没尝过,不过我也懂了一些。孩子的时候,我们是懵懂无知的,是醉醺醺的,因为我们认为所有美好的东西就只有美好。

成年之后,我们生活,生存,了解到了一些别的东西,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总是在做一些自己认为对的事情,殊不知,这是对别人的伤害。

人到中年,我们学会了做梦,我们每晚都会梦见,童年时可爱的自己,成年时可笑的自己,我们无比怀念那种生活。

最后,我们都会变成一个小老头或者小老太太,我们看开了这一切,我们离不开这一切,因为无论怎么做,我们都做不到完美,在死亡面前,都不是事情了。

哪有什么醉生梦死的酒,有的只是这无比操蛋的生活而已。

芦笙的家中。

芦笙抱着古筝的胳膊沉沉得睡去,古筝对着芦笙的脸说。

不要因为也许会改变,就不肯说那句美丽的誓言。

不要因为也许会分离,就不敢一次倾心的相遇。

总有一些什么会留下来吧,留下来做一件不灭的印记。

好让那些不相识的人也能知道,我曾经怎样深深的爱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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