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工作中会感到失落和厌倦吗?
时下,工作成为很多人吐槽的对象,好像伙伴们一见面,不吐槽一下工作就缺少话题。很多人的观念里,工作是养家糊口所须承担的“必要之恶”。
最常听到的吐槽是:工作太无聊、工作没意义。
然后,针对这种吐槽,直接想到的应对方法是:
跳槽!
先不急。我们不妨来看看这背后的心智模式:
目前工作无法提供我想要的价值,就通过做其他事来追求。
再深挖一下:
其本质在于,自己所做的事情,要连接上自己想要的价值。
其实,不难发现,如果目的是要让“所做的事连接上想要的价值”,除了“跳槽”或“换工作”,还有另外一途:
给当前所做之事赋予自己想要的价值。
前几天,有个律师朋友聊到工作,也发了一通牢骚:觉得工作很琐碎、没意义,希望能参与到“更高级别”的工作,比如谈判、起草合同及带领团队等。
但她就职的律所,等级森严,导致目前很少能接触“更高级别”的工作,但暂时也不想跳槽,就和我讨论处理的方法。
我问她:既然目前你必须做同样的事情,你是否还能想出几个角度,让工作满足你追求的其他价值?
朋友想了想说:或许可以通过工作修炼我的内心,这是我目前比较欠缺的部分。
笔者也出身法律行业,知道这工作很锻炼逆商。如果朋友真想通过工作来修炼内心,则工作必定有大量机会。
后来,这位朋友反馈说,她依然会遇到不少“琐碎”和“麻烦”,但过去她只会把它们看作烦心事,现在多了一个角度——于把它们看成让她修炼内心的机会,而且往往处理得非常好。
所以,给当前工作赋予另外的价值角度,工作的回报就瞬间增加了。
给当前工作赋予自己想要的价值,和通过换工作来追求想要的价值,并不冲突。
但前者的优势在于:变动小、成本低、不用牛刀来杀鸡。
提升工作满意度,未必要换工作,完全有可能在当前工作中创造出来——通过赋予它新的价值。
佛家说:一念一世界。
通过给自己当前之事赋予其他价值角度,正是通过转念而改变“现实世界”的方法。
关于这点,李笑来也有个“一份时间卖两次”的理念:拿着老板的薪水,同时给自己打工。
这一转念,即让工作价值瞬间发生变化:
此前觉得,工作是苦差,只为完成任务并领到薪水。故稍有不如意,就容易抱怨:薪水少、加班多、强度大等等。
但如果工作中还加入了“自我成长”的目标,一份工作就有了双重(甚至多重)意义。
结果是:成功地把一段时间出售了两次:一次出售给了老板——因此获得了薪水;一次出售给了自己——因此获得了成长。
当然,“成长”这概念比较抽象,具体要哪方面的成长,还得自己赋予。
了解自己想要的价值,并且发挥一点创造力,就可以把自己想要的价值融入当前所做之事中。
具有“经营之圣”美誉的稻盛和夫是这方面的大师。他甚至把自己的精神追求和人生价值都融入进了工作。
他认为,人来到世界上的目的,是为了在死的时候,灵魂比生的时候更纯洁一点,或者说带着更美好、更崇高的灵魂去迎接死亡。
而工作是人生中占据时间最长的部分,自然也要承担这一价值追求。所以,他自然会持有这样的观点:
工作能够锻炼人性、磨砺心志、克制欲望、塑造人格,是人生最尊贵、最重要、最有价值的行为。
这般信念,让他即使在“最破败的公司”工作时,依然能极度认真、全情投入、精益求精。
另外,稻盛先生是佛教徒,特别重视佛家“六波罗蜜”的修行: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和智慧。而布施(利益他人,回报社会)和精进(勤勉努力、不断提升),工作简直就是最好的道场。
他的经营成果如此卓越,与他在工作中加入了精神价值和人生价值,有很大关系。
稻盛先生对“给当前之事赋予其他价值角度”的妙用,或许能给我们启发。
另外,价值赋予法,不限于工作中,还能用于其他生活事件:
无论做什么事情,在开始之前,要认真思考这个事情赋予重大的意义,甚至多重重大的意义。
比如,我在以前的文章《重塑心灵、重塑人格》中,分析过两种人格模式:“消费者”和“经营者”,并尝试说服自己,为什么要做“经营者”,用的就是“赋予重大意义”的方法:
所谓的“消费者”,并非作为顾客的消费者,而是这样一种人格:把事物消耗甚至破坏掉,追求享受和感觉,期待和要求别人为自己服务,经常索取、抱怨。
与之相对的“经营者”,致力于把事物构建起来并发展壮大、使它能够创造价值,服务别人。这些人目标明确,不断要求自己提升和进步,愿意给与和付出。
显然,经营者更令人喜欢。但经营者付出更多,难度更大,要求更高,所以很多人并不相当经营者。然而,仔细思考却发现,做消费者之路,其实是人生hard模式,代价很高,需要警醒并彻底改变。
对比一下经营者和消费者两种人生模式:
从“幸福感”角度:经营者给别人创造价值,使自己被别人需要。这种被需要的感受,是幸福感的重要来源。相反,若没有任何人需要,就会觉得空虚和低落。
从“充实感”角度:充实感来自创造成就和自我提升,而这些正是经营者所能获得的成果;相反,研究发现,消费型和享受型的人生,终究不快乐,享受所带来的刺激短暂易逝,无法填充内心空虚。
从“掌控力”角度:经营者为了能够服务别人、创造价值,不断在把关注点放在自己身上,要求自己提升和完善,增强自己的能力。这样的人,能够掌控自己的人生,遇事能够应对;而消费者则缺乏掌控力,总是要依赖别人、向人求取,但求而不得总是苦。
从 “尊重”角度:一个为别人创造价值的人,能得到别人的尊重。而做消费者,没有什么难度,没有什么稀奇,不可能获得别人的尊重。想想那些自私自利、消耗别人、没有价值的人,不正是别人嫌弃的对象?
通过如上分析,对于尝试做“经营者”,就很有说服力。
一件事情的价值和意义由我们自己定义。
所以,工作和生活中遇到我们“不想做”的事情,不妨先考虑一下:是否可以赋予其他价值角度,来增加它对我们的价值?